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7613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能够摆动手柄的折叠式婴儿车。



背景技术:

例如cn102248961a所公开的那样,在携带婴幼儿外出时使用的婴儿车可供利用。大多婴儿车在保管时和/或携带时考虑到便利性,能够进行折叠。另外,能够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手柄的婴儿车也正在广泛普及。

在cn102248961a所公开的婴儿车中,手柄能够在背面推动位置与面对推动位置之间进行摆动。在背面推动位置,手柄位于婴幼儿的背面侧,保护者从婴幼儿的背面侧推动婴儿车。另一方面,在面对推动位置,手柄位于与婴幼儿面对的位置,保护者从与婴幼儿面对的一侧推动婴儿车。

然而,为了将cn102248961a所公开的婴儿车折叠,需要预先将手柄返回到背面推动位置。另外,对于从折叠状态展开的婴儿车,手柄通常位于背面推动位置。因此,为了在面对婴幼儿的同时推动婴儿车,还需要使手柄摆动到面对推动位置。另一方面,通常在对月龄较小的婴儿使用婴儿车的情况下,从与婴儿面对的一侧推婴儿车的情况较多。此时,每次折叠婴儿车,并且每次展开婴儿车,需要切换手柄的摆动位置。



技术实现要素:

技术问题

本发明考虑到这样的情况而完成,目的在于能够使手柄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婴儿车在手柄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况下均能够进行折叠。

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是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具备:

主体框架,其能够从上述展开状态向上述折叠状态变形;

手柄,其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

上述主体框架具有状态维持部件,上述状态维持部件能够在上述婴儿车的折叠动作受到限制的限制位置与能够进行上述婴儿车的折叠动作的解除位置之间移动,

上述手柄具有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的手柄主体、和以能够动作的方式支承于上述手柄主体的操作部件,

上述操作部件通过相对于位于上述第一位置的上述手柄的上述手柄主体进行动作而按压上述状态维持部件使其从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动,且通过相对于位于上述第二位置的上述手柄的上述手柄主体进行动作而按压上述状态维持部件使其从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主体框架具有:

前腿以及后腿;

扶手,其与上述前腿以及上述后腿能够转动地连接;以及

第一连杆,其与上述扶手能够转动地连接,

上述状态维持部件支承于上述第一连杆。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操作部件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位置之间能够移动,且从上述操作位置侧朝向上述非操作位置被施力,

上述状态维持部件被从上述非操作位置向上述操作位置移动的上述操作部件按压而从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位于上述非操作位置的上述操作部件与上述状态维持部件分离。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操作部件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位置之间能够移动,

上述操作部件包括在上述手柄位于上述第一位置的情况下能够与上述状态维持部件接触的第一接触面、和在上述手柄位于上述第二位置的情况下能够与上述状态维持部件接触的第二接触面。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上述操作部件具有操作基部和操作突出部,上述操作基部相对于上述手柄能够滑动,上述操作突出部向相对于上述手柄中设置有上述操作基部的部分的长度方向交叉的方向突出且包括上述第一接触面以及上述第二接触面。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操作部件能够在上述非操作位置与上述操作位置之间沿着上述手柄主体中设置有上述操作部件的部分的长度方向移动,

上述第二接触面包括倾斜面,所述倾斜面相对于上述操作部件的从上述非操作位置朝向上述操作位置的移动方向倾斜且从上述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的前侧朝向后侧与上述手柄主体分离,所述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是从上述非操作位置朝向上述操作位置的方向。

在本发明的第一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操作部件还具有位于上述第一接触面与上述第二接触面之间的凸起面,

从上述手柄相对于上述主体框架的摆动轴线到上述凸起面为止的距离比从该摆动轴线到上述第一接触面中的与上述凸起面邻接的部分为止的距离长且比从该摆动轴线到上述第二接触面中的与上述凸起面邻接的部分为止的距离长。

