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970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聚碳酸酯组合物,其包含:

A) 10至78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热塑性芳族聚碳酸酯,

B) 15至60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玻璃纤维,

C) 0至1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层状填料,

D) 5至1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具有通式(I)的磷化合物,

其中,

R1、R2、R3和R4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8-烷基、烷基-取代的C5-至C6-环烷基、C6-至C10-芳基和/或C7-至C12-芳烷基,

n彼此独立地表示0或1,

q彼此独立地表示0、1、2、3或4,

N是0.1至30的数,

R5和R6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4-烷基,并且

Y是C1-至C7-烷叉基、C1-至C7-亚烷基、C5-至C12-亚环烷基、C5-至C12- 环烷叉基、-O-、-S-、-SO-、SO2或-CO-,

E) 0.5至4.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乙烯-(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其具有根据ASTM D1238对190℃和2.16kg测定的至少2.5g/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其中,组分A)至E)的重量份的总和为100重量份,并且

条件是,当含有≥4.0重量份的至少一种乙烯-(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时,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层状填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包含5至10.5重量份的层状填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所述层状填料是滑石。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所述热塑性芳族聚碳酸酯的平均摩尔质量Mw是20 000 g/mol至32 000 g/mol。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在式(I)中,N为0.7至5。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对于组分E)而言,根据ASTM D1238对190℃和2.16 kg来测定的熔体流动速率(MFR)为3.0至8.0 g/10分钟。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当使用多于20重量份的玻璃纤维时,基于作为100重量份的聚碳酸酯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玻璃纤维是扁平纤维。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玻璃纤维与包含滑石的组分C)组合使用。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不包含另外的抗冲改性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包含:

A) 10至78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热塑性芳族聚碳酸酯,

B) 15至60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玻璃纤维,

C) 0至1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层状填料,

D) 5至1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具有通式(I)的磷化合物,

其中,

R1、R2、R3和R4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8-烷基、烷基-取代的C5-至C6-环烷基、C6-至C10-芳基和/或C7-至C12-芳烷基,

n彼此独立地表示0或1,

q彼此独立地表示0、1、2、3或4,

N是0.1至30的数,

R5和R6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4-烷基,并且

Y是C1-至C7-烷叉基、C1-至C7-亚烷基、C5-至C12-亚环烷基、C5-至C12- 环烷叉基、-O-、-S-、-SO-、SO2或-CO-,

E) 0.5至<4重量份的至少一种乙烯-(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其具有根据ASTM D1238对190℃和2.16kg测定的至少2.5g/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其中,组分A)至E)的重量份的总和为100重量份,并且其中不包含另外的抗冲改性剂。

11.聚碳酸酯组合物,其包含:

A) 10至78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热塑性芳族聚碳酸酯,

B) 15至60重量份的至少一种玻璃纤维,

C) 5至10.5重量份的滑石,

D) 5至1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具有通式(I)的磷化合物,

其中,

R1、R2、R3和R4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8-烷基、烷基-取代的C5-至C6-环烷基、C6-至C10-芳基和/或C7-至C12-芳烷基,

n彼此独立地表示0或1,

q彼此独立地表示0、1、2、3或4,

N是0.1至30的数,

R5和R6彼此独立地表示C1-至C4-烷基,并且

Y是C1-至C7-烷叉基、C1-至C7-亚烷基、C5-至C12-亚环烷基、C5-至C12- 环烷叉基、-O-、-S-、-SO-、SO2或-CO-,

E) ≥4至4.5重量份的至少一种乙烯-(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其具有根据ASTM D1238对190℃和2.16kg测定的至少2.5g/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其中,组分A)至E)的重量份的总和为100重量份。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不包含另外的抗冲改性剂。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组分D是

其中N = 1.1。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作为模塑组合物的用途,所述模塑组合物用于制备在电气、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中的具有≤1.00 mm壁厚的薄壁组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的用途,其中所述组件的壁厚在每一点处或者至少部分为≤ 0.75 mm。

16.模塑制品,其包含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聚碳酸酯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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