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17122发布日期:2018-11-02 22:45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属于镜片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镜片,镜片亦称镜心,是托裱后的画心,适用于夹放在镜框内,故称镜心。其形式横、竖皆可,是一种简易、方便的装式。分类:镜片根据材料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树脂镜片 特殊镜片 太空镜片 玻璃镜片。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0780039613.4一种镜片制造方法等,在输送、保管过程中等可使保护膜可靠地附着在镜片上,且在从镜片上取下时能容易地剥离。该镜片制造方法,连续制造一个面上形成有微小透镜部的镜片,具有如下步骤:在长条状底片的表面连续形成微小透镜部而做成镜片的透镜形成步骤;将透镜部保护膜贴附在镜片表面上的透镜部保护膜贴附步骤;将粘接力比透镜部保护膜弱的底垫面保护膜贴附在镜片反面上的底垫面保护膜贴附步骤;以及将镜片切断成规定长度的步骤。现有的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无法实现同时进行制造,有效减少来回走动,加快制造速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以解决现有的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无法实现同时进行制造,有效减少来回走动,加快制造速度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其结构包括抛光液制造装置和研磨粉制造装置,所述抛光液制造装置包括抛光液柜门、抛光液出液龙头、抛光液制造控制板、抛光液柜体、抛光液滤层结构,所述抛光液柜体上方设有抛光液滤层结构,所述抛光液制造控制板连接有抛光液柜体,所述抛光液滤层结构包括出水龙头和多层体,所述研磨粉制造装置包括研磨粉柜门、研磨粉柜体、研磨槽体、支撑架、研磨转杆,所述研磨粉柜体上方设有研磨槽体,所述研磨转杆贯穿支撑架。

进一步地,所述抛光液出液龙头贯穿抛光液柜门。

进一步地,所述抛光液柜门活动连接有抛光液柜体。

进一步地,所述研磨粉柜门活动连接有研磨粉柜体。

进一步地,所述出水龙头连接有多层体。

进一步地,所述手动转动研磨转杆进行研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抛光液柜体上方设有抛光液滤层结构,实现了同时进行制造,有效减少来回走动,加快制造速度。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镜片抛光液研磨粉制造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研磨粉制造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抛光液制造装置-1、研磨粉制造装置-2、抛光液柜门-11、抛光液出液龙头-12、抛光液制造控制板-13、抛光液柜体-14、抛光液滤层结构-15、出水龙头-151、多层体-152、研磨粉柜门-22、研磨粉柜体-23、研磨槽体-24、支撑架-25、研磨转杆-26、出水龙头-151、多层体-15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抛光液制造装置1和研磨粉制造装置2,所述抛光液制造装置1包括抛光液柜门11、抛光液出液龙头12、抛光液制造控制板13、抛光液柜体14、抛光液滤层结构15,所述抛光液柜体14上方设有抛光液滤层结构15,抛光液制造控制板13连接有抛光液柜体14,抛光液滤层结构15包括出水龙头151和多层体152,研磨粉制造装置2包括研磨粉柜门22、研磨粉柜体23、研磨槽体24、支撑架25、研磨转杆26,所述研磨粉柜体23上方设有研磨槽体24,所述研磨转杆26贯穿支撑架25,所述抛光液出液龙头12贯穿抛光液柜门11,所述抛光液柜门11活动连接有抛光液柜体14,所述研磨粉柜门22活动连接有研磨粉柜体23,所述出水龙头151连接有多层体15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抛光液柜体上方设有抛光液滤层结构,实现了同时进行制造,有效减少来回走动,加快制造速度。

在进行使用时,操作抛光液制造控制板,将所需原料加入多层体,打开出水龙头加入清水,液体从抛光液出液龙头排出,打开抛光液柜门可进行内部检修;将所需料粉倒入研磨槽体,手动研磨转杆进行研磨,打开研磨粉柜门进行内部检修。

例如在中小型工厂进行生产时,可对抛光液制造装置和研磨粉制造装置进行同时操作制造。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