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夜视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10165647阅读:来源:国知局
部位设有通孔,车内后视镜的支架依次穿过下凹壳2和通孔,固定地设置在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同时,摄像头组件与电路板组件19均设置在外壳的内腔,并且,摄像头组件与电路板组件19电连接。在下凹壳2沿上底板1的长度方向的末端设置有摄像通孔5,摄像头组件能够通过摄像通孔5进行摄像。在现有技术中,不管是行车记录仪或者车载夜视装置,均通过吸盘或者双面胶固定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任意位置,这样的安装方式,存在拍摄定位不准确、影响驾驶员视线以及安装不牢固的缺点,甚至影响行车安全。本实施例的车载夜视装置,利用第一连接板3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连接,利用第二连接板4与车内后视镜的支架连接,并且第一连接板3、第二连接板4固定连接并设置在的车载夜视装置整体结构的上底板1。通过第一连接板3将车载夜视装置安装于挡风玻璃上,免去了安装治具,能够便捷地使车载夜视装置与挡风玻璃的安装底座卡接。同时,车内后视镜的支架穿过外壳的内腔与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连接。所以,车载夜视装置能够包裹车内后视镜的支架,并且两者整体地固定于挡风玻璃的安装底座上,能够在保证车载夜视装置牢固安装的同时,避免了对驾驶者的视线产生影响。
[0035]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第二连接板4在长度方向上还设置有固定板6。固定板6外边缘的上表面固定连接在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固定板6的中间部位向上穿过第二连接板4,并与挡风玻璃面接触,优选使用3M双面胶或者其他固定材料粘贴在车内挡风玻璃上,能够加强车载夜视装置与汽车的固定安装。
[0036]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T形上底板1的上表面对应于第二连接板4的部位,沿长度方向依次设置有在宽度方向相对延伸的第一固定片7和第二固定片8。其中,第一固定片7、第二固定片8与上底板1能够形成导槽,使得第二连接板4能够紧贴着上底板1而沿长度方向平移。并且,T形上底板1的上表面对应于第二连接板4沿长度方向末端的位置,设置有限位挡片9。限位挡片9能够限定第二连接板4沿长度方向平移的距离。其中,第一固定片7、第二固定片8以及限位挡片9还可以设置为螺栓连接,或者胶粘。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片7、第二固定片8与上底板1形成导槽,第二连接板4沿导槽插入安装,而限位挡片9限定其插入的位置。使得车载夜视装置能够通过上底板1手动便捷地安装,而无需借助其他工具。
[0037]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在上底板1的上表面与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之间,还设置有弹力压臂10。弹力压臂10是具有一定弹性的向上翘起的条形板,用于增大上底板1的上表面与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之间贴合的距离。由于上述的第一固定片7、第二固定片8与上底板1形成导槽,使得第二连接板4与上底板1贴合连接。而向上翘起的弹力压臂10能够增加第二连接板4与上底板1之间的推力,使得两者结合地更为紧密。
[0038]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在第一连接板3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一凹槽11,第一凹槽11用于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相互扣接。其中,还可以使用螺丝、胶水或者铆接等方式,将第一连接板3安装于安装底座上。本实施例设计第一凹槽11来将两个部件扣接,便于拆装检修。
[0039]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第一连接板3上表面的第一凹槽11内还设置有紧固弹簧12,紧固弹簧12能够防止第一连接板3从安装底座上自动脱落。其中,紧固弹簧12还可以使用插销、卡扣等零件代替。本实施例的车载夜视装置,考虑到第一连接板3和安装底座均为金属体,自身弹性较差,而且两者并非为焊接、螺钉连接或者铆接等连接方式,那么,为了使扣合的第一连接板3和安装底座不至于因为重力、震动等原因而分离掉落,所以,在第一连接板3上设置了紧固弹簧12。
[0040]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优选地,紧固弹簧12为片弹簧。片弹簧能够因用途的不同设置成各种不同的形状和结构。本实施例中,由于第一连接板3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一凹槽11,故片弹簧设计为不闭合的圆形弹簧圈,且断开的端口两边凹向圆心。片弹簧扣在第一连接板3的第一凹槽11,能够起到锁紧、固定的作用。
[0041]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第二连接板4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二凹槽13和限位凸台14。与第一连接板3的第一凹槽11的作用类似,第二凹槽13和限位凸台14分别用于对车内后视镜的支架进行引导移动和限位固定。
