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切削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6620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螺纹切削工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螺纹切削工具,尤其涉及一种加工效率高的螺纹切削工具。



背景技术:

螺纹切削加工(Screw Machining)或生产是指用自动的多轴机床加工大批量的螺纹零件的工艺或生产。螺纹切削加工需要通过特定的螺纹切削工具进行。然而,现有的螺纹切削工具加工效率较低,且一把螺纹切削工具无法进行不同类型的螺纹的加工,当加工不同的螺纹时,需要进行停机换刀,从而影响了切削加工效率。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螺纹切削工具,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螺纹切削工具,其包括:螺纹切削头、切割器支架、俯仰进给机构以及控制杆;

所述螺纹切削头为多个,任一螺纹切削头具有切削加工刃,多个所述螺纹切削头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切割器支架上,所述俯仰进给机构控制所述螺纹切削头轴向的移动,所述控制杆设置于所述螺纹切削头轴向移动行程上,所述控制杆控制所述螺纹切削头的工作和锁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的改进,所述螺纹切削头为四个,四个所述螺纹切削头具有各自的切削方向。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的改进,所述螺纹切削头通过安装轴与所述切割器支架进行拆卸式安装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的改进,所述螺纹切削工具还包括旋转螺纹切削头法兰,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法兰进行安装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的改进,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法兰与机床主轴进行安装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的改进,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法兰与卡盘进行安装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加工效率高,其通过切割器支架使得可以使用单个加工头加工不同类型的螺纹,减少了换刀的次数和停机的时间。此外,即使需要换刀,可进行单独换刀,操作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一具体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一具体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包括:螺纹切削头10、切割器支架20、俯仰进给机构以及控制杆30。

所述螺纹切削头10为多个,任一螺纹切削头10具有切削加工刃。通过所述螺纹切削头10可对工件进行螺纹切削加工。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螺纹切削头10为四个,四个所述螺纹切削头10按照各自的切削方向进行排列。

所述切割器支架20用于实现所述螺纹切削头10的拆卸式安装,具体地,多个所述螺纹切削头10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切割器支架20上,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螺纹切削头10通过安装轴与所述切割器支架20进行拆卸式安装连接。通过切割器支架20可对所述螺纹切削头10进行调节,从而可以使用单个加工头加工不同类型的螺纹,减少了换刀的次数和停机的时间。此外,即使需要换刀,可进行单独换刀,操作较为方便。

所述俯仰进给机构用于控制所述螺纹切削头10轴向的移动,所述控制杆30设置于所述螺纹切削头10轴向移动行程上,所述控制杆30控制所述螺纹切削头10的工作和锁定。从而,在单个工作步骤中切削螺纹,当进给停止时,控制杆30将被激活,然后钩爪释放工件,可以以快速移动速度进行退回。

所述螺纹切削工具还包括旋转螺纹切削头10法兰,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10法兰进行安装固定。从而,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10法兰与机床主轴进行安装固定。可选地,所述螺纹切削工具通过所述旋转螺纹切削头10法兰与卡盘进行安装固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螺纹切削工具加工效率高,其通过切割器支架使得可以使用单个加工头加工不同类型的螺纹,减少了换刀的次数和停机的时间。此外,即使需要换刀,可进行单独换刀,操作较为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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