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6075发布日期:2019-02-12 21:05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镀膜玻璃,具体为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属于玻璃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玻璃在建筑和车辆中的一个必要材料,镀膜玻璃是玻璃的一种。但是现有的镀膜玻璃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缺陷,现有的镀膜玻璃结构简单,不具备中空结构,从而不能能进行隔热,且现有的镀膜玻璃不具备防雾结构,从而不便于防止玻璃上附着水雾,影响使用者观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不具备中空结构,从而不能能进行隔热,且现有的镀膜玻璃不具备防雾结构,从而不便于防止玻璃上附着水雾,影响使用者观察的问题而提供的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包括第一玻璃板、第二玻璃板、粘胶层和真空槽,所述第一玻璃板一侧设置所述粘胶层,所述粘胶层一侧设置所述第二玻璃板,所述粘胶层内部设置真空槽,所述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内部均设置电热丝,且两所述电热丝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第一玻璃板顶部边缘设置电池盒,所述电池盒一侧设置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下方设置开关。

优选的,所述第二玻璃板外侧贴合防辐射膜。

优选的,所述电池盒通过所述导线与电热丝呈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玻璃板通过所述粘胶层连接所述第二玻璃板。

优选的,所述粘胶层为方框形结构,且所述真空槽位于所述方框内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连接紧凑,通过在第一玻璃板一侧利用粘胶层设置第二玻璃板,且在粘胶层为方框形结构,方框内侧设置真空槽,使得装置整体能够通过真空槽进行隔热,从而将室外的高温与室内进行隔离,室内环境更舒适,使用方便。

、通过在第一玻璃板顶部设置带有充电接口的电池盒,且在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内部均设置电热丝,电热丝通过导线与电池盒电性连接,且在电池盒一侧设置开关,使得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由于本身温度相对较低而产生水雾时,能够利用开关启动电热丝,从而将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进行加热,减少水雾的产生,使用更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本实用新型A处细节放大示意图。

图中:1、第一玻璃板;2、第二玻璃板;3、粘胶层;4、防辐射膜;5、真空槽;6、电热丝;7、电池盒;8、充电接口;9、开关;10、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1

请参阅图1至图3所示,一种具有多层结构的中空镀膜玻璃,包括第一玻璃板1、第二玻璃板2、粘胶层3和真空槽5,第一玻璃板1一侧设置粘胶层3,粘胶层3一侧设置第二玻璃板2,粘胶层3内部设置真空槽5,第一玻璃板1和第二玻璃板2内部均设置电热丝6,且两电热丝6通过导线10连接,第一玻璃板1顶部边缘设置电池盒7,电池盒7一侧设置充电接口8,充电接口8下方设置开关9,使用者利用粘胶层3将第一玻璃板1和第二玻璃板2进行粘接,安装装置时,第一玻璃板1位于墙体或车体内侧,第二玻璃板2位于墙体或车体外侧,当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的温度低于室外或室内温度时,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回形成水雾,从而影响使用者进行观察,装置通过电热丝6对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进行加热,从而减少水雾,且第一玻璃板1和第二玻璃板2之间的中空层,能够在室外温度较高时,进行隔热,减少对室内的影响。

实施2

此外,参照图1至图3所示,此实施与实施1的区别在于:第二玻璃板2外侧贴合防辐射膜4。电池盒7通过导线10与电热丝6呈电性连接。第一玻璃板10通过粘胶层3连接第二玻璃板2。粘胶层3为方框形结构,且真空槽5位于方框内槽,第二玻璃板2外侧的防辐射膜4能够减少辐射,减少阳光辐射对室内的影响,且电热丝6通过电池盒7获得电力来源,使用者能够利用充电接口8对于电池盒7进行充电,利用开关9对电热丝6进行接电和断电,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安装装置时,第一玻璃板1位于墙体或车体内侧,第二玻璃板2位于墙体或车体外侧,当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的温度低于室外或室内温度时,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回形成水雾,从而影响使用者进行观察,装置通过电热丝6对第一玻璃1和第二玻璃2进行加热,从而减少水雾,且第一玻璃板1和第二玻璃板2之间的中空层,能够在室外温度较高时,进行隔热,第二玻璃板2外侧的防辐射膜4能够减少辐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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