本发明的第二婴儿车是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具备:

主体框架,其能够从上述展开状态向上述折叠状态变形;和

手柄,其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

上述手柄具有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的手柄主体、以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于该手柄主体的保持体、以及对上述保持体进行施力的施力部件,

上述主体框架具有与上述保持体卡合而将上述手柄保持于上述第一位置的第一位置保持部件、和与上述保持体卡合而将上述手柄保持于上述第二位置的第二位置保持部件,

上述施力部件作用于上述保持体,以朝向上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或者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按压上述保持体而维持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或者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的卡合状态,

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上述主体框架变形而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且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上述主体框架变形而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

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上述保持体通过来自上述施力部件的作用力维持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的卡合,并且对抗来自上述施力部件的作用力而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进行动作。

在本发明的第二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手柄还具有盖板,上述盖板设置在上述手柄主体上且在其与该手柄主体之间形成收纳上述施力部件的收纳空间,

上述盖板形成有沿着手柄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且与上述收纳空间相通的槽,

上述保持体具有通过上述槽而伸入上述收纳空间内的突出部。

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是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具备:

主体框架,其能够从上述展开状态向上述折叠状态变形;和

手柄,其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

上述手柄具有连接到上述主体框架的手柄主体、和以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于该手柄主体的保持体,

上述主体框架具有与上述保持体卡合而限制上述手柄从上述第一位置的摆动的第一位置保持部件、和与上述保持体卡合而限制上述手柄从上述第二位置的摆动的第二位置保持部件,

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以沿着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上述保持体能够相对移动的方式与上述保持体卡合。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上述主体框架变形而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且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上述主体框架变形而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在折叠动作中沿着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上述保持体相对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相对于上述保持体相对移动的期间,上述保持体在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位于固定的位置。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沿着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上述保持体相对移动之后,与上述保持体一起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相对于上述保持体的相对移动的方向沿着上述保持体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的相对移动的方向。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在上述保持体在从上述展开状态到上述折叠状态为止的期间,在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位于固定的位置。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在从上述展开状态到上述折叠状态为止的期间,持续进行相对于上述保持体的相对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

上述保持体能够沿着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移动,

上述保持体通过相对于上述手柄主体移动而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

上述保持体具有卡合部,上述卡合部沿着上述手柄主体在设置有上述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延伸且能够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

在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在与上述卡合部卡合的状态下,能够沿着上述卡合部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上述卡合部相对移动。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上述卡合部在成为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时的上述保持体的移动方向前侧的端部,是在该移动方向的前方开口的槽。

在本发明的第三婴儿车中,可选地,上述手柄还具有朝向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对上述保持体进行施力的施力部件。

根据本发明,在手柄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个的情况下,均能够折叠婴儿车。

附图说明

图1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婴儿车的整体结构的立体图。

图2是在手柄配置于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的状态下表示婴儿车的侧视图。

图3是表示在手柄配置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的状态下折叠起来的婴儿车的侧视图。

图4是表示在手柄配置于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的状态下折叠起来的婴儿车的侧视图。

图5是沿着图2的v-v线的剖视图。

图6是沿着图5的vi-vi线的剖视图。

图7是从下方表示保持体的立体图。

图8是从内测表示盖板的立体图。

图9是用于说明状态维持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立体图。

图10是用于说明状态维持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立体图。

图11是用于说明操作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侧视图。

图12是用于说明操作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侧视图。

图13是用于说明操作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侧视图。

图14是用于说明操作部件的动作的图,是表示手柄配置于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的婴儿车的主要部分的部分侧视图。

