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冶金行业冶炼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在冶金行业炼钢连铸生产系统中,结晶器为生产钢坯的主要工艺备件。连铸结晶器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通入冷却水对结晶器宽面和窄面铜板进行冷却,分为进水路和回水路。
目前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主要是膨胀节DN65、膨胀节DN200,材质为橡胶,但是由于正常连铸时结晶器需要一直振动,与结晶器振动软连接的膨胀节磨损很快,采购进口膨胀节使用6个月、采购国产膨胀节只可使用20天,维修成本高,而且更换时间长,影响生产,因此急需一种耐磨的连接装置代替膨胀节,保证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解决连接装置易磨损,维修成本高,更换时间长,降低生产效率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包括过度节、进水金属软管、出水金属软管、软连接和护套,所述过度节上开设有条形槽,所述护套包括第一护套和第二护套,所述第一护套设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护套均设置在所述条形槽内,所述第一护套的外直径小于所述条形槽的宽,所述第一护套通过锁紧组件连接在所述过度节上,所述第二护套贯穿所述过度节并焊接在所述过度节上;所述进水金属软管、所述出水金属软管的一端分别穿过两个所述第一护套,并分别连接在连铸结晶器的进水口和出水口上;所述软连接的一端穿过所述第二护套,并连接在连铸结晶器的基础面内的管中;所述进水金属软管、所述出水金属软管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外接进水管、外接出水管;所述过度节上设置有法兰,所述法兰套设在所述软连接的外周,并连接在连铸结晶器基础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锁紧组件包括大小、形状完全相同的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所述第一夹板和所述第二夹板均开设有通孔,且与所述第一护套相配合。
再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护套的一端连接在所述第一夹板上,另一端贯穿所述第二夹板。
再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板和所述第二夹板通过螺栓将所述第一护套固定在所述过度节上。
再进一步的,所述护套的两端内壁上设有两个橡胶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金属软管和护套的配合,使金属软管可以替代膨胀节,金属软管在振动时,会随振动而动,避免像膨胀节一样因两端固定,使其在振动的同时增加磨损,而达到减小磨损,提高连接装置的使用寿命的效果,还通过锁紧组件可以适配各种型号的连铸结晶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主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过度节;2、进水金属软管;3、出水金属软管;4、软连接;5、护套;5-1、第一护套;5-2、第二护套;6、条形槽;7、锁紧组件;7-1、第一夹板;7-2、第二夹板;7-3、螺栓;8、法兰;9、橡胶圈。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连铸结晶器振动软连接装置,包括过度节1、进水金属软管2、出水金属软管3、软连接4和护套5,所述过度节1上开设有条形槽6;所述护套5包括第一护套5-1和第二护套5-2,所述第一护套设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护套5-1均设置在所述条形槽6内,所述护套5的两端内壁上设有两个橡胶圈9,通过两个所述橡胶圈9接触金属软管,防止连铸结晶器工作时振动,使金属软管剧烈运动,损坏金属软管,所述护套5-1的外直径小于所述条形槽6的宽。
所述第二护套贯穿所述过度节1并焊接在过度节1上,两个所述第一护套5-1均通过锁紧组件7活动连接在所述过度节1上,所述锁紧组件7包括大小、形状完全相同的第一夹板7-1和第二夹板7-2,所述第一夹板7-1和所述第二夹板7-2均开设有通孔,且与所述护套5-1相配合。所述护套5-1的一端焊接在所述第一夹板7-1上,另一端贯穿所述第二夹板7-2,使所述护套5-1可以处于所述条形槽6内,使其可以再所述条形槽6内移动,所述第一夹板7-1和所述第二夹板7-2通过螺栓7-3将所述护套5-1固定在所述过度节1上。
所述进水金属软管2、所述出水金属软管3的一端分别穿过两个所述第一护套5-1,并分别连接在连铸结晶器的进水口和出水口上;所述软连接4的一端穿过所述第二护套5-2,并连接在连铸结晶器的基础面上。所述过度节1上连接有法兰8,所述法兰8设置在所述软连接4的外周,利用法兰8与连铸结晶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动作过程如下:
首先,查看连铸结晶器的型号,然后调整进水金属软管2和出水金属软管3所对应的两个第一护套5-1,使两个第一护套5-1之间的距离和连铸结晶器相匹配,然后拧紧螺栓7-3,使两个第一护套5-1分别固定在过度节1上,然后将进水金属软管2、出水金属软管3和软连接4分别连接在连铸结晶器上,然后将软连接4多余的部分通过第二护套5-2拉出,使法兰8可以与连铸结晶器的基础面连接上。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