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0530发布日期:2018-08-08 09:27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回收锌
技术领域
,属于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
背景技术
:在石油工业生产中,锌系催化剂是最常用的催化剂之一,其广泛应用于低温低压合成甲醇、合成氨以及醋酸乙稀的合成中等。由于锌系催化剂的使用量十分巨大,加之这类催化剂使用周期较短,导致被置换出的废催化剂数量非常巨大,而被置换出的废催化剂中富含大量的金属锌。将废催化剂中的金属锌回收出来,不仅可以降低废催化剂对环境的污染,而且使金属锌可以得到回收再利用。传统回收废催化剂中金属锌的方法是酸浸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将废催化剂浸泡在酸液中,通过酸液将废催化剂中的金属元素浸出,而后固液分离,蒸发煅烧,最终提取出废催化剂中的锌。但是,此种方法中,由于废催化剂中的其他大部分金属也溶于酸液中,使得得到的浸取液中金属元素种类繁多,如铜、铁、锌、镁、铝、钙等,导致后续分离提纯锌工序非常复杂。因此,需要寻找一种低成本、高效益且浸出选择性好的锌提取技术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技术实现要素: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废催化剂锌提取技术装置中浸出选择性差、成本高等问题,从而提供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包括:预处理装置,用于研磨和筛分含锌废催化剂,以得到废催化剂粉末;浸出装置,用于将废催化剂粉末中的金属锌浸出到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中,以得到锌氨溶液;蒸氨装置,用于对所述锌氨溶液蒸氨处理,得到含锌固体;煅烧装置,用于对所述含锌固体煅烧,得到氧化锌。其中,预处理装置,浸出装置,蒸氨装置和煅烧装置依次连接,浸出装置包括浸出反应釜、加热装置和超声装置。其中,加热装置用于对所述浸出装置中的物质加热;超声装置用于对所述浸渍装置的物质超声处理。进一步地,所述预处理装置包括顺序连接的研磨和筛分装置。优选地,所述浸出装置和蒸氨装置之间,还设有净化装置,用于去除浸出液中的金属杂质。优选地,所述蒸氨装置与浸出装置设有回流管路,用于将蒸氨得到的氨气重新用于浸出装置。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本实用新型中的浸出过程采用超声辅助浸出,超声的空化作用促使待浸出物表层破裂、细化而增大多相反应界面,加快浸出速度;同时浸出前废催化剂经预处理装置,保证催化剂与浸出液有足够大的接触面积,二者的协同作用促使锌组分浸出更多。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蒸氨处理锌氨溶液得到的氨水循环至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中,使资源得到回收利用。3.本实用新型中提出的装置可以成功地从废催化剂中回收锌资源,实现废物的资源再利用,金属锌回收过程中选择性好,产品回收率高,纯度好,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所处理的含锌废催化剂的成分如表1所示,但本实用新型所能处理的含锌废催化剂的成分并不限于下述成分;表1金属元素ZnCuAlMgFeCa含量%51.173.002.621.601.281.13如图1所示,一种从含锌废催化剂中回收锌的装置,包括:预处理装置,包括筛分装置和研磨装置;预处理装置用于研磨和筛分含锌废催化剂,以得到废催化剂粉末;浸出装置,用于将废催化剂粉末中的金属锌浸出到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中,以得到锌氨溶液;加热装置,用于对所述浸出装置中的物质加热;超声装置,用于对所述浸渍装置的物质超声处理;蒸氨装置,用于对所述锌氨溶液蒸氨处理,得到含锌固体;煅烧装置,用于对所述含锌固体煅烧,得到氧化锌。预处理装置研磨和筛分含锌废催化剂,得到催化剂粉末;催化剂粉末和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置于浸出装置中,加热装置对催化剂粉末和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加热,超声装置对催化剂粉末和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超声;浸出完成后,固液分离所述浸出装置的催化剂粉末和含有氨和碳酸氢铵的溶液的混合物,得到锌氨溶液;蒸氨装置蒸氨处理锌氨溶液,得到含锌固体;煅烧装置煅烧含锌固体,得到氧化锌产品。通过该装置处理,废催化剂中锌的回收率达到了97.7%,硫化锌产品纯度达到99.5%。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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