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8896发布日期:2018-10-23 16:49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驱动缓冲器,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斜齿缓冲器。



背景技术:

电动车是一种零排放、低噪声且轻便的交通工具,适于限速不高的场合使用,尤其是在中小型城市和城镇应用比较广泛。在电动车结构中,电机驱动结构是一个关键核心结构。目前,带驱动箱的三轮电动车用的电机驱动结构基本是电机的输出轴直接通过齿轮等刚性零部件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进行刚性连接,现有的这种驱动连接结构,在电动车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弊端,例如在电动车刚起步时容易造成电机的瞬间大扭矩和高转速与驱动轮轴之间的不匹配,造成起步瞬间的转速差而导致电动车在起步时容易窜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在电动车遇到大阻力启动时容易产生堵转现象,不仅耗电,而且容易对电机造成损害和过热,影响电机和其他传动机构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与不足,提供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该缓冲器应用于电动车的电机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通过速度差而形成非刚性连接,能够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保证起步平稳,而且能够缓解大阻力启动情况的堵转现象,保护电机,降低耗电和过热现象。

为了能够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按照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包括有传动连接的电机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所述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设置有斜齿花键轴套缓冲连接结构,使得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产生速度差而形成非刚性连接结构。

进一步,所述斜齿花键轴套缓冲连接结构包括有一分别与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对接的斜齿花键轴套、及位于斜齿花键轴套两侧的第一推力弹簧和第二推力弹簧,其中:该斜齿花键轴套与电机的输出轴对接的端部内壁设置有直齿内花键,斜齿花键轴套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对接的端部内壁设置有斜齿内花键;该第一推力弹簧穿套于电机的输出轴外部且两端分别与电机输出轴限位台阶和斜齿花键轴套的一端部顶抵接触;该第二推力弹簧穿套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外部且两端分别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限位台阶和斜齿花键轴套的另一端部顶抵接触。

进一步,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斜齿花键轴套对接的端部设置有与斜齿花键轴套的直齿内花键配合的直齿外花键;所述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与斜齿花键轴套对接的端部设置有与斜齿花键轴套的斜齿内花键配合的斜齿外花键。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器应用于电动车的电机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采用斜齿花键配合结构产生速度差,从而形成非刚性连接,能够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保证起步平稳,而且能够缓解大阻力启动情况的堵转现象,保护电机,降低耗电和过热,延长电机的使用寿命。

为了能更清晰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以下将结合附图说明详细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包括有传动连接的电机1和驱动箱2,所述电机1的输出轴11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1之间设置有斜齿花键轴套缓冲连接结构3,使得电机的输出轴11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1之间产生速度差而形成非刚性连接结构。

上述斜齿花键轴套缓冲连接结构3包括有一分别与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对接的斜齿花键轴套31、及位于斜齿花键轴套两侧的第一推力弹簧32和第二推力弹簧33,其中:该斜齿花键轴套31与电机的输出轴11对接的端部内壁设置有直齿内花键311,斜齿花键轴套31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对接的端部内壁设置有斜齿内花键312;该第一推力弹簧32穿套于电机的输出轴11外部且两端分别与电机输出轴限位台阶和斜齿花键轴套的一端部顶抵接触;该第二推力弹簧33穿套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1外部且两端分别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限位台阶和斜齿花键轴套的另一端部顶抵接触。

进一步,所述电机的输出轴11与斜齿花键轴套对接的端部设置有与斜齿花键轴套的直齿内花键配合的直齿外花键111;所述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1与斜齿花键轴套对接的端部设置有与斜齿花键轴套的斜齿内花键配合的斜齿外花键21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所述:由于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通过斜齿花键轴套连接结构形成非刚性连接,通过斜齿花键的缓冲作用,可以将电机输出轴和驱动轮轴传动轴在一定角度内产生速度差,从而可以很好的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使得起步平稳;而当斜齿花键轴套的行程达到极限位置时,此时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也形成一种刚性传动连接方式,保证电动车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斜齿花键轴套的缓冲作用还能缓解电机在大阻力启动时的堵转现象,降低耗电和过热,保护电机,延长电机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型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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