一种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

文档序号:2980774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轧钢机械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提高热轧带钢精轧机所用的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
背景技术
轧辊是轧钢生产中最重要的金属加工变形工具,同时也是损耗较大的重要耗材。 尤其在热轧带钢生产中,轧辊费用占据生产工序成本的5-8%,因此在保证板形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轧辊辊耗就成为了降低工序成本的重要途径。由于高速钢轧辊具有相对于其他普通轧辊来说更为优越的耐磨损、辊耗少,可以一次磨削后多次上机使用等特性,因而目前国内热连轧厂的精轧机组大多使用这种高速钢轧辊,虽然也有使用到第五架精轧机的,但更多的是应用在第一架精轧机(简称Fl)和第二架精轧机(简称F2)上,而Fl和F2轧辊的辊型曲线均采用的是余弦曲线,即辊身向内凹进, 且根据轧制变形的需要,Fl轧辊的凹进量大于F2轧辊的凹进量,最大的可相差85 μ m。但使用过程中发现,Fl轧机的高速钢轧辊在多次磨削及上机使用后,其初始辊型经过几个周期的轧制磨损后,致使轧辊凹进加深,造成F2轧机轧出的钢板产生边浪缺陷,不仅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而且导致Fl轧辊的提前磨削,减少了高速钢轧辊一次磨削的应用周期,极大缩短了高速钢轧辊的使用寿命,增加了辊耗和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简单易行,便于操作,能显著减少轧辊磨削次数,降低高速钢轧辊消耗,无需投资便可立见成效的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为达此目的,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所述高速钢轧辊辊型为余弦曲线,其特点是,利用前、后两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差,实现一根高速钢轧辊在一个磨削周期内分别在前、后两架精轧机上重复使用。其具体方法是将具有后一架精轧机初始辊型尺寸的高速钢轧辊安装在后一架精轧机上使用,待该轧辊辊型磨损至接近前一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所需初始辊型尺寸后,再将磨损后的高速钢轧辊更换到前一架精轧机上,继续使用至下一磨辊周期。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由于本发明根据余弦曲线辊型的特点,充分利用后一架精轧机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大于前一架精轧机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的实际尺寸差,尤其是结合高速钢轧辊所具有的优异的耐磨性能,使一根轧辊可分别在前、后两架精轧机上使用,既保证了板形质量,避免出现边浪缺陷,又提高了高速钢轧辊一次磨削在机使用的周期次数,减少轧辊更换和磨削加工次数,使高速钢轧辊一次磨削在机使用周期由4次延长到8次,辊耗降低50%,极大减少了备件储备和资金占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质量和成本的双赢。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实施例其基础条件是热连轧带钢,前两架精轧机Fl、F2均采用高速钢轧辊,且轧辊辊型为余弦曲线。第一架精轧机Fl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为-250 μ m。第二架精轧机F2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为-200 μ m。高速钢轧辊在一次磨削后,在机使用周期为8个周期。首先,将第一架精轧机Fl高速钢轧辊按照第二架精轧机F2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200 μ m加工或订货。然后,将初始辊型尺寸为-200 μ m的高速钢轧辊安装在第二架精轧机F2上。在机使用5个周期后,轧辊有一定量的磨损,使辊身凹进加深,辊型增大。经观察和测量,磨损后的轧辊辊型尺寸接近-250 μ m,与第一架精轧机Fl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相匹配,故将磨损后的高速钢轧辊由第二架精轧机F2上换下。最后,将换下的高速钢轧辊安装到第一架精轧机Fl上继续使用,由第6周期直至运行到第8周期结束,进入下一次磨削加工过程。
权利要求
1. 一种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所述高速钢轧辊辊型为余弦曲线,其特征在于,利用前、后两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差,实现一根高速钢轧辊在一个磨削周期内分别在前、后两架精轧机上重复使用;具体方法是将具有后一架精轧机初始辊型尺寸的高速钢轧辊安装在后一架精轧机上使用,待该轧辊辊型磨损至接近前一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所需初始辊型尺寸后,再将磨损后的高速钢轧辊更换到前一架精轧机上,继续使用至下一磨辊周期。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延长高速钢轧辊使用寿命的方法,利用前、后两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的初始辊型尺寸差,将具有后一架精轧机初始辊型尺寸的高速钢轧辊安装在后一架精轧机上使用,待该轧辊辊型磨损至接近前一架精轧机高速钢轧辊所需初始辊型尺寸后,再将磨损后的高速钢轧辊更换到前一架精轧机上,继续使用至下一磨辊周期,实现了一根轧辊分别在前、后两架精轧机上重复使用,既避免钢板的边浪缺陷,又减少轧辊更换和磨削加工次数,使高速钢轧辊一次磨削在机使用周期延长一倍,辊耗降低50%,且可极大减少备件储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质量和成本双赢。
文档编号B21B1/26GK102397874SQ20101028285
公开日2012年4月4日 申请日期2010年9月16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16日
发明者刘威, 徐延强, 朱安伦, 杨宏凯, 王健, 白雪莲, 阎东宇 申请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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