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的固定装置和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2419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照明设备的固定装置和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设备在车辆车身部件上的固定装置和一种具有固定装置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在用于车辆的尤其在前大灯区域内的照明装置的发展进程中存在的趋势能够用两个主要特征描述。一个特征是设备尺寸增大并且因此前大灯模块的质量也增大。在此单纯示例性地列举机动车上的前雾灯模块。另一个特征是尝试将组件的复杂程度最小化。主要的目的是,将所使用的固定元件(单纯示例性地例如螺栓)的数量减至最小。通常只使用一个或者最多两个螺栓来例如将前雾灯与车身部件相连。

这导致的结果是,增大的组件尺寸和减小的固定元件数量的结合可能不利地影响组装状态下的质量观感。例如前雾灯轮廓与周围的车身部件轮廓之间的高品质接缝外观要求在部件的相对位置方面保持较小公差。在前大灯受到机械负载的情况下(例如由于在清洁前大灯时施加的力),最多在两点上支承的前大灯组件有倾斜的危险。前大灯的塌陷可能显著影响接缝外观。由此也会不利地影响用户的触觉感受。总的来说会形成车辆的低质量整体观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设备在车辆车身部件上的固定装置,通过该固定装置能够可靠且简单地安装或拆卸照明设备并且其结构同样保持较简单。

该技术问题按本发明通过一种照明设备在车辆的车身部件上的固定装置解决,其中,照明设备能够布置在车身部件的留空的区域内,在所述车身部件上布置有与之相连或者能够与之相连的固定辅助元件,并且照明设备能够和车身部件在与固定辅助元件相间隔的区域内可拆卸地连接。

按照本发明规定,通过固定辅助元件的至少一个支承面和车身部件的至 少一个与固定辅助元件对置的表面形成定位区段,照明设备能够至少区段性地定位在所述定位区段中。

这具有的优点是,照明设备通过定位区段附加地支承在一个区域中并且不再可能倾斜。另一优点是通过固定辅助元件与不同车身部件的可适配性提高了灵活性以及用于接缝外观的微调。

在定位区段中的定位可以摩擦配合地、形状配合地或者以这些作用原理的结合实现。同样在本发明中规定,在照明设备与固定辅助元件的支承面之间允许存在定义的缝隙。所述缝隙优选小于2mm,更优选小于1mm并且特别优选小于0.6mm。一般来说允许这样的缝隙,当照明设备在定位区段中相应地移动时,进行观察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触觉和视觉感受上均不会由于这条缝隙受到干扰或者根本没有感觉到。在本发明中,当进行一个或多个自由度的限制时使用术语“定位”,必要时也在调节相关自由度中的定义缝隙时使用。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照明设备能够通过翻转运动或者基本上平行于照明设备的光出射元件的主平面进行的平移运动在定位区段中定位。这具有的优点是,能够以简单的方式进行装配和拆卸。特别有利地,装配可以从前部、从后部或者从侧面进行。这尤其在需要维修照明设备或者运动空间有限时是特别有利的。

在至少一个平移自由度和至少一个旋转自由度中的同时运动称为翻转运动。单纯示例性地,照明设备可以通过同时沿固定辅助元件方向的平移运动和围绕自身轴线的旋转区段性地翻转到定位区段中。在通过单纯的平移运动进行定位的情况下,照明设备可以单纯示例性地从侧面区段性地引入固定辅助元件的支承面与车身部件表面之间,也就是定位区段内。

术语“光出射元件”包括所有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车辆领域中的照明设备的光出射元件,尤其是玻璃和透镜。在此,主平面表示光出射元件(例如玻璃)基本上在其中延伸的平面。如果在照明设备中存在多个光出射元件,则主平面通过与环境系统相连的光出射元件定义。如果有多个光出射元件满足这个条件,则覆盖了总体可使用的、与环境系统邻接的光出射表面的一大部分的光出射元件用于定义主平面。单纯示例性地列举前大灯的封闭玻璃,所述前大灯也具有日间行驶灯。在此通过封闭玻璃定义主平面,因为封闭玻璃将前大灯与环境分隔开并且比日间行驶灯占据明显更大的面积份额。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固定辅助元件具有至少一个钩状几何结构。这具有的优点是,其能够与车身部件和照明设备的不同几何形状灵活地适配并且总是简单地安装。钩状几何结构优选具有支承面。此外,支承面优选具有形状斜面,在其长度上,支承面与车身部件的对置表面之间的距离减小。这具有的优点是,可以通过形状斜面导引照明设备,直至将其定位。以此方式可以有利地进行无缝定位。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固定辅助元件基本上沿着垂直于照明设备的光出射元件的主平面的纵轴线延伸。这具有的优点是,作用在照明设备的主平面上的力可以特别好地被导出并且支承效果特别好。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照明设备能够这样在定位区段中定位,使得固定辅助元件的支承面在背离照明设备的光出射元件的区域内支承照明设备。换而言之,照明设备从背面通过支承面支承。这具有的优点是,可以灵活地利用照明设备的已经存在的表面。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照明设备能够在一个或两个基本上与定位区段对置的区域内和车身部件相连。这具有的优点是,可以将连接部位的数量保持较小,也就是保持结构简单。另一优点在于,通过可传递至连接部位和定位区段中的力可以有效地补偿倾斜力矩。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固定辅助元件可拆卸地与车身部件相连或者从车身部件中制造出来。作为可拆卸连接可以考虑螺栓、夹紧连接、插塞连接和其它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连接类型。可拆卸连接在装配中的灵活性方面和替换部件的情况下特别有利。从车身部件中制造出来的固定辅助元件的优点在于,所使用的单独部件的数量减小。固定辅助元件可以例如注塑在车身部件上。对于从车身部件中制造出固定辅助元件的情况,车身部件表面(其与固定辅助元件的支承面共同构成定位区段)尤其理解为这样的车身部件表面,其与附加制造的固定辅助元件无关地存在于车身部件上。这单纯示例性地可以是设置用于使照明设备的前部棱边或表面贴靠在车身部件上的支承面。不言而喻的是,在技术上也可行的是,将固定辅助元件与车身部件材料接合式地连接。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照明设备能够通过一个或两个螺栓与车身部件相连。这具有的优点是,使用了更灵活、更可靠和成本更低廉的连接类型。

在本发明的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照明设备是前雾灯并且车身部件是保险杠并且前雾灯的安装法兰的后侧区域能够定位在定位区段中。安装法兰用于在前雾灯的壳体和前雾灯的封闭玻璃之间建立连接。在封闭玻璃和安装法兰之间也可以布置装饰板(Zierblende),通过所述装饰板可将封闭玻璃与安装法兰相连。安装法兰用于制造优选为材料接合式的连接并且例如可以设计为粘接法兰或者焊接法兰。这具有的优点是,可以将照明设备特别可靠并且同时灵活地布置在保险杠内并且简单地装配和拆卸。此外有利的是,固定装置成本低廉,因为固定辅助元件可以作为附加部件集成在由车身部件和照明设备组成的传统装置中。

本发明的主题还涉及一种机动车,其具有至少一个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这具有的优点是,汽车提供了高品质的观感。

本发明的可使用性当然不只局限于车身区域内的照明装置。可以考虑所有应以较小耗费将一个部件可靠地固定到另一部件上并且保持传统固定器件的数量较小的应用领域。

只要没有单独另作说明,在本申请中提到的本发明的不同实施形式可以有利地相互组合。

附图说明

以下根据附图在实施例中阐述本发明。在附图中:

图1以正视图和后视图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

图2以横截面图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

图3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固定辅助元件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并且。

图4示出具有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在此,图1的上部示出正视图并且图1的下部示出后视图。固定装置由形式为机动 车保险杠10的车身部件11、形式为前雾灯12并且布置在保险杠10的留空内的照明设备13和固定辅助元件38组成,所述固定辅助元件设计为支承件14。所述支承件14设计为塑料注塑件。支承件14通过夹紧连接16可拆卸地固定在保险杠10上。支承件14具有两个钩状几何结构18。在相应的钩状几何结构18的在该视图中由相应的钩状几何结构18遮盖的一侧,所述钩状几何结构分别具有支承面20。所述支承面20贴靠在前雾灯12的安装法兰21的后侧区域上并且通过支承件14支承前雾灯。在本实施例中,安装法兰21的后侧区域单纯示例性地是焊接法兰22的后侧区域。前雾灯12在两个与支承件14相间隔的区域24内分别通过螺栓与保险杠10固定。

图2以横截面图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当涉及相同特征时,所使用的附图标记相应于在图1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剖切线在图1中标出。可以看出,设计为前雾灯12的照明设备13处于设计为保险杠10的车身部件11的留空26中并且可以看出构造为支承件14的固定辅助元件38。可以明显看出固定在保险杠10上的支承件14的钩状几何结构18。前雾灯12通过焊接法兰28的区域区段性地定位在定位区段30中,所述定位区段由支承件14或固定辅助元件38的支承面20与保险杠10的表面32构成。支承件14的支承面20和保险杠10的表面32沿方向34限定出前雾灯12的缝隙,所述方向34垂直于光出射元件(形式为前雾灯12的封闭玻璃48)的主平面40延伸。封闭玻璃48与装饰板49粘接或者形状配合和/或摩擦配合地固定并且在焊接法兰28的区域内与前雾灯29的壳体材料接合式地连接。可以看出,前雾灯12能通过翻转运动36装入定位区段30或者从定位区段中移出。翻转运动36相当于围绕旋转轴线Q的旋转运动,其与沿轴线X方向的平移运动和沿轴线Y的平移运动叠加。

图3示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固定辅助元件38的一种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当涉及相同特征时,所使用的附图标记相应于在图1或图2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固定辅助元件38基本上由两个钩状几何结构18构成。它们基本上沿方向34延伸,所述方向34基本上垂直于前雾灯12的在此未显示的封闭玻璃48的主平面40延伸。固定辅助元件38在结构上扩展为支承件14,所述支承件具有基本上垂直延伸的固定结构42,支承件通过固定结构固定在保险杠10上。通过固定结构42,支承件特别适合于将力和力矩从照明设备13或前雾灯12导出至车身部件11或保险杠10。钩状几何结构18 的第一钩状元件44相对于钩状几何结构18的第二钩状元件46具有略微改变的结构。第一和第二钩状元件44、46的支承面20贴靠在前雾灯12的焊接法兰22的后侧上并且支承前雾灯。固定辅助元件38在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按照其它方式设计并且配设有支承面20,只要固定辅助元件38能够布置为,使得通过支承面20和车身部件11的表面32可以形成定位区段30。

图4示出具有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50的一种优选实施形式的示意图。固定辅助元件38在此显示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的不同示例可能性。

图4的上部示出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50的正视图。在此可以看出用于前大灯54和前雾灯56的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图4的中间部分示出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50的后视图。在此可以看出用于尾灯58和后雾灯60的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图4的下部示出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50的侧视图。在此,在机动车50的尾部可以看出按照本发明的固定装置,其中固定辅助元件38具有多个形式为双构件式尾灯58的照明设备。

附图标记清单

10 保险杠

11 车身部件

12 前雾灯

13 照明设备

14 支承件

16 夹紧连接

18 钩状几何结构

20 支承面

21 安装法兰的后侧区域

22 焊接法兰的后侧区域

24 区域

26 留空

28 焊接法兰的区域

29 前雾灯的壳体

30 定位区段

32 表面

34 方向

36 翻转运动

38 固定辅助元件

40 主平面

42 固定结构

44 第一钩状元件

46 第二钩状元件

48 封闭玻璃

49 装饰板

50 机动车

54 前大灯

56 前雾灯

58 尾灯

60 后雾灯

Q 旋转轴线

X 轴线

Y 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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