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20907阅读:606来源:国知局
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系统,具体而言,尤其涉及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的高铁车厢使用的空调是一般是采取风冷的方式,在高铁到站之后,门的开启会流失大量的经过热交换的气体,需要耗费更多的能量以再次制冷,同时经过热交换的气体直接吹到人体上,会让人感到不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利用导热管道对高铁的座椅进行温度调节,温度不容易流失。

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包括空调外机,还包括与所述空调外机以管道连接的换热器、包裹所述换热器的储液箱,所述储液箱的上方设置有泵,所述泵的连接有传送管道,所述传送管道镶嵌设置在所述高铁车厢的底部并沿所述高铁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传送管道的外侧面设置有支路管道并连接至所述座椅的底部,所述座椅的内部镶嵌设置有导热管道,所述导热管道与所述支路管道相连接。

进一步,所述导热管道的外侧面设置有导热片,并且所述导热片沿所述导热管道的截面半径延伸,所述导热片以所述导热管道的截面的圆心为中心均匀分布。

进一步,所述座椅的表面设置有缓冲层,缓冲层的表面均匀设置有导热孔,所述导热孔贯穿所述缓冲层。

进一步,所述座椅的缓冲层的中心设置有限位开关,所述支路管道与所述传送管道之间设置有顺序阀,所述顺序阀与所述限位开关相连。

进一步,所述导热管道在所述座椅的内部呈U型盘管状排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导热管道对高铁的座椅进行温度调节,液体的比热容较气体的比热容较大,可以存储更多的能量,不容易把热交换后的温度流失,同时,利用座椅进行温度调节避免了热交换风直接吹到人体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连接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座椅侧面示意图。

图3 是本实用新型的座椅正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座椅俯视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导热管道的截面示意图。

图中:1-空调外机、2-换热器、3-储液箱、4-泵、5-传送管道、6-支路管道、7-高铁车厢、8-座椅、9-导热管道、10-导热片、11-缓冲层、12-导热孔、13-限位开关、14-顺序阀。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下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5所示,用于高铁车厢的座椅的管道式空调系统,包括空调外机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空调外机1以管道连接的换热器2、包裹所述换热器2的储液箱3,所述储液箱3的上方设置有泵4,所述泵4的连接有传送管道5,所述传送管道5镶嵌设置在所述高铁车厢7的底部并沿所述高铁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传送管道5的外侧面设置有支路管道6并连接至所述座椅8的底部,所述座椅8的内部镶嵌设置有导热管道9,所述导热管道9与所述支路管道6相连接。

所述导热管道9的外侧面设置有导热片10,并且所述导热片10沿所述导热管道9的截面半径延伸,所述导热片10以所述导热管道9的截面的圆心为中心均匀分布。

所述座椅8的表面设置有缓冲层11,缓冲层11的表面均匀设置有导热孔12,所述导热孔12贯穿所述缓冲层11。

所述座椅8的缓冲层11的中心设置有限位开关13,所述支路管道6与所述传送管道5之间设置有顺序阀14,所述顺序阀14与所述限位开关13相连。

所述导热管道9在所述座椅8的内部呈U型盘管状排布。

具体而言,该储液箱3包裹该换热器2,通过利用该储液箱3内的液体与该换热器2接触,进而实现了热传递的过程,该储液箱3上方的泵4把经过热交换后的液体传送至该传送管道5内,该传送管道5设置在该高铁车厢7的底部,如此,结构合理,方便把该液体传送到车厢的其他位置,该支路管道6连接到该座椅8的底部,该导热管道9与该支路管道6相连,如此可以通过该支路管道6传送至各个座椅8;导热管道9的外侧面设置有导热片10,该导热片10沿该导热管道9的截面半径延伸,导热片10以所述导热管道9的截面的圆心为中心均匀分布,如此,可以利用该导热片10把导热管道9内的液体的温度向外传递,该导热片10增大了与外界的接触面积,其结构合理;该缓冲层11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在该座椅8坐的时候更加舒适,同时对该导热片10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长时间的挤压变形,该导热孔12的可以使得该导热管道9内液体的温度得以更好的向外界传递;该限位开关13与该顺序阀14在实际运用中,还可以通过利用编程,以实现该限位开关13下压后打开该外空顺序阀14,从而实现对该座椅8内的导热管道9通液体;该导热管到在该座椅8的内部呈U型盘管状排布,如此,可以更好的利用座椅8内的空间,达到结构紧凑的效果,同时,可以获得更好的热传递效率。

虽然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形,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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