图15是从表示操作部件的宽度方向外侧表示的立体图。

图16是从表示操作部件的宽度方向内侧表示的俯视图。

图17是与图5对应的图,是用于说明保持体及其支承结构的一个变形例的图。

图18是与图5对应的图,是用于说明保持体及其支承结构的另一个变形例的图。

图19是表示保持体的又一个变形例的立体图。

图20是从与图19不同的方向表示图19的保持体的立体图。

图21是从下方表示图19的保持体的俯视图。

图22是与图2对应的侧视图,是表示具有图19的保持体的婴儿车的图。

图23是与图4对应的侧视图,是表示具有图19的保持体的婴儿车的图。

图24是沿着图22的xxiv-xxiv线的剖视图。

图25是沿着图23的xxv-xxv线的剖视图。

图26是与图2对应的侧视图,是用于说明保持体的又一个变形例的图。

图27是与图4对应的侧视图,是表示图26的婴儿车的折叠状态的图。

图28是沿着图26的xxviii-xxviii线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图1~图16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婴儿车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图。其中,图1~图4中示出了婴儿车的整体结构。如图1~图4所示,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具有包括腿14、16的可折叠的婴儿车主体11、和安装于腿14、16的车轮保持单元70。婴儿车主体11具有包括前腿14以及后腿16的主体框架12、以相对于主体框架12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50。另外,虽然省略了图示,但在婴儿车主体11,以能够拆卸的方式安装有缓冲性的座椅件。婴幼儿乘坐在该座椅件上。

在本实施方式中,婴儿车10如广泛普及的那样构成为能够折叠。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中,通过使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摆动,能够实现以下两种动作:操作者(保护者)从婴幼儿的背面侧把持手柄50而操纵婴儿车10,以使婴幼儿朝向行进方向的前方的方式使婴儿车10行走;以及操作者从位于与婴幼儿面对的前腿侧的位置把持手柄50而操纵婴儿车10,以使婴儿车10的后腿侧成为行进方向的前方的方式使婴儿车10行走。

然而,在本说明书中,对于婴儿车及其构成要素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的用语在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是指以乘坐在处于展开状态的婴儿车以及其构成要素的婴幼儿为基准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进一步详细而言,“前后方向”是指连结图1中的纸面的左下方与右上方的方向,相当于图2中的纸面的左右的方向。并且,只要没有特别指示,“前”是指乘车的婴幼儿面向的一侧,图1中的纸面的左下侧以及图2中的纸面的左侧成为前侧。另一方面,“上下方向”是指与前后方向正交并且与接地面正交的方向。因此,在接地面为水平面的情况下,“上下方向”是指垂直方向。另外,“横向”是指宽度方向,是与“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均正交的方向。

首先,作为婴儿车的整体结构,对婴儿车主体11进行说明。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整体上是以沿着前后方向的横向中心面作为中心大体对称的结构。如上所述,婴儿车主体11具有主体框架12以及手柄50。其中主体框架12如图1所示具有分别左右地配置的一对前腿14、分别左右地配置的一对后腿16、分别左右地配置的一对扶手19、分别左右地配置的一对第一连杆20。

如图1以及图2所示,前腿14的上端部分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到配置于对应一侧(左侧或者右侧)的扶手19的前方部分。同样地,后腿16的上端部分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到配置于对应一侧(左侧或者右侧)的扶手19的前方部分。另外,第一连杆20的上方部分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到配置于对应一侧(左侧或者右侧)的扶手19的后方部分。如图2所示,在图示的例子中,第一连杆20具有主连杆件21、和固定于主连杆件21的上端的上连接件22。主连杆件21例如由金属制管构成。上连接件22例如由树脂成型物构成。第一连杆20在上连接件22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到扶手19的后端部分。

如图1以及图2所示,主体框架12具有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与前腿14连接的第二连杆25、和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与后腿16连接的第三连杆30。第二连杆25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三连杆30中的至少一方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第三连杆30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二连杆25中的至少一方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

