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5310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防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用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



背景技术:

干燥设备是一种用于进行干燥操作的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子行业、工农业、医疗卫生、塑料机械及科研部门等各个行业。干燥设备通过加热使物料中的湿分(一般指水分)汽化逸出,以获得规定含湿量的物料。干燥的目的是为了使物料满足使用或进一步加工的需要,干燥后的物料也便于运输和贮存。由于自然干燥远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各种干燥设备越来越广泛地得到应用。使用干燥设备在对物料加热干燥时会产生大量的水蒸气,遇冷之后凝结成液态水粘附在干燥设备内壁,加之被干燥物常为富营养物质,使得箱体式干燥设备在正常的烘干加工过程中,内壁滋生细菌、真菌及其他微生物,并进一步产生氧化、腐蚀现象,使待干燥纺织品产生异味、异色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箱体式干燥设备的正常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涂覆用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20~40份、四甲基己醛3~8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2~7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5~10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0.5~1.5份、乙二胺四乙酸2~7份、香芹酚溶液1~3份、抗氧剂DSTDP 1~4份、乙醇2~6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0.5~1.5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1~3份、水10~20份和无机助添加剂15~30份。

作为优选,上述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30份、四甲基己醛5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4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7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1份、乙二胺四乙酸5份、香芹酚溶液2份、抗氧剂DSTDP 2份、乙醇4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1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2份、水15份和无机助添加剂20份。

进一步地,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钛白粉、云母粉、滑石粉、膨胀珍珠岩粉中的一种或几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备的优点: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经涂刷或喷涂在箱体式干燥装置内壁,可以很好的起到防腐败、防霉变及氧化现象的作用,使用效果良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30份、四甲基己醛5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4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7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1份、乙二胺四乙酸5份、香芹酚溶液2份、抗氧剂DSTDP 2份、乙醇4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1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2份、水15份和无机助添加剂20份;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钛白粉、云母粉和膨胀珍珠岩粉。

实施例2: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20份、四甲基己醛3份、1,4-环己烷二甲醇1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2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5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0.5份、乙二胺四乙酸2份、香芹酚溶液1份、亚硫酸钠1份、抗氧剂DSTDP 1份、乙醇2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0.5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1份、水10份和无机助添加剂15份;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钛白粉。

实施例3: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40份、四甲基己醛8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7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10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1.5份、乙二胺四乙酸7份、香芹酚溶液3份、抗氧剂DSTDP 4份、乙醇6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1.5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3份、水20份和无机助添加剂30份;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钛白粉、云母粉、滑石粉和膨胀珍珠岩粉。

实施例4: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20份、四甲基己醛8份、1,4-环己烷二甲醇1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7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5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0.5份、乙二胺四乙酸7份、香芹酚溶液1份、亚硫酸钠4份、抗氧剂DSTDP 1份、乙醇6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0.5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3份、水10份和无机助添加剂15份;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云母粉和膨胀珍珠岩粉。

实施例5:一种箱体式干燥设备内壁的防腐防霉抗氧涂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白乳胶35份、四甲基己醛6份、二硫代磷酸二乙酯6份、丁二烯树脂成膜剂8份、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0.8份、乙二胺四乙酸4份、香芹酚溶液2份、亚硫酸钠2份、抗氧剂DSTDP 2份、乙醇5份、10,10’-氧代双吩恶砒0.8份、甲醚化三聚氨胶树脂3份、水18份和无机助添加剂18份;所述无机助添加剂为钛白粉、滑石粉和膨胀珍珠岩粉。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内容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不限于上述举例,凡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之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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