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混合动力车辆,具备,
内燃机;
第一旋转电机;
第二旋转电机,其被设置成能够向驱动轮输出动力;
变速部,其具有被输入来自所述内燃机的动力的输入元件以及将被输入至所述输入元件的动力输出的输出元件,该变速部被构成为,能够切换为在所述输入元件与所述输出元件之间以低速级与高速级中的任意一方的变速级来传递动力的非空档状态、和在所述输入元件与所述输出元件之间不传递动力的空档状态;
差动部,其具有与所述第一旋转电机连接的第一旋转元件、与所述第二旋转电机以及驱动轮连接的第二旋转元件、以及与所述输出元件连接的第三旋转元件,该差动部被构成为,当所述第一旋转元件至第三旋转元件中的任意两个元件的转速被确定时,剩余的一个元件的转速被确定,
所述混合动力车辆被构成为,能够通过第一路径和第二路径中的至少任意一方的路径来进行所述内燃机的动力传递,其中,所述第一路径为从所述内燃机经由所述变速部以及所述差动部而向所述第一旋转电机传递动力的路径,所述第二路径为与所述第一路径不同的、从所述内燃机向所述第一旋转电机传递动力的路径,
所述混合动力车辆具备离合器,所述离合器被设置在所述第二路径上,且该离合器能够切换为实施从所述内燃机向所述第一旋转电机的动力传递的卡合状态、和截断从内燃机向所述第一旋转电机的动力传递的释放状态,
所述混合动力车辆的行驶模式包括串联并联行驶模式、并联行驶模式以及串联行驶模式,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为,将所述离合器设为所述释放状态并且将所述变速部设为所述非空档状态的模式;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为,将所述离合器设为所述卡合状态并且将所述变速部设为所述非空档状态的模式;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为,将所述离合器设为所述卡合状态并且将所述变速部设为所述空档状态的模式,
所述混合动力车辆还具备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在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之间切换所述行驶模式、并且于所述低速级与所述高速级之间切换所述变速级的情况下,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来切换所述 行驶模式以及所述变速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并且当前的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减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执行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前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以及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后使所述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二转速比同步的控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并且当前的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增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执行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前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以及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后使所述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二转速比同步的控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并且当前的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 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增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前不执行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的条件下,将所述行驶模式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并且当前的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减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在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之前不执行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的条件下,将所述行驶模式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切换为所述串联行驶模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并且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的目标值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增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执行在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的过程中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以及在切换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之后使所述转速比变化为所述目标值的控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并且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 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的目标值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减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执行在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的过程中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以及在切换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之后使所述转速比变化为所述目标值的控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并且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的目标值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减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在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的过程中不执行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的条件下从所述串联行驶模式切换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车辆,其中,
在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起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而切换为于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状态的情况下,而且在当前的行驶模式为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且形成了所述高速级的变速级,并且所述变速部的所述输入元件和所述差动部的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的转速比的目标值与于所述并联行驶模式下形成所述低速级的变速级的情况下的第一转速比相比而靠增速侧的情况下,
所述控制装置在经由所述串联行驶模式的过程中不执行使所述转速比与所述第一转速比同步的控制的条件下从所述串联行驶模式切换为所述串联并联行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