如图1所示,在图示的例子中,作为构成第二连杆25的部件,设置有框架件26、固定于框架件26的前连接件27以及后连接件28。框架件26例如由经弯曲加工的金属制管构成。前连接件27以及后连接件28例如由树脂成型物构成。框架件26具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一对侧部26a和将一对侧部26a之间在前方连结的连结部26b而构成u字状。前连接件27的一端部分与前腿14能够转动地连接,另一端部分固定于侧部26a的前方部分。后连接件28固定于侧部26a的后端部分。在该例子中,通过位于右侧的框架件26的侧部26a和固定于该右侧的侧部26a的右侧的前连接件27以及后连接件28,形成右侧的第二连杆25。同样地,通过位于左侧的框架件26的侧部26a和固定于该左侧的侧部26a的左侧的前连接件27以及后连接件28,形成左侧的第二连杆25。

如图1所示,在图示的例子中,第三连杆30具有能够转动地连接到后腿16的主轴件31、和固定于主轴件31的上端部分的端部件32。主轴件31例如由金属制管构成。端部件32例如由树脂成型物构成。主轴件31在下端部分与后腿16能够转动地连接。端部件32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二连杆25连接。

这里,图9以及图10是从宽度方向内侧表示第一连杆20的周围的立体图。如图9以及图10所示,在图示的例子中,第一连杆20、第二连杆25以及第三连杆30使用相同的轴部件34,能够相互转动地连接。该轴部件34贯通第一连杆20的主连杆件21、第三连杆30的端部件32、以及构成第二连杆25的后连接件28。通过该构成,第一连杆20、第二连杆25以及第三连杆30以由轴部件34划定的相同的轴线作为中心能够相互转动。

另外,在图示的例子中,如图1以及图2所示,主体框架12还具有基础框架41以及上方框架42、和将基础框架41与上方框架42连结的连结框架43。在框架件26以及基础框架41,拉伸设置有基布材料(未图示)。基布材料与框架件26、基础框架41、上方框架42以及连结框架43一起支承缓冲性的座椅件(未图示)。基础框架41以及上方框架42都形成为u字状。

如图9以及图10所示,基础框架41在其两端部,贯通于轴部件34。而且,基础框架41相对于框架件26和/或其他的构成要素能够转动(能够摆动)。上方框架42在其两端部,与扶手19的后端部分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上方框架42相对于扶手19的转动轴线位于与第一连杆20相对于扶手19的转动轴线相同的线上。在基础框架41以及上方框架42之间,沿横向分离地设置有一对连结框架43。连结框架43在其两端,与基础框架41以及上方框架42能够转动地连接。

如图1所示,主体框架12具有将一对前腿14之间连结的前方连结件15、以及将一对后腿16之间连结的后方连结件17,作为沿横向延伸的构成要素。前方连结件15作为踏板发挥功能。另外,在一对后连接件28之间,设置有中央连结件29。通过前方连结件15、后方连结件17以及中央连结件29,能够抑制婴儿车10向横向的变形。进而,在一对扶手19之间以能够拆卸的方式设置有具有挠性的保护部件38。

由以上的结构构成的主体框架12如后所述通过使构成要素动作,能够进行折叠。另一方面,在主体框架12,设置有用于限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对动作的机构。通过设置该机构,能够有效地防止不希望的折叠动作。

具体而言,如图9以及图10所示,限制婴儿车10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的折叠动作的状态维持部件45设置于主体框架12。状态维持部件45在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受到限制的限制位置与能够进行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的解除位置之间能够移动。在图示的例子中,状态维持部件45支承于第一连杆20的主连杆件21。状态维持部件45在限制位置与解除位置之间的移动成为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的移动。

如图10所示,状态维持部件45具有安装于主连杆件21的主体部46、和从主体部46突出的限制卡合突起47以及支承板48。限制卡合突起47从主体部46向横向内侧突出。另一方面,在第三连杆30的端部件32,形成有能够与限制卡合突起47卡合的限制卡合凹部33。如图9所示,在状态维持部件45相对于第一连杆20向下方滑动的情况下,状态维持部件45的限制卡合突起47被收纳在第三连杆30的限制卡合凹部33内。在图9所示的状态下,支撑状态维持部件45的第一连杆20与和状态维持部件45卡合了的第三连杆30无法相对转动。因此,在将状态维持部件45的限制卡合突起47与第三连杆30的限制卡合凹部33卡合的情况下,婴儿车10维持在展开的状态,无法折叠婴儿车10。即,图9所示的状态维持部件45的位置是状态维持部件45的限制位置。