[0042]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15和固定支架16。其中,摄像头15通过固定支架16安装在下凹壳2的内壁,且摄像头15的镜头朝向摄像通孔5。本实施例中,由于车载夜视装置的壳体为空腔结构,将摄像头15固定在壳体的内腔,应通过固定支架16来安装,能够减少汽车震动对摄像头15的损害。同时,为了不影响摄像效果,摄像头15的镜头设置为朝向摄像通孔5。
[0043]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摄像头组件还包括调节支架17和调节螺杆18 ;其中,调节支架17与摄像头15固定连接,调节螺杆18穿过外壳上对应于摄像通孔5位置的螺纹孔,能够接触调节支架17。通过旋转调节螺杆18,能够推动摄像头15在垂直于上底板1的平面内摆动。本实施例中,设置调节支架17和调节螺杆18能够调整摄像头15的拍摄角度,将调整平面设置为垂直于上底板1的平面,就能够拍摄到车前的上下方位的画面。
[0044]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组件、电路板组件、连接组件和外壳; 所述外壳从上到下包括T形的上底板和与所述上底板配合连接的下凹壳;设定所述上底板的τ形沿左右延伸的方向为车载夜视装置的宽度方向,从宽度方向的中部垂直延伸的方向为长度方向; 所述连接组件从上到下包括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为T形板,所述第一连接板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板T形交叉部位的上表面,用于连接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τ形的所述第二连接板对应地固定于Τ形的所述上底板,用于连接车内后视镜的支架^形的所述上底板的交叉部位设有通孔,车内后视镜的支架依次穿过所述下凹壳和所述通孔,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下表面; 所述摄像头组件与所述电路板组件均设置在所述外壳的内腔,且所述下凹壳沿所述上底板长度方向的末端设置有摄像通孔,所述摄像头组件能够通过所述摄像通孔进行摄像;所述摄像头组件与所述电路板组件电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接板长度方向上,用于连接汽车挡风玻璃。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Τ形的所述上底板对应于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依次设置有在宽度方向相对延伸的第一固定片和第二固定片,所述第一固定片、所述第二固定片与所述上底板形成导槽,使所述第二连接板能够紧贴所述上底板沿长度方向平移;Τ形的所述上底板对应于所述第二连接板沿长度方向末端的上表面,设置有限位挡片,所述限位挡片能够限定所述第二连接板沿长度方向平移的距离。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底板的上表面与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下表面之间的弹力压臂,所述弹力压臂用于增大所述上底板的上表面与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下表面之间贴合的距离。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连接板通过所述第一凹槽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相互扣接。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内的紧固弹簧,所述紧固弹簧用于防止所述第一连接板从安装底座上自动脱落。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弹簧为片弹簧。8.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二凹槽和限位凸台,分别用于对车内后视镜的支架进行引导移动和限位固定。9.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和固定支架;所述摄像头通过所述固定支架设置在所述下凹壳的内壁,且所述摄像头的镜头朝向所述摄像通孔。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载夜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组件还包括调节支架和调节螺杆;所述调节支架与所述摄像头固定连接,所述调节螺杆穿过所述外壳的螺纹孔能够推动所述摄像头在垂直于所述上底板的平面内摆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载夜视装置,包括摄像头组件、电路板组件、连接组件和外壳;所述外壳包括T形的上底板和下凹壳;所述连接组件包括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为T形板,所述第一连接板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板交叉部位的上表面,用于连接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第二连接板对应地固定于上底板,用于连接车内后视镜的支架;上底板的交叉部位设有通孔,车内后视镜的支架依次穿过下凹壳和通孔,固定设置在第二连接板的下表面。本实用新型的车载夜视装置,通过连接组件,将车载夜视装置包裹车内后视镜的支架并一体固定于挡风玻璃上的安装底座,保证车载夜视装置牢固安装的同时,避免了对驾驶者的视线产生影响。
【IPC分类】B60R11/04
【公开号】CN205075754
【申请号】CN201520862531
【发明人】李斐, 刘创模, 舒耀增, 李中文, 鹿鹏
【申请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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