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41821发布日期:2019-11-27 19:15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夹持机构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涉及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机床工装夹具都是直接固定在加工中心的工作台面上,比较多见的如平口钳,平口钳又名机用虎钳,是一种通用夹具,常用于安装小型工件,它是铣床、钻床的随机附件,将其固定在机床工作台上,用来夹持工件进行切削加工,由丝杠螺母带动活动钳身移动。

专利申请公布号cn102626879a的专利公开了一种机床的工装夹具,采用并排设置在台面上的多个平口钳,由台面与机床加工中心键槽配合,将多个平口钳固定在机床加工中心处,因此,可加工多个工件或者较长的工件,无需加工一次后,工装一次工件,采用统一工装和加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

但是其在实际使用时,如现有的夹持机构容易在受到外力的作用下,出现移动,从而不能对工装进行较好的固定。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通过设置第一限位杆、限位槽、第一锥形齿轮和第二锥形齿轮,当更换工装完毕后,再将推板推入对工装进行固定,接着转动第三转盘,将第一限位杆插入相应的限位槽内,对推板进行固定,避免人们不小心推动第二转盘将推板向外侧推出,增加了夹持机构的实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上端设置有两组夹板,两组所述夹板呈对称排列,所述夹板的两侧活动安装有第一转盘,所述工作台的内部设置有推板,所述推板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连接板,所述推板的内部设置有第一螺杆,所述工作台的两侧活动安装有第二转盘,所述第二转盘的一侧与第一螺杆固定连接,所述推板的底端开设有若干个限位槽,若干个所述限位槽呈一字型排列,所述工作台的两侧位于第二转盘的下方活动安装有第三转盘,所述第三转盘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一锥形齿轮,所述工作台的内部底端固定安装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的内部设置有第一限位杆,所述安装杆的中部活动安装有第二锥形齿轮,所述工作台的上端外表面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转盘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螺杆,所述第二螺杆的一端活动安装有内板。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锥形齿轮与第一锥形齿轮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锥形齿轮内壁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二锥形齿轮通过螺纹与第一限位杆活动连接,所述第一限位杆的顶端与限位槽相匹配。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螺杆与夹板活动连接,所述内板与夹板滑动连接,所述内板的数量为两块,两块所述内板呈对称排列。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板的上端开设有若干个第一限位孔,若干个所述第一限位孔呈一字型排列,所述第一限位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杆。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板的内壁开设有第二滑槽,所述内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滑块,所述滑块的内部开设有第二限位孔,所述第一限位孔与第二限位孔规格大小相同,所述第二限位孔与第二限位杆相匹配。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板的顶端与夹板固定连接,所述夹板与工作台通过第一滑槽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通过设有第一限位杆、限位槽、第一锥形齿轮和第二锥形齿轮,当需要更换工装时,需要先转动第三转盘,带动连接轴转动第一锥形齿轮,通过第一锥形齿轮带动第二锥形齿轮转动,再通过第二锥形齿轮内的螺纹带动第一限位杆下移,脱离推板的限位槽,再通过转动第二转盘将推板向一侧移动,从而带动夹板向外侧移动,当更换工装完毕后,再将推板推入对工装进行固定,接着转动第三转盘,将第一限位杆插入相应的限位槽内,对推板进行固定,避免人们不小心推动第二转盘将推板向外侧推出,增加了夹持机构的实用性;