另一方面,如图10所示,如果状态维持部件45相对于第一连杆20向上方滑动,则限制卡合突起47从第三连杆30的限制卡合凹部33拔出。而且,如果限制卡合突起47与限制卡合凹部33的卡合被解除,则第一连杆20与第三连杆30能够相对转动,能够折叠婴儿车10。即,图10所示的状态维持部件45的位置是状态维持部件45的解除位置。

应予说明,状态维持部件45的主体部46如图9所示通过第一施力部件49,从解除位置(参照图10)朝向限制位置(参照图9)施力。如此通过使用来自第一施力部件49的作用力,只要不主动地施加外力,就进一步可靠地限制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即,通过使用第一施力部件49,能够有效地防止因误动作而开始不希望的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

对于以上说明的主体框架12,以能够摆动的方式连结有手柄50。在图示的例子中,手柄50具有以能够摆动的方式安装于主体框架12的手柄主体51、设置于手柄主体51的远端操作装置52、保持体55以及操作部件60。

如图1所示,手柄主体51包括相互大致平行地延伸的一对轴部51a和将一对轴部51a之间连结的中间部51b。手柄主体51整体具有大致u字状的形状。手柄50在u字的两端部,与主体框架12能够转动(能够摆动)地连接。如图9以及图10所示,手柄主体51使用轴部件34,与主体框架12能够转动地连接。因此,第一连杆20、第二连杆25、第三连杆30、基础框架41以及手柄50以由轴部件34划定的相同的轴线作为中心,能够相对于彼此转动。

在该婴儿车主体11中,手柄50能够在当侧视时相对于垂直轴向后方倾斜的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和相对于垂直轴向前方倾斜的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之间进行摆动。在图1中,手柄50配置在第一位置。在图2中,手柄50配置在第二位置。这里,在主体框架12,设置有能够与设置于手柄50的保持体55卡合的位置保持部件35、36。通过保持体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手柄50保持在第一位置。通过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手柄50保持在第二位置。

在图示的例子中,一对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如图2所示分别固定于各第一连杆20的上方。另外,一对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如图1所示固定于各扶手19的前方。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可同样地构成。如图18中也示出,各位置保持部件35、36作为在前端具有直径扩大部分的突起,向宽度方向外侧突出。

在图示的例子中,一对保持体55支承于手柄主体51的各轴部51a。保持体55沿着手柄主体51中的设置有该保持体55的部分的长度方向,相对于手柄主体51能够移动。如图2所示,在手柄主体51的各轴部51a,沿着该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分离地设置有一对限位器51c。限位器51c形成为相对于轴部51a直径扩大的部分。一对限位器51c规定保持体55的能够移动的范围。保持体55能够在成为一对限位器51c之间的区域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移动。

如图6以及图7所示,保持体55具有供轴部51a通过的筒状主体部56和支承于筒状主体部56的引导部57以及卡合部58。如图7所示,卡合部58具有向下方开口的支承部58a。如图5所示,通过卡合部58对位置保持部件35、36从上方覆盖,从而保持体55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的向与轴部51a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方向的相对移动受到限制,手柄50保持在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如图6所示,各保持体55具有位于卡合部58的两侧的一对引导部57。如图2所示,筒状主体部56位于沿前后方向分离的一对引导部57之间。手柄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时,在比卡合部58更靠近前端的位置,与该卡合部58邻接地设置的引导部57接触到位置保持部件35、36。引导部57具有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接触的引导面57a。引导面57a成为倾斜面。通过引导面57a接触到位置保持部件35、36,从而保持体55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分离而向上侧移动。

