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后视镜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97757发布日期:2018-10-02 19:46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内后视镜装置及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共享汽车及汽车租赁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行车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此类汽车的行车安全及事故取证越来越重要。行车记录仪可以提高行车安全性,以及遇到意外事故,可根据记录仪上的数据来分清肇事责任归属,作为保险部门进行理赔的辅助工具。布置在前方的记录仪可对前方行车安全进行记录和风险规避。

现有的行车记录仪的摄像头独立地固定在挡风玻璃上,摄像头的隐蔽效果差,并且遮挡了驾驶者的部分视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后视镜装置及汽车,以缓解了现有的行车记录仪的摄像头隐蔽性低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内后视镜装置,包括:固定镶块、安装柄、后视镜和摄像头机构;所述固定镶块用于固定在挡风玻璃上,所述摄像头机构与所述固定镶块连接,所述安装柄一端与所述后视镜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固定镶块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柄与所述固定镶块上对应设置有第一连接结构和第二连接结构,以使所述安装柄与所述固定镶块可拆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结构包括两个插槽,两个所述插槽间隔设置;

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两个插件,两个所述插件与两个所述插槽一一对应插接,以使所述安装柄能够沿所述插件的延伸方向滑入到所述固定镶块上。

进一步的,两个所述插槽之间设置有止挡边,所述止挡边用于防止所述安装柄从所述插件的一端滑入后从另一端滑出。

进一步的,沿所述安装柄的插入方向,两个所述插件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两个所述插槽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头机构与所述固定镶块通过螺丝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内后视镜装置包括底座护罩,所述底座护罩与所述固定镶块连接,所述底座护罩用于罩设在所述固定镶块外侧。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护罩包括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所述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均设置有摄像头避让半孔,用于避让摄像头机构的镜头;所述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均设置有安装柄避让半孔,用于避让所述安装柄。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镶块两侧均设置于第一卡接结构,所述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的内侧壁上相对设置有第二卡接结构,所述第一卡接结构与第二卡接结构配合,将所述第一罩体与第二罩体固定连接在所述固定镶块上。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包括车体和上述的内后视镜装置。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包括:固定镶块、安装柄、后视镜和摄像头机构;安装时,固定镶块固定在挡风玻璃上,摄像头机构固定连接在固定镶块上。安装柄的一端与后视镜连接,另一端与固定镶块连接。固定镶块不仅用于固定安装柄,还固定连接摄像头机构,从而无需再设置其他的安装位点来固定摄像头机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结构小,安装方式更简洁,并且布置位置更隐蔽,不破坏汽车前方造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包括车体和上述的内后视镜装置。固定镶块不仅用于固定安装柄,还固定连接摄像头机构,从而无需再设置其他的安装位点来固定摄像头机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结构小,安装方式更简洁,并且布置位置更隐蔽,不破坏汽车前方造型。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的内部结构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的内部结构的仰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的内部结构的正视图。

图标:100-固定镶块;110-第一卡接结构;120-插件;200-安装柄;300-后视镜;400-摄像头机构;500-底座护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其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包括:固定镶块100、安装柄200、后视镜和摄像头机构400;安装时,固定镶块100固定在挡风玻璃上,摄像头机构400固定连接在固定镶块100上。安装柄200的一端与后视镜连接,另一端与固定镶块100连接。固定镶块100不仅用于固定安装柄200,还固定连接摄像头机构400,从而无需再设置其他的安装位点来固定摄像头机构40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结构小,安装方式更简洁,并且布置位置更隐蔽,不破坏汽车前方造型。

固定镶块100可以通过玻璃胶粘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内侧。

在一个可以实施的方案中,为了方便安装柄200的连接,在安装柄200与所述固定镶块100上对应设置有第一连接结构和第二连接结构,以使所述安装柄200与所述固定镶块100可拆连接。

具体的,第一连接结构包括两个插槽,两个所述插槽间隔设置,并且两个插槽的开口朝向可以相对。对应的,第二连接结构包括两个插件120,两个插件120位于固定镶块100的两侧,两个所述插件120与两个所述插槽一一对应插接,从固定镶块100的上端插入,沿插件120的长度方向滑动,可以将安装柄200与固定镶块100滑动连接在一起。

进一步的,在两个所述插槽之间设置有止挡边,止挡边用于防止所述安装柄200从所述插件120的一端滑入后从另一端滑出。

在一个可以实施的方案中,为了方便安装柄200插在固定镶块100上,沿所述安装柄200的插入方向,两个所述插件120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也就是两个插件120之间的距离在插入端比较窄,方便两个插槽插入;同时,两个所述插槽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也就是安装柄200的插入端开口较宽,可以使两个插槽更容易插在两个插件120上。

述摄像头机构400与所述固定镶块100可以通过螺丝连接,螺丝连接相对于卡接更加稳定,可以防止摄像头机构400与固定镶块100发生相对运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颠簸不容易对摄像头机构400造成影响。

在一个可以实施的方案中,内后视镜装置包括底座护罩500,底座护罩500与所述固定镶块100连接,底座护罩500用于罩设在所述固定镶块100外侧,底座护罩500可以将摄像头遮挡在内部,可以对摄像头机构400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还可以增加摄像头机构400的隐蔽性。

具体的,底座护罩500包括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第一罩体与第二罩体从固定镶块100的两侧朝相对方向运动而合在一起。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均设置有摄像头避让半孔,用于避让摄像头机构400的镜头。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均设置有安装柄200避让半孔,用于避让所述安装柄200。

固定镶块100两侧均设置于第一卡接结构110,所述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的内侧壁上相对设置有第二卡接结构,所述第一卡接结构110与第二卡接结构配合,将所述第一罩体与第二罩体固定连接在所述固定镶块100上。

具体的,所述第一卡接结构110包括沿安装柄200滑动方向的凸出的凸起,所述第二卡接结构包括卡钩,所述卡钩的弯曲方向与凸起的凸出方向相同。例如,当第一罩体向第二罩体的安装位置所在方向运动时,第一罩体的卡钩可以卡在凸起上,从而防止第一罩体左右移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包括车体和上述的内后视镜装置。固定镶块100不仅用于固定安装柄200,还固定连接摄像头机构400,从而无需再设置其他的安装位点来固定摄像头机构40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内后视镜装置结构小,安装方式更简洁,并且布置位置更隐蔽,不破坏汽车前方造型。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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