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双随动系统的金属板折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58985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双随动系统的金属板折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双随动系统的金属板折弯装置,涉及金属制品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金属板的加工过程中,往往需要对金属板进行折弯继而满足安装以及使用需要,也是金属板加工工序中比较常见的工序,而目前很多折弯工序中所使用的折弯工具虽然能实现折弯过程,但是折弯过程操作比较繁琐,且工具的制作成本较高,因而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使用简便且能快速实现金属板折弯过程的折弯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具有双随动系统的金属板折弯装置,包括左支撑架、左支撑平板、右支撑架、右支撑平板、上部推压机构,所述左支撑架以及右支撑架均设置为三角支撑架体,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的板体中部位置分别与左支撑架以及右支撑架的架体上端活动连接,待折弯金属板置于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上且在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之间具有折弯空间,所述上部推压机构包括两个推送液压缸以及推压平板,两个推送液压缸前后平行且竖直设置,其上端与顶部固定设备固定连接,下部推送杆与推压平板的板体上边缘固定连接,推压平板垂直于待折弯金属板且置于折弯空间的正上方。

作为优选,在所述左支撑架的架体上设有倾斜的第一伸缩弹簧,第一伸缩弹簧的下端固定在左支撑架的架体左侧中部,上端与左支撑平板的下部连接固定。

作为优选,在所述右支撑架的架体设上有倾斜的第二伸缩弹簧,第二伸缩弹簧的下端固定在右支撑架的架体的右侧中部,上端与右支撑平板的下部连接固定。

作为优选,所述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与待折弯金属板接触的板面均设置为光滑面。

作为优选,所述推压平板的板体下边缘设置为圆弧形顶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之处是:所述金属板简易折弯装置采用液压缸结合双随动平板的结构,不仅有效实现了金属板的快速以及高精度折弯过程,而且折弯效果好,另外,整体结构简单,安装操作方便,制作成本低,节省人力,因而具有较高的实用性以及经济效益,适合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上部推压机构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具有双随动系统的金属板折弯装置,包括左支撑架1、左支撑平板2、右支撑架3、右支撑平板4、上部推压机构,所述左支撑架1以及右支撑架3均设置为三角支撑架体,左支撑平板2以及右支撑平板4的板体中部位置分别与左支撑架1以及右支撑架3的架体上端活动连接,待折弯金属板5置于左支撑平板2以及右支撑平板4上且在左支撑平板2以及右支撑平板4之间具有折弯空间6,所述上部推压机构包括两个推送液压缸7以及推压平板8,两个推送液压缸7前后平行且竖直设置,其上端与顶部固定设备固定连接,下部推送杆与推压平板8的板体上边缘固定连接,推压平板8垂直于待折弯金属板5且置于折弯空间6的正上方。

在实际应用中,将待折弯金属板置于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上后,启动顶部的推送液压缸,推送液压缸竖直往下推动推送平板,继而促使推动平板垂直往下挤压待折弯金属板往折弯空间内移动,继而将待折弯金属板进行折弯,而折弯过程中,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均随着金属板的倾斜而随动倾斜,有效起到支撑作用。

进一步地,为方便作支撑平台以及右支撑平台在折弯工序完成后自动回复到折弯初始位置,在所述左支撑架1的架体上设有倾斜的第一伸缩弹簧9,第一伸缩弹簧9的下端固定在左支撑架1的架体左侧中部,上端与左支撑平板2的下部连接固定,作为优选实施方案,在所述右支撑架3的架体设上有倾斜的第二伸缩弹簧10,第二伸缩弹簧10的下端固定在右支撑架3的架体的右侧中部,上端与右支撑平板4的下部连接固定,因而还能有效避免左支撑平板以及右支撑平板在折弯过程中的自由转动,影响折弯的过程的稳定性。

另外,为进一步提高折弯过程中的稳定性,所述左支撑平板2以及右支撑平板4与待折弯金属板5接触的板面均设置为光滑面。

而为避免推送平板在挤压金属板的过程中对金属板板体造成压痕等损伤,所述推压平板8的板体下边缘设置为圆弧形顶端。

上述金属板简易折弯装置采用液压缸结合双随动平板的结构,不仅有效实现了金属板的快速以及高精度折弯过程,而且折弯效果好,另外,整体结构简单,安装操作方便,制作成本低,节省人力,实用性高。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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