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对口器机架、角型管托、以及两个螺旋顶杆,其中,
所述对口器机架呈把手型,具有横平的上端部、竖直的中部、以及与竖直的中部成135度角的下端部,所述角型管托由两个平面成90度的V型金属材料制作而成,所述角型管托以其V型开口朝向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的上端部的方式固定于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的下端部的内侧斜面上,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相互之间间隔预定距离;
在所述对口器机架的横平的上端部上开设有螺纹通孔,该螺纹通孔的中心轴线垂直于角型管托的脊线且与角型管托的脊线在一个平面内;
所述螺旋顶杆为具有螺纹的杆,其下端穿过所述对口器机架上的螺纹通孔并能够通过所述螺纹通孔旋进或旋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固定在与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的下端部的内侧斜面固定在一起的角型管托的平面的下面、且在两个对口器机架之间的加强筋板,其将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的下端部固定连接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对口器机架、角型管托、和加强筋板均由金属材料制作,且焊接成为一个整体。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管托由角钢制作而成。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管托的中间下部的位置处开设有一窗口,以便于在焊接时能够对位于所述角型托管的下部与待焊接的管道之间的位置的待焊接部分进行点焊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为正 方形、长方形、圆形、和椭圆形中任何一种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对口器机架采用钢板制作。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顶杆采用普通粗牙螺纹杆或细牙螺纹杆制作。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顶杆的上端部分不具有螺纹。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顶杆的不具有螺纹的上端部分比所述螺旋顶杆的其它部分粗。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旋顶杆的下部末端制作成球面或经过倒角处理。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个顶杆手柄,通过旋转所述顶杆手柄能够使所述螺旋顶杆通过所述螺纹通孔旋进或旋出,其中,
所述螺旋顶杆的上端部在径向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顶杆手柄穿过所述通孔且能够在所述通孔中移动以便调整所述顶杆手柄的不同位置位于所述通孔中,或者
所述两个顶杆手柄分别贯穿于所述两个螺旋顶杆的上端部分并与所述螺旋顶杆焊接在一起;或者
所述两个顶杆手柄分别焊接在所述两个螺旋顶杆的顶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杆手柄的两端或一端安装有盖型螺母。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个可旋压块,所述两个可旋压块可自由旋转地安装于所述两个螺旋顶杆的下端部分,容纳螺旋顶杆的下端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可旋压块为有底无盖且具有空心部分的几何体形状,所述两个可 旋压块以有底面侧朝向所述角型管托的方式分别安装于所述两个螺旋顶杆的下端部分,且将所述螺旋顶杆的末端部分容纳于可旋压块的空心部分。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螺旋顶杆的下部靠近末端的部分径向开设有圈槽,
在所述可旋压块的侧面中部、在径向上设有多个内螺纹孔,多个定位平头螺钉分别从所述可旋压块的外侧穿过所述多个内螺纹孔并伸出所述可旋压块的内壁而进入所述空心部分,且所述定位平头螺钉的末端可活动地容纳于所述螺旋顶杆下部的圈槽中使得所述可旋压块安装于所述螺旋顶杆下部。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可旋压块朝向所述角型管托的底面一侧中间位置、且平行于角型管托的角脊线的方向上开设有一个V形槽或者U型槽,形成压管槽,用于压住欲焊接的管道。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压管槽的两个槽面为弧形面或者平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压管槽的两个槽面具有网纹。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旋压块为有底无盖的中间具有空心部分的长方体或圆柱体形状。
21.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管道焊接对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旋压块采用低合金热强钢材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