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六面加工机的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8685发布日期:2018-10-16 18:13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六面加工机的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钻铣加工机是针对板件进行钻铣加工的数控设备,但是现有的数控钻铣设备中夹持装置结构复杂,对板件的夹持不够稳定,导致在加工过程中板件移位,导致钻铣精度低,且夹持装置夹持板件运动距离过短。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六面加工机的夹持装置,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且对板件夹持稳定,夹持板件运动距离长,节省板件在工作台运动时间,间接提高加工效率。

一种六面加工机的夹持装置,包括设送料横梁,所述送料横梁上设有夹手滑轨,所述夹手滑轨上设有至少一个夹板机构,所述夹板机构包括第一夹板部、第二夹板部,所述第一夹板部安装于夹板滑轨上,第一夹板部的一侧设有驱使夹板机构沿夹板滑轨运动的夹板电机,所述第二夹板部包括上夹板、下夹板,所述上夹板与第一夹板部可滑动连接使上夹板可沿第一夹板部上下升降运动,所述下夹板底部安装有一夹板气缸,所述夹板气缸的气缸杆连接上夹板。所述下夹板前部设有定位柱,所述上夹板设有与定位柱匹配的定位孔,所述上夹板、下夹板相对内侧还设有夹持部。

进一步的,所述上夹板后部设有上第二滑块,所述上第二滑块连接固设于第一夹板部前端的导向滑轨,使上夹板可沿导向滑轨上下运动。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电机通过第一齿轮与设于送料横梁一侧的第一齿条啮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机构为2个。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板部通过第一滑块连接夹手滑轨。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柱顶部两侧具有平面缺口。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为可拆卸更换的软质胶体。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电机为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连接减速机,所述减速机连接第一齿轮。

进一步的,所述夹手滑轨长度与机体长度一致。

将板件侧面紧靠定位柱后,夹板气缸驱使上夹板下降以夹紧板件,通过夹板电机驱动第一齿轮沿第一齿条运动时,使夹板机构沿夹手滑轨运动。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一、由于具有两个夹手机构故对板件的夹持力度稳定,板件无法偏移。二、两个夹手机构均位于夹手滑轨上,故可调节两个夹手滑轨之间的距离以便能够夹持不同大小的板件。三、上夹板、下夹板的夹持部为软质胶体,很好地保护板件,防止夹持压伤、刮花板件,同时增加胶体与板件之间的摩擦使夹持更为稳定。四、由于夹手滑轨长度足够,故板件于工作台面运动均有夹手机构夹持,节省板件运动时间,提高加工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将对实用新型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个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部分结构图;

图3为夹手机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及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参阅图1至图3:一种六面加工机的夹持装置,包括设送料横梁1,所述送料横梁1上设有夹手滑轨2,所述夹手滑轨2上设有两个夹板机构3,所述夹板机构3包括第一夹板部31、第二夹板部32,所述第一夹板部31安装于夹手滑轨2上,第一夹板部31的一侧设有驱使夹板机构3沿夹手滑轨2运动的夹板电机,所述第二夹板部32包括上夹板321、下夹板322,所述上夹板321与第一夹板部31可滑动连接使上夹板321可沿第一夹板部31上下升降运动,所述下夹板322底部安装有一夹板气缸3221,所述夹板气缸3221的气缸杆连接上夹板 321。所述下夹板322前部设有定位柱3222,所述上夹板321设有与定位柱3222匹配的定位孔3211,所述上夹板321、下夹板322相对内侧还设有夹持部3223。

进一步的,所述上夹板321后部设有上第二滑块3212,所述上第二滑块3212连接固设于第一夹板部31前端的导向滑轨311,使上夹板 321可沿导向滑轨311上下运动。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电机通过第一齿轮6与设于送料横梁1一侧的第一齿条5啮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板部31通过第一滑块312连接夹手滑轨2。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柱3222顶部两侧具有平面缺口3224。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3223为可拆卸更换的软质胶体。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电机为伺服电机4,所述伺服电机连接减速机 7,所述减速机7连接第一齿轮6。

进一步的,所述夹手滑轨2长度与机体长度一致。

将板件侧面紧靠定位柱3222后,夹板气缸3221驱使上夹板321下降以夹紧板件,通过夹板电机驱动第一齿轮6沿第一齿条运动时,使夹板机构3沿夹手滑轨2运动。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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