这里,手柄50还具有对保持体55进行施力的第二施力部件54。该第二施力部件54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朝向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接近的方向对保持体55进行施力。即,第二施力部件54作用于保持体55以便维持保持体55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的卡合。

第二施力部件54例如由因材质或者形状而产生弹力的部件形成。在图示的例子中,第二施力部件54由压缩弹簧形成。另外,在图示的例子中,手柄50还具有设置在手柄主体51上的盖板53。如图5以及图6所示,盖板53在其与手柄主体51之间形成收纳空间rs。第二施力部件54配置在该收纳空间rs内。如图8所示,在盖板53,形成有槽53a。如图5所示,槽53a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延伸。收纳空间rs通过槽53a与外部相通。另一方面,如图5~图7所示,保持体55具有通过槽53a伸入收纳空间rs内的突出部56a。如图7所示,突出部56a从筒状主体部56朝向由该筒状主体部56划定的内部空间而伸出。如图5所示,突出部56a支承构成第二施力部件54的压缩弹簧的下端。因此,突出部56a通过第二施力部件54向下方被按压。应予说明,在图示的例子中,下侧的限位器51c形成为盖板53的一部分。

接下来,对操作部件60进行说明。如图9以及图10所示,操作部件60以能够动作的方式设置于手柄主体51。如图9以及图10所示,操作部件60通过进行动作,使状态维持部件45动作。即,操作部件60伴随着状态维持部件45的设置而设置。

操作部件60能够在图9所示的非操作位置与图10所示的操作位置之间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中的设置有操作部件60的部分的长度方向移动。操作部件60通过收纳于手柄50的轴部51a的第三施力部件64(参照图9),从操作位置侧向非操作位置被施力。即,操作部件60在没有被施加外力的情况下,通过来自第三施力部件64的作用力,位于比操作位置更靠近下方的非操作位置。作为一个例子,操作部件60通过未图示的操作传递工具,与设置于手柄50的中间部51b的远端操作装置52(参照图1)连结。而且,通过操作远端操作装置52,能够使操作部件60从操作位置向非操作位置移动。

如图15以及图16所示,操作部件60具有操作基部61和从操作基部61突出的操作突出部62。这里图15是从宽度方向外侧表示操作部件60的立体图,图16是从宽度方向内侧表示操作部件60的俯视图。如图9所示,操作基部61安装于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如由图9与图10的比较可理解,操作基部61能够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相对于该轴部51a滑动。另外,操作突出部62朝向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中的设置有操作基部61的部分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方向、更具体而言宽度方向的内侧,从操作基部61伸出。另一方面,如图9所示,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从主体部46向宽度方向的外侧伸出。

而且,如果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移动,则操作突出部62从下方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抵接,对状态维持部件45从限制位置朝向解除位置进行按压。即,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通过使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移动,能够使状态维持部件45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由此,能够进行第一连杆20相对于第三连杆30的相对转动。

尤其是,如图11~图14所示,操作部件60通过相对于位于第一位置的手柄50的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能够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而使其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并且通过相对于位于第二位置的手柄50的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也能够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而使其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这里图11~图14是表示第一连杆20的设置位置周边的侧视图。但是,为了便于理解,在图11以及图12中,以虚线表示第一连杆20的下方部分以及状态维持部件45,以实线使手柄主体51以及操作部件60露出而表示。

如图16很好地所示,操作部件60的操作突出部62具有第一接触面62a以及第二接触面62b。首先,第一接触面62a配置于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摆动轴线sa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偏移的位置。如图11以及图12所示,在手柄50配置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手柄50的轴部51a与第一连杆20的主连杆件21大致平行地延伸。因此,如果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移动,即,如果操作部件60沿着位于第一位置的手柄50的轴部51a向上方移动,则操作部件60的第一接触面62a从下方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抵接,能够将支承板48沿着第一连杆20向上方按压。

