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17180阅读:544来源:国知局
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



背景技术:

幕墙是建筑的外墙围护,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目前,单元式玻璃幕墙已广泛地应用于高楼大厦的外装饰,而其中幕墙单元板块通常需要在工厂组装加工。在生产组装过程中,需要将幕墙单元板块搬运之不同工位进行生产工作,由于幕墙单元板块自身具有规格尺寸较大、重量较重以及玻璃面材本身怕刮划、玻璃易碎等特点,在生产过程中搬运极之不便,不利于幕墙单元板块的生产组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利于幕墙单元板块的生产组装的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

上述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包括,机架;导轨,固定地安装于机架上;移动装置,可沿导轨的长度方向滑移地安装于导轨上,用于承托幕墙单元板块,以使幕墙单元板块跟随移动装置沿导轨的长度方向滑移;还包括,承托架,固定地安装于机架上,被布置于移动装置的移动路径上,用于承托从移动装置卸下的幕墙单元板块。

由于幕墙单元板块在生产组装过程中,在某些工位上需要对幕墙单元板块进行翻转换位,本实用新型可以使得能够近距离地将幕墙单元板块从移动装置中卸载至承托架上,在承托架上翻转完成后,再将幕墙单元板块从承托架上搬运至移动装置,无需进行长距离的搬运,以便于生产组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设置导轨及移动装置能够便于幕墙单元板块在不同工位之间切换,以便于生产组装,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隐藏无尘工作间后的立体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隐藏无尘工作间后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5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隐藏无尘工作间后的主视图;

图6示出了图5的A-A剖视图;

图7示出了图6的B部局部放大图;

图8示出了在图7的基础上分解各部件后的示意图。

附图标号:

10 机架;

20 导轨、201 导轨的顶面;

30 移动装置;

40 框条;

50 胶垫条、501 胶垫条用于承托幕墙单元板块的顶面;

60 无尘工作间;

70 集线管道;

80 地托、801 螺杆;

90 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8所示,一种幕墙单元板块生产线,包括,

机架10;

导轨20,固定地安装于机架10上;

移动装置30,可沿导轨10的长度方向滑移地安装于导轨20上,用于承托幕墙单元板块(图中未示出),以使幕墙单元板块跟随移动装置30沿导轨20的长度方向滑移;

承托架,固定地安装于机架10上,被布置于移动装置30的移动路径上,用于承托从移动装置30卸下的幕墙单元板块,以便于幕墙单元板块的翻转。

该导轨20有两条,这两条导轨20平行且间隔地布置;

该承托架包括两条平行且间隔地布置框条40,各框条40的长度方向平行于各导轨20的长度方向。

各框条40的长度等于各导轨20的长度。该技术方案可以实现在导轨的长度方向上的任意位置上均可从从移动装置卸下的幕墙单元板块至承托架上,以适应不同生产需求。

这两条框条40位于该两条导轨20之间。

各框条40上设有沿框条40的长度方向延伸以承托幕墙单元板块的胶垫条50。

各胶垫条用于承托幕墙单元板块的顶面501高于各导轨的顶面201。该技术方案可以避免承托于胶垫条上的幕墙单元板块抵压导轨,避免发生导轨与幕墙单元板块相互抵压而受损的情况发生。

该幕墙单元板块的生产线还包括无尘工作间60,该导轨20贯穿无尘工作间60。该技术方案通过设置无尘工作间以满足国家生产加工规范要求,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移动装置30为一移动小车,该导轨20上安装有多个移动小车,本实施例中,两条导轨20中,各条导轨20分别安装有多个移动小车。

该机架10上安装有用于布置电源线(图中未示出)及输气管(图中未示出)的集线管道70。该技术方案能够方便电源线及输气管的布置,避免出现线路布置凌乱现在,可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该机架10的底部设有多个可升降调节的支脚组件,各支脚组件包括落于地面上的地托80、固定安装于地托上的螺杆801以及固定安装于机架上的螺母90,该螺杆801与螺母90螺旋配合,通过转动各支脚组件的地托80即可调节机架10离地面的高度。该技术方案结构简单,以适应不同的工作高度需求。

本实施例中,每个幕墙单元板块横跨于该两条导轨20上,且同时承托在各导轨20的一个或者多个移动小车上。

在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之后,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清楚的了解,在不脱离随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精神下可进行各种变化与改变,且本实用新型亦不受限于说明书中所举示例性实施例的实施方式。应注意,措词“包括”不排除其它元件或步骤。另外,权利要求的任何元件标号不应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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