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7163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属于切割机领域。



背景技术:

切割机的发展必须要适应现代机械加工业发展的要求。切割机分为火焰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水切割等。激光切割机为效率最快,切割精度最高,切割厚度一般较小。等离子切割机切割速度也很快,切割面有一定的斜度。火焰切割机针对于厚度较大的碳钢材质。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220281263.0的一种多锯片片锯片石机专用锯体,是由金刚石圆锯片片、主轴、内压紧件、外压紧件和主衬套组成,在每个金刚石圆锯片片的盘面上设有辅压紧孔,辅压紧孔内安装有可拆卸的用于辅助压紧相邻金刚石圆锯片片的辅助压紧装置,本实用新型具有采用大、等直径金刚石圆盘锯片片组合、通过增加辅助压紧装置提高锯片片刚性、可大幅度增加锯片片数量、减小锯片片厚度、简化整机结构、大幅度提高荒料出材率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单位能耗和设备造价的特点。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动力较小,无法使锯体较快速的带动锯片进行工作,降低了切割机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以解决现有的切割机动力较小,无法使锯体较快速的带动锯片进行工作,降低了切割机工作效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其结构包括摇把、底板、滑动板、夹板、锯片、锯体、传动轮、机箱、动力提升系统、线盒、电机、伸缩板、升降轮、固定架、底架,所述底板设在底架上,所述滑动板活动连接底板,所述夹板固定连接底板,所述锯片与锯体相连接,所述机箱固定连接底架,所述动力提升系统设在机箱内,所述动力提升系统由螺母、转轴、涡轮增压器、电源接口、外壳组成,所述螺母与升降轮相连接,所述转轴固定连接涡轮增压器,所述涡轮增压器设在外壳内,所述电源接口与外壳相连接,所述外壳固定连接机箱,所述电机与伸缩板相连接,所述升降轮活动连接机箱,所述固定架固定连接摇把。

进一步地,所述摇把固定连接滑动板。

进一步地,所述锯体活动连接升降轮。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轮设在机箱上。

进一步地,所述线盒设在电机上。

进一步地,所述底架通过机箱与升降轮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动力提升系统,可使锯体较快速的带动锯片进行工作,提高了切割机工作效率,增加切割量,结构简单,维护方便,工作效率高,适用范围广,节省电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动力提升系统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摇把-1、底板-2、滑动板-3、夹板-4、锯片-5、锯体-6、传动轮-7、机箱-8、动力提升系统-9、螺母-901、转轴-902、涡轮增压器-903、电源接口-904、外壳-905、线盒-10、电机-11、伸缩板-12、升降轮-13、固定架-14、底架-1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金属切割机专用锯体,其结构包括摇把1、底板2、滑动板3、夹板4、锯片5、锯体6、传动轮7、机箱8、动力提升系统9、线盒10、电机11、伸缩板12、升降轮13、固定架14、底架15,所述底板2设在底架15上,所述滑动板3活动连接底板2,所述夹板4固定连接底板2,所述锯片5与锯体6相连接,所述机箱8固定连接底架15,所述动力提升系统9设在机箱8内,所述动力提升系统9由螺母901、转轴902、涡轮增压器903、电源接口904、外壳905组成,所述螺母901与升降轮13相连接,所述转轴902固定连接涡轮增压器903,所述涡轮增压器903设在外壳905内,所述电源接口904与外壳905相连接,所述外壳905固定连接机箱8,所述电机11与伸缩板12相连接,所述升降轮13活动连接机箱8,所述固定架14固定连接摇把1。所述摇把1固定连接滑动板3。所述锯体6活动连接升降轮13。所述传动轮7设在机箱8上。所述线盒10设在电机11上。所述底架15通过机箱8与升降轮13相连接。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动力提升系统9安装在机箱8内,启动电机11运转,控制摇把1使滑动板3将切割物固定在夹板4中,使锯片5进行切割,动力不够时,涡轮增压器903通过转轴902将动力传导升降轮13上,给锯片5通过动力,使锯体较快速的带动锯片进行工作,提高了切割机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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