另一方面,第二接触面62b成为如下的倾斜面,即相对于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参照图13)朝向操作位置(参照图14)的的移动方向倾斜且从上述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的前侧朝向后侧与手柄主体51分离,所述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是从非操作位置朝向操作位置的方向。换言之,如图16很好地所示,第二接触面62b从摆动轴线sa相对于轴部51a的长度方向ld朝向下侧向后方倾斜。因此,如图13以及图14所示,在手柄50向前方摆动而配置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第二接触面62b从第一连杆20的主连杆件21的沿着长度方向的下侧,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面对。尤其是,如图13以及图14所示,在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即,如果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朝向上方而向前方侧倾斜,则第二接触面62b沿着大体前后方向延伸。如果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移动,则操作部件60的第二接触面62b能够从下方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抵接,将支承板48向上方按压。

在图示的例子中,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分离。即,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且保持体55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情况下,即,在图11所示的状态下,操作部件60与保持体55分离。另外,在手柄50位于第二位置且保持体55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情况下,即,在图13所示的状态下,操作部件60与保持体55分离。另一方面,如图16所示,操作部件60的操作突出部62还具有位于第一接触面62a与第二接触面62b之间的凸起面62c。从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摆动轴线sa至凸起面62c的距离dx比从该摆动轴线sa到第一接触面62a中与凸起面62c邻接的部分62a1为止的距离dy长且比从该摆动轴线sa到第二接触面62b中与凸起面62c邻接的部分62b1为止的距离dz长。即,凸起面62c比邻接的第一接触面62a以及第二接触面62b凸出。

接下来,对固定于婴儿车主体11的腿14、16的车轮保持单元70进行说明。固定于前腿14的车轮保持单元70将车轮保持为能够旋转且将车轮保持为也能够转向。即,固定于前腿14的车轮保持单元70构成所谓的脚轮。固定于后腿16的车轮保持单元70对车轮进行能够旋转的保持,还可以与固定于前腿14的车轮保持单元70同样地将车轮保持为能够转向。在固定于前腿14的车轮保持单元70以及固定于后腿16的车轮保持单元70都构成为脚轮的情况下,根据手柄50的摆动位置,位于婴儿车10的行进方向上的前侧的车轮保持单元70中的车轮的转向可以被允许,位于婴儿车10的行进方向上的后侧的车轮保持单元70中的车轮的转向可以受限制。车轮的转向的允许以及限制的切换可以手动进行,或者可以例如如jp2002-284015a公开的那样,伴随着手柄50的摆动而自动地进行。

对由以上的结构构成的婴儿车10的动作进行说明。上述的婴儿车10可以将手柄50固定在图1所示的第一位置以及图2所示的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而使用。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操作者(保护者)能够从成为婴幼儿的背面侧的婴儿车10的后腿侧的位置把持手柄50,以婴幼儿朝向行进方向的前方的方式推动婴儿车10。此时,婴儿车10的前腿侧成为行进方向前方。另一方面,在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操作者能够从与婴幼儿面对的婴儿车10的前腿侧的位置把持手柄50而推动婴儿车10。此时,婴儿车10的后腿侧变成行进方向前方。

在使手柄50的位置在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之间变化的情况下,首先,操作手柄50的保持体55。在使手柄50从第一位置(背面推动位置)向第二位置(面对推动位置)移动的情况下,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将保持体55向上方提起。该操作通过对保持体55赋予与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对抗的外力而实施。如果保持体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则收纳于保持体55的支承部58a的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从支承部58a露出。由此,手柄50与主体框架12的卡合被解除,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能够摆动。

