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自锁车头包括车头本体以及连接于所述车头本体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所述第一把手包括第一壳体、第一锁定组件,所述第一锁定组件包括可选地全部或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壳体内的第一锁定件、锁芯,所述第一锁定件一端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壳体内且另一端与所述锁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把手自由端设置有与所述锁芯匹配可拆卸连接的锁止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把手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壳体可拆卸连接的锁固端,与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壳体内的所述第一锁定件一端连接的所述锁芯设置于所述锁固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锁芯可选地全部或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壳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定组件还包括端盖,所述第一锁定件靠近所述锁芯的一端与所述端盖连接,所述第一壳体远离所述车头本体的一端与所述端盖可拆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远离所述车头本体的一端与所述端盖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把手还包括第二壳体、可选地全部或者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二壳体内的第二锁定件,所述第二锁定件的一端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内且另一端与所述锁止部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二锁定件连接的所述锁止部与所述第二壳体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定件、所述第二锁定件中的至少一个为锚链或具有依次连接的多个连接段的金属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自锁车头,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连接段之间可伸缩连接。
10.一种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车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可自锁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