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38522发布日期:2018-06-19 21:11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充电桩,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现有的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也日益严重,因此,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几年,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今后的普及速度会异常迅猛,未来的市场前景也是非常巨大的。目前,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充/换电站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满足对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近年来,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设施如充电站、充电桩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充电桩通过充电桩电缆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但现有的电缆是直接裸露在充电桩外的,这样电缆就会极易受到磕碰划伤或是因日晒雨淋而影响它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充电电缆收纳规整,避免被磕碰划伤。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包括充电桩主体,所述的充电桩主体包括具有充电枪的充电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电桩主体的前侧面设置有贯穿充电桩主体的充电电缆安装腔;所述的充电电缆安装腔上侧壁右部处设置有充电电缆引出端口;所述的充电电缆安装腔的右侧壁顶部处设置有充电枪插口;所述的充电电缆引出端口上引出充电电缆,充电电缆设置在充电电缆安装腔下侧壁上,充电电缆的端部设置有充电枪,充电枪插接在充电枪插口内。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充电电缆安装腔的下侧壁上内凹形成有弧形凹槽,该弧形凹槽的侧壁上且位于最低点处开设有用以方便弧形凹槽内雨水流出的缺口。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缺口的底面为便于雨水流出的倾斜面。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充电桩主体上贴有二维码。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已有的公知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其充电桩主体的前侧面设置有贯穿充电桩主体的充电电缆安装腔,充分利用了充电桩主体的使用空间,避免充线电缆占用充电桩主体以外的空间;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其充电电缆安装腔上侧壁右部处设置有充电电缆引出端口,充电电缆安装腔的右侧壁顶部处设置有充电枪插口,充电电缆引出端口上引出充电电缆,充电电缆设置在充电电缆安装腔下侧壁上,充电枪插接在充电枪插口内,充电电缆收纳规整;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其充电电缆安装腔的下侧壁上内凹形成有弧形凹槽,能够防止放置充电电缆过长掉落在地面而出现受损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其弧形凹槽的侧壁上且位于最低点处开设有用以方便弧形凹槽内雨水流出的缺口,缺口的底面为便于雨水流出的倾斜面,防止雨水积在弧形凹槽内,能够及时排除雨水;

(5)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其充电桩主体上贴有二维码,以便使用者扫描后在手机上进行充电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的结构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1、充电桩主体;2、充电电缆;3、充电枪;4、充电电缆安装腔;41、弧形凹槽;42、缺口;5、二维码。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实施例

结合图1,本实施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包括充电桩主体1,充电桩主体1包括具有充电枪3的充电电缆2,充电桩主体1上贴有二维码5,以便使用者扫描后在手机上进行充电操作;充电桩主体1的前侧面设置有贯穿充电桩主体的充电电缆安装腔4,充分利用了充电桩主体的使用空间,避免充线电缆占用充电桩主体以外的空间;充电电缆安装腔4上侧壁右部处设置有充电电缆引出端口;充电电缆安装腔4的右侧壁顶部处设置有充电枪插口;充电电缆引出端口上引出充电电缆2,充电电缆2设置在充电电缆安装腔4下侧壁上,充电电缆2的端部设置有充电枪3,充电枪3插接在充电枪插口内,充电电缆收纳规整;为了防止充电电缆易被磨损,充电电缆安装腔4的下侧壁上内凹形成有弧形凹槽41,能够防止放置充电电缆过长掉落在地面而出现受损的问题;该弧形凹槽41的侧壁上且位于最低点处开设有用以方便弧形凹槽41内雨水流出的缺口42,缺口42的底面为便于雨水流出的倾斜面,防止雨水积在弧形凹槽内,能够及时排除雨水。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止电缆受损的充电桩,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充电电缆收纳规整,避免被磕碰划伤。

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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