如果使手柄50到达第二位置的附近,则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开始接触保持体55的引导面57a。通过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与引导面57a抵接,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将保持体55向上方推顶。如果手柄50到达第二位置,则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解除与引导面57a的接触,保持体55能够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向下方移动。其结果是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从而保持体55自动地向下方移动,保持体55的支承部58a覆盖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由此,手柄50与主体框架12的相对摆动受限制,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

应予说明,保持体55的推顶动作利用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与引导面57a的接触,对抗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实施。操作者(保护者)通过感知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推顶保持体55,能够感知手柄50接近作为目标位置的第二位置。因此,操作者能够使手柄50的摆动逐渐减速而结束。因此,能够在不对主体框架12给予大的冲击的情况下,变更手柄50的摆动位置。

在使手柄50从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摆动的情况下,实施与使手柄50从上述的第一位置向第二位置摆动的情况几乎相同的操作。即,只需首先,将手柄50的保持体55向上方提拉,接下来,使手柄50从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即可。

然而,使手柄50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时,操作部件60也与手柄主体51一起以摆动轴线sa作为中心相对于主体框架12转动。因此,第一接触面62a、凸起面62c以及第二接触面62b按该顺序或者按与该顺序相反的顺序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到达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面对的位置。而且,与第一接触面62a以及第二接触面62b相比从摆动轴线sa分离的凸起面62c在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与支承板48面对的位置,与支承板48抵接并将支承板48向上方按压。这里,包括支承板48的状态维持部件45通过第一施力部件49向下方被施力。因此,操作者在使手柄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情况下,通过感知操作部件60推顶状态维持部件45而能够掌握摆动操作顺利进行这一情形。另外,通过来自第一施力部件49的作用力,能够将位于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的中间位置的手柄50引导到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应予说明,伴随着手柄50的摆动而引起的状态维持部件45的移动量很轻微,是限制卡合突起47不会从第三连杆30的限制卡合凹部33拔出的程度。换言之,状态维持部件45不会因伴随着手柄50的摆动而引起的移动到达解除位置。

接下来,对将由以上的结构构成的婴儿车10从展开的状态折叠时的动作进行说明。上述的主体框架12通过使各构成部件相对转动,能够进行折叠。具体而言,通过使用手柄50而将第一连杆20暂时向后上方提拉,之后放下,从而使第三连杆30相对于后腿16沿图2中顺时针方向转动。伴随着该操作,扶手19以及第二连杆25相对于第一连杆20沿图2中顺时针方向转动。通过这样的操作,侧视时第一连杆20与前腿14大致平行地配置,并且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摆动轴线sa的位置下降。如上,能够折叠婴儿车10。

特别是,在图示的例子中,就手柄50而言,一方面在手柄主体51的下端部分连接到主体框架12,另一方面经由保持体55连接到主体框架12。而且,保持体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能够移动地支承于该手柄主体51。因此,如图3以及图4所示,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况下,都能够折叠主体框架12。另外,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况下,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摆动轴线sa都在将主体框架12折叠起来的状态下位于比展开的状态更下方的位置。即,在包括手柄50的婴儿车主体11以及婴儿车10中,都能够在被折叠的状态下,相对于展开的状态使尺寸小型化。

应予说明,作为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一个连接位置的手柄主体51的下端部分通过使用轴部件34,在第一连杆20与第二连杆25的连接位置,连接到主体框架12。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保持体55通过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连接到主体框架12。而且,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固定于第一连杆20。即,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手柄50在两个位置连接到第一连杆20。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的情况下,手柄50不能够相对于第一连杆20相对动作。因此,在保持体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保持体55不能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在该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中,第二施力部件54持续作用于保持体55,以维持保持体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的卡合状态。

另一方面,在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状态下,保持体55通过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连接到主体框架12。而且,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不固定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二连杆25中的任一个,而是固定于扶手19。即,在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状态下,手柄50连接到在主体框架12的折叠动作时相对动作的不同部件。具体而言,在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就手柄50而言,一方面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二连杆25的连接位置连接,另一方面与扶手19连接。而且