2、通过设有内板、第一转盘、滑块、第二限位孔和第二限位杆,当更换工装与之前工装规格不同时,人们可以通过转动第一转盘,调节内板的位置,从而使内板对工装进行固定,在内板移动的过程中,内板一侧滑块也会沿着夹板上的滑槽移动,当内板对工装固定时,滑块上的第二限位孔会与夹板上相应的第一限位孔对应,各种工装的规格数据是固定的,并且夹板上的第一限位孔是根据不同规格的工装进行开设,接着人们可以将第二限位杆插入第一限位孔与第二限位孔内,对滑块进行固定,从而对内板与夹板进行固定,使夹板可以对不同规格的工装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夹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内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为:1工作台、2夹板、3第一转盘、4推板、5连接板、6第一螺杆、7第二转盘、8限位槽、9第三转盘、10连接轴、11第一锥形齿轮、12安装杆、13第一限位杆、14第二锥形齿轮、15第一滑槽、16第二螺杆、17内板、18第一限位孔、19第二限位杆、20第二滑槽、21滑块、22第二限位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工装的夹持机构,包括工作台1,所述工作台1的上端设置有两组夹板2,两组所述夹板2呈对称排列,所述夹板2的两侧活动安装有第一转盘3,所述工作台1的内部设置有推板4,所述推板4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连接板5,所述推板4的内部设置有第一螺杆6,所述工作台1的两侧活动安装有第二转盘7,所述第二转盘7的一侧与第一螺杆6固定连接,所述推板4的底端开设有若干个限位槽8,若干个所述限位槽8呈一字型排列,所述工作台1的两侧位于第二转盘7的下方活动安装有第三转盘9,所述第三转盘9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连接轴10,所述连接轴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一锥形齿轮11,所述工作台1的内部底端固定安装有安装杆12,所述安装杆12的内部设置有第一限位杆13,所述安装杆12的中部活动安装有第二锥形齿轮14,所述工作台1的上端外表面开设有第一滑槽15,所述第一转盘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螺杆16,所述第二螺杆16的一端活动安装有内板17。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锥形齿轮14与第一锥形齿轮11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锥形齿轮14内壁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二锥形齿轮14通过螺纹与第一限位杆13活动连接,所述第一限位杆13的顶端与限位槽8相匹配,先转动第三转盘9,带动连接轴10转动第一锥形齿轮11,通过第一锥形齿轮11带动第二锥形齿轮14转动,再通过第二锥形齿轮14内的螺纹带动第一限位杆13下移,脱离推板4的限位槽8;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螺杆16与夹板2活动连接,所述内板17与夹板2滑动连接,所述内板17的数量为两块,两块所述内板17呈对称排列,当更换工装与之前工装规格不同时,人们可以通过转动第一转盘3,调节内板17的位置,从而使内板17对工装进行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2的上端开设有若干个第一限位孔18,若干个所述第一限位孔18呈一字型排列,所述第一限位孔18的内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杆19,各种工装的规格数据是固定的,并且夹板2上的第一限位孔18是根据不同规格的工装进行开设;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2的内壁开设有第二滑槽20,所述内板17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滑块21,所述滑块21的内部开设有第二限位孔22,所述第一限位孔18与第二限位孔22规格大小相同,所述第二限位孔22与第二限位杆19相匹配,人们可以将第二限位杆19插入第一限位孔18与第二限位孔22内,对滑块21进行固定,从而对内板17与夹板2进行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5的顶端与夹板2固定连接,所述夹板2与工作台1通过第一滑槽15滑动连接,通过转动第二转盘7将推板4向一侧移动,从而带动夹板2向外侧移动。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

参照说明书附图1-2,当需要更换工装时,需要先转动第三转盘9,使连接轴10带动第一锥形齿轮11,通过第一锥形齿轮11带动第二锥形齿轮14转动,再通过第二锥形齿轮14内的螺纹带动第一限位杆13下移,脱离推板4的限位槽8,再通过转动第二转盘7将推板4向一侧移动,从而带动夹板2向外侧移动,当更换工装完毕后,再将推板4推入对工装进行固定,接着转动第三转盘9,将第一限位杆13插入相应的限位槽8内,对推板4进行固定,避免人们不小心推动第二转盘7将推板4向外侧推出,增加了夹持机构的实用性;

参照说明书附图3-4,当更换工装与之前工装规格不同时,人们可以通过转动第一转盘3,调节内板17的位置,从而使内板17对工装进行固定,在内板17移动的过程中,内板17一侧滑块21也会沿着夹板2上的第二滑槽20移动,当内板17对工装固定时,滑块21上的第二限位孔22会与夹板2上相应的第一限位孔18对应,各种工装的规格数据是固定的,并且夹板2上的第一限位孔18是根据不同规格的工装进行开设,接着人们可以将第二限位杆19插入第一限位孔18与第二限位孔22内,对滑块21进行固定,从而对内板17与夹板2进行固定,使夹板2可以对不同规格的工装进行固定。

最后应说明的几点是:首先,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则相对位置关系可能发生改变;

其次:本实用新型公开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可以相互组合;

最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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