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拆卸轮辋上的大型轮胎的工具及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2540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用于拆卸轮辋上的大型轮胎的工具及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轮胎装卸工具, 特别是涉及用于从轮辋上拆卸轮胎的工具及组件。



背景技术:

轮胎的拆卸是轮式车辆在生产装配或维修时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 现有的装卸方法是直接采用简单的工具, 例如撬棍、 铁锤及螺丝刀等工具进行装卸。

现有的拆卸工具也有现代化大型的,但对于户外作业需要时无法实现。特别是大型车辆地野外作业车胎需要及时拆卸轮胎,由于轮胎过大,1~2还搬不动轮胎,制备一种野外作业的轮胎装卸工具也成为一种可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使用方便,省力的轮胎装卸工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

用于从轮辋上拆卸轮胎的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用于轮辋和轮胎分开的分离绳具,所述分离绳具包括一个钢绳和若干个呈三角形的楔件,所述楔件均匀固定分布在所述钢绳上。

进一步地,上述楔件的剖面呈等边三角形,所述楔件内设置有一个横向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的两端固定在三角形的两个等边上,螺栓和所述固定支架呈十安交叉且螺纹连接,所述楔件的底部设有用于调节所述螺栓的螺栓孔,调节所述螺栓把所述钢绳固定在所述楔件顶角内。

进一步地,上述楔件的顶角上设有一个铁皮。

一种包含上述工具的组件,其特征在于,组件还包括一个用于收缩所述分离绳具的缩绳装置。

进一步地,上述缩绳装置包括一个盒体、两个转动的动轮、和一个横向放置的转动的转轴,所述钢绳经两动轮后两钢绳头挂在所述转轴上,所述转轴的一端设有插孔,所述插孔用于装转动转轴的棍体,所述转轴的另一端设有固定销。

进一步地,上述转轴由滑轮组驱动。

进一步地,上述转轴由滑轮组带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适用性强,三角形的楔件在受到缩绳装置收缩时,楔件受到向内的缩力,楔件把轮胎和轮辋分开。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组使用状态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楔件剖面图;

图3是图的变形图;

图4是图2的仰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缩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轮胎;2-分离绳具;3-缩绳装置;4-轮辋;

11-轮胎边;

21-钢绳;22-楔件;

221-固定支架;222-螺栓;223-螺栓孔;224-铁板;

31-盒体;32-动轮;33-转轴;34-齿轮;35-卡轮;36-棍体;37-支撑棍;38-挂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中,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参见图1,一种用于拆卸轮胎的工具,本实用新型主要大型铲车的轮胎1和轮辋4分离。

首先铲车的轮辋4的轮辋座的边沿是向外倾斜,这样方便分离绳具2挂在轮辋座的边沿上,分离绳具2的钢绳21均匀地分布楔件22,楔件22的剖面图应是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的顶角朝向轮胎边11和轮辋交界处。

分离绳具2的两个绳头固定经两动轮在缩绳装置3的转轴33上,经转动转轴33收缩钢绳21,这样钢绳21的半径慢慢变小,楔件22同时也把轮胎1向内移动达到分离轮胎1和轮辋4的目的。

参见图2、图5,实用新型的楔件剖面图为等腰三角形,其中钢绳21被螺栓222固定在顶角,固定支架221横向固定于等腰三角形内,螺栓222和固定支架221经螺纹连接。

楔件底部设有螺栓孔223,螺栓孔223主要是方便调节螺栓222。

参见图3,图3是图2 的一种变形,楔件22的铁板224主要是应用于轮辋座的边沿不是向外倾斜的,在实际应用时,只需事先把铁板224先做工具敲打楔件底部使铁板224插入轮胎2和轮辋之间。

参见图4,图4是图2的俯视图,楔件22的底面螺栓孔223主要是用于方便调节螺栓222,螺栓222只需把钢绳21固定在楔件22的顶端内,当楔件22内的钢绳21脱离顶端时,可以调节螺栓222进退使螺栓222把钢绳21固定在楔件22的顶端角内。但螺栓222也不能把钢绳21固定过紧,过紧又会把钢绳固定在楔件22内导到收缩钢绳时钢绳不能移动,调节螺栓222时力度要掌握适度。

参见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缩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盒体32内设有动轮32和转轴33,钢绳21的两端头经两个动轮挂在转轴33的挂钉38上,转动棍体36可使转轴33转动,使钢绳21缠绕在转轴上,这时在轮胎上的整个钢绳收缩达到分离轮辋4和轮胎1的目的。

支撑棍37用于支撑缩绳装置2。

当然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转轴33可以和滑动动轮组相结合,达到省力的效果。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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