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4273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微生物菌种发酵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液体微生物菌种在发酵时,一般需要进行搅拌,而在搅拌时,发酵罐中容易产生泡沫,如不及时将泡沫消除,会影响发酵罐的正常工作。为此,有必要设计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使用的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其安装于发酵罐中,所述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包括搅拌电机、电机支撑架、减速器、消泡器、搅拌叶轮和搅拌轴,所述减速器设于发酵罐的上端,所述搅拌电机通过电机支撑架安装于减速器上且搅拌电机的输出轴与减速器的输入轴连接,所述减速器的输出轴与位于发酵罐内的搅拌轴连接,所述消泡器安装于搅拌轴的上端,所述搅拌叶轮安装于搅拌轴的下部;所述消泡器包括轮毂、消泡板和多个塑料消泡条,所述消泡板安装于轮毂上,所述消泡板的下端设有弧形聚集腔,所述消泡板的中部设有至少一个扇形导液通孔,所述弧形聚集腔用于将消泡后的液体通过扇形导液通孔导入消泡板的上端,且多个所述塑料消泡条安装于弧形聚集腔的两侧。

进一步地,所述弧形聚集腔靠近外侧的高度小于其靠近内侧的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消泡板的两端均为弧形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扇形导液通孔的数量为三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消泡器的结构设计,一方面可快速消除搅拌时所产生的气泡,另一方面在消泡完成后,部分位于气泡中的液体可通过弧形聚集腔和扇形导液通孔导入发酵罐上部,避免了液体溅射现象的发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中消泡器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中消泡器的仰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脚支撑,2、发酵罐,3、搅拌电机,4、电机支撑架,5、减速器,6、消泡器,7、搅拌叶轮,8、搅拌轴,9、轮毂,10、消泡板,11、扇形导液通孔,12、弧形聚集腔,13、塑料消泡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消泡器的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其安装于发酵罐2中,所述微生物菌种搅拌装置包括搅拌电机3、电机支撑架4、减速器5、消泡器6、搅拌叶轮7和搅拌轴8,所述减速器5设于发酵罐2的上端,所述搅拌电机3通过电机支撑架4安装于减速器5上且搅拌电机3的输出轴与减速器5的输入轴连接,所述减速器5的输出轴与位于发酵罐2内的搅拌轴8连接,所述消泡器6安装于搅拌轴8的上端,所述搅拌叶轮7安装于搅拌轴8的下部。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搅拌电机3通过减速机5带动搅拌叶轮7对液体菌种搅拌,与此同时会产生一部分气泡且气泡位于表层,此时通过消泡器6的作用,可使气泡消除。

参阅图2和图3所示,所述消泡器6包括轮毂9、消泡板10和多个塑料消泡条13,所述消泡板10安装于轮毂9上,所述消泡板10的下端设有弧形聚集腔12,所述消泡板10的中部设有至少一个扇形导液通孔11,所述弧形聚集腔12用于将消泡后的液体通过扇形导液通孔11导入消泡板10的上端,且多个所述塑料消泡条13安装于弧形聚集腔12的两侧。

消泡器6的工作原理为:在搅拌的同时塑料消泡条13切割气泡,使其破裂,并且在破裂的同时会产生部分向上溅射的菌种液,此时溅射的菌种液通过弧形聚集腔12的作用由扇形导液通孔11流至消泡板10的上端,并与液体菌种混合。

具体的,为了更好的对溅射的菌种液导向,所述弧形聚集腔12靠近外侧的高度小于其靠近内侧的高度,即使菌种液直接导入到扇形导液通孔11中。

为了使消泡板10的工作更加方便,所述消泡板10的两端均为弧形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扇形导液通孔11的数量为三个,也可以根据消泡器的大小进行选择。

本实用新型通过消泡器的结构设计,一方面可快速消除搅拌时所产生的气泡,另一方面在消泡完成后,部分位于气泡中的液体可通过弧形聚集腔和扇形导液通孔导入发酵罐上部,避免了液体溅射现象的发生。

虽然结合附图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但是专利所有者可以在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只要不超过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描述的保护范围,都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