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35711发布日期:2019-10-09 05:16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充电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车辆技术的发展,电动汽车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桩也越来越多。现有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装置通常包括充电桩和充电枪,充电枪内设置有充电电路,将充电枪与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连接,即可为电动汽车充电。由于电动汽车的充电时间较长,而且充电时长不确定,因此必须要有人来监控充电状态,以避免过充电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

可见,现有的充电装置存在安全性较低、人力浪费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充电装置,以解决现有充电装置存在安全性较低、人力浪费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装置,包括:

充电桩;

充电枪,包括充电支路和放电支路,所述充电支路与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电连接;

充电端口,所述充电端口与所述充电支路和所述放电支路均连接;

检测组件,设置于所述充电端口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检测组件、所述充电支路、所述放电支路均通信连接,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所述检测组件检测到充电状态达到预设状态时,控制所述充电支路和所述放电支路间断性工作,以使所述充电端口连接的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

可选的,所述充电枪包括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所述第一开关串联在所述充电支路上,所述第二开关串联在所述放电支路上,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均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可选的,所述充电支路包括:

整流器、计量单元和功率转换单元;其中,

所述整流器的输入端与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电连接,所述整流器的输出端与所述计量单元的输入端和所述功率转换单元的输入端均连接,功率转换单元的输出端与所述充电端口连接,所述计量单元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可选的,所述充电装置还包括:

保护电路,所述保护电路串联在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和所述充电枪之间,所述保护电路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可选的,所述保护电路包括相互串联的均衡器和热敏电阻。

可选的,所述检测组件包括温度传感器。

可选的,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电源为交流电源。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充电装置,包括充电桩、充电枪、充电端口、检测组件和控制器,充电枪包括充电支路和放电支路,所述充电支路与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电连接。通过检测组件检测充电支路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状态是否达到预设状态,并在预设状态时控制充电支路和放电支路间断性工作,以使所述充电端口连接的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这样,充电装置可以自动监控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状态,并在达到预设状态时控制充放电支路工作,以使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避免了过充电导致爆炸等安全事故的情况,且减少了人工值守的成本,优化了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案。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取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充电装置100主要包括:

充电桩110;

充电枪120,包括充电支路121和放电支路122,所述充电支路121与所述充电桩100的供电端电连接;

充电端口130,所述充电端口与所述充电支路121和所述放电支路122均连接;

检测组件140,设置于所述充电端口130上;

控制器150,所述控制器150与所述检测组件140、所述充电支路121、所述放电支路122均通信连接,所述控制器150用于在所述检测组件140检测到充电状态达到预设状态时,控制所述充电支路121和所述放电支路122间断性工作,以使所述充电端口130连接的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

本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充电装置100,充电桩的供电端连接所述充电枪120,充电枪120内设置有充电支路121,经由充电端口130与外接的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电连接,由充电桩提供的电能,经由充电支路121的整流作用后输出到电动汽车的电池,为电动汽车充电。可选的,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电源为交流电源。

此外,充电枪120还包括放电支路122,放电支路122也可以经由充电端口130与外接的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电连接,为电动汽车的电池放电。另外,充电装置100的充电端口130上同时设置有检测组件140,该检测组件140可以通过采集温度、电流值等参数来检测充电支路121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状态。可选的,所述检测组件140包括温度传感器。

考虑到电动汽车的电池在充电量达到一定值后,若继续充电则会造成过充电的现象,而过充电会导致电动汽车的电池过热,进而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但若直接停止充电,则较长时间的放置也会造成电动汽车的电量消耗,影响电动汽车的正常使用。

因此,在检测组件140检测到充电状态达到预设值时,即可先暂停充电支路121,启动放电支路122,为电动汽车的电池放电。在放电一定时段后,再次暂停放电支路122并开启充电支路121继续为电动汽车的电池充电。这样,充电支路121和放电支路122间断性地工作,为电动汽车的电池间隔性地充放电,即可使得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既能避免过充电造成的爆炸等安全事故,也能避免静置时电量消耗造成电池储能变少。另外,间断性地充放电可以增加电动汽车的充放电次数,使得电动汽车的充电次数可以尽快达到“充放电次数为3000-5000”时的最优利用化利用状态,提高电动汽车的电池性能。

另外,所述充电装置100还包括控制器150,控制器150与所述检测组件140、所述充电支路121、所述放电支路122均通信连接,用于获取检测组件140采集的检测状态,来监控电动汽车的充放电状态,并控制充电状态达到预设状态之后的充放电平衡。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充电装置,包括充电桩、充电枪、充电端口、检测组件和控制器,充电枪包括充电支路和放电支路,所述充电支路与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电连接。通过检测组件检测充电支路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状态是否达到预设状态,并在预设状态时控制充电支路和放电支路间断性工作,以使所述充电端口连接的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这样,充电装置可以自动监控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状态,并在达到预设状态时控制充放电支路工作,以使电动汽车处于充放电平衡状态,避免了过充电导致爆炸等安全事故的情况,也能避免静置时电量消耗造成电池储能变少,且减少了人工值守的成本,优化了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案。另外,间断性地充放电可以增加电动汽车的充放电次数,使得电动汽车的充电次数可以尽快达到“充放电次数为3000-5000”时的最优利用化利用状态,提高电动汽车的电池性能。

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枪120包括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所述第一开关串联在所述充电支路121上,所述第二开关串联在所述放电支路122上,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均与所述控制器150连接。

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支路121可以包括:

整流器、计量单元和功率转换单元;其中,

所述整流器的输入端与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电连接,所述整流器的输出端与所述计量单元的输入端和所述功率转换单元的输入端均连接,功率转换单元的输出端与所述充电端口130连接,所述计量单元与所述控制器150连接。

本实施例给出了充电支路121的一种具体连接结构,主要是通过整流器、计量单元和功率转换单元配合实现直流信号的输出。具体的,整流器用于对供电电源提供的三相交流电进行整流,经滤波后,形成稳定的直流母线电压到功率转换单元,功率转换单元通过充电端口130与电动汽车的充电接连接,进行功率转换,输出电池所需要的电压、电流,而计量单元则用于直流电能的计量。当然,充电支路121的具体结构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不再赘述。

在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装置100还可以包括:

保护电路,所述保护电路串联在所述充电桩的供电端和所述充电枪120之间,所述保护电路与所述控制器150连接。

本实施方式提供的充电装置100,增设保护电路,用于在控制器150的控制线,对充电装置100进行保护。

可选的,所述保护电路包括相互串联的均衡器和热敏电阻。

均衡器为是一种可以分别调节各种频率成分电信号放大量的器件,通过对各种不同频率的电信号的调节来减小码间干扰的影响。热敏电阻是敏感元件的一类,按照温度系数不同分为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positivetemperaturecoefficient,简称ptc)和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negativetemperaturecoefficient,简称ntc)。热敏电阻器的典型特点是对温度敏感,不同的温度下表现出不同的电阻值。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ptc)在温度越高时电阻值越大,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ntc)在温度越高时电阻值越低,它们同属于半导体器件。本实施例中的热敏电阻可选为ptc。在充电装置100的电路中串联均衡器和热敏电阻,在检测到电路过热时即时增大电路电阻限流,以起到安全保护的效果。当然,保护电路也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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