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收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875444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卷收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卷收器,属于汽车车身附件领域,包括芯轴、扭力杆和轴头,所述的轴头中部设置有通孔,所述的通孔内侧设置有尖头,所述的扭力杆装配入所述的轴头的通孔内,所述的尖头与所述的扭力杆接触。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能够避免在装配后因扭力杆左右晃动而产生异响,且不会影响扭力杆的性能,解决了扭力杆不在第一时间反应的问题,保障了安全带卷收器的安全性能。
【专利说明】一种卷收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车身附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安全带的卷收器。
【背景技术】
[0002]汽车工业在中国近十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汽车销售量稳步增长。在汽车给大众交通带来极大的便利之时,汽车碰撞事故也给大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伤害。汽车安全带就是在汽车上用于保证乘客以及驾驶员在车身受到猛烈打击时防止乘客被安全气囊弹出时伤害的装置。现代汽车的速度很快,一旦发生碰撞,车身停止运动,而乘客身体由于惯性会继续向前运动,在车内与车身撞击,严重时可能把挡风玻璃撞碎而向前飞出窗外。为防止撞车时发生类似的伤害,公安部门要求小型的客车驾驶员和前排的乘客必须使用安全带,以便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带对人起到缓冲的作用,防止出现二次伤害。
[0003]安全带由强度极大的合成纤维制成,带有具自锁功能的卷收器,系上安全带后,卷收器自动将其拉紧,当车辆万一出现紧急制动、正面碰撞或发生翻滚时,乘员会使安全带受到快速而猛烈的拉伸,此刻卷收器的自锁功能可在瞬间卡住安全带,使乘员紧贴座椅,避免摔出车外或碰撞受伤。
[0004]现时的安全带卷收器是由支架、芯轴、扭力杆、安全带绕轴、拨轮、棘齿等部件组成,其中扭力杆与轴头之间的配合通常为间隙配合,装配后扭力杆会左右晃动并产生异响,又因有间隙,扭力杆不在第一时间反应,导致卷收器的安全性能不佳。

【发明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卷收器,能够避免在装配后因扭力杆左右晃动而产生异响,且不会影响扭力杆的性能,解决了扭力杆不在第一时间反应的问题。
[000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一种卷收器,包括芯轴、扭力杆和轴头,所述的轴头中部设置有通孔,所述的通孔内侧设置有尖头,所述的扭力杆装配入所述的轴头的通孔内,所述的尖头与所述的扭力杆接触。这样的设置,能够保证扭力杆与轴头装配后更加稳定,不会出现晃动。
[0007]为了取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进一步的技术改进还包括,所述的扭力杆的外径大于所述的轴头的尖头的顶点所在圆的直径。
[0008]作为优选的,所述的尖头有三个,所述的尖头在所述的通孔内侧均匀分布。这样的设置,让扭力杆受力更加稳定。
[0009]为了取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进一步的技术改进还包括,所述的扭力杆与所述的轴头通过铆压方式装配。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够避免在装配后因扭力杆在轴头内左右晃动而产生异响,且不会影响扭力杆的性能,解决了扭力杆不在第一时间反应的问题,保障了安全带卷收器的安全性能。【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透视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轴头的平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14]参见图1至图2所示:一种卷收器,包括芯轴1、扭力杆2和轴头3,所述的轴头3中部设置有通孔4,所述的通孔4内侧设置有尖头5,所述的扭力杆2装配入所述的轴头3的通孔4内,所述的尖头5与所述的扭力杆2接触。所述的扭力杆2的外径大于所述的轴头3的尖头5的顶点所在圆的直径。所述的尖头5有三个,所述的尖头5在所述的通孔4内侧均匀分布。所述的扭力杆2与所述的轴头3通过铆压方式装配。
[0015]本实用新型能够避免在装配后因扭力杆2在轴头3内左右晃动而产生异响,且不会影响扭力杆的性能,解决了扭力杆2不在第一时间反应的问题,保障了安全带卷收器的安全性能。
【权利要求】
1.一种卷收器,包括芯轴(I)、扭力杆(2)和轴头(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轴头(3)中部设置有通孔(4),所述的通孔(4)内侧设置有尖头(5),所述的扭力杆⑵装配入所述的轴头⑶的通孔⑷内,所述的尖头(5)与所述的扭力杆(2)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扭力杆(2)的外径大于所述的轴头⑶的尖头(5)的顶点所在圆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尖头(5)有三个,所述的尖头(5)在所述的通孔⑷内侧均匀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扭力杆(2)与所述的轴头(3)通过铆压方式装配。
【文档编号】B60R22/34GK203567680SQ201320648345
【公开日】2014年4月30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1日
【发明者】赵轰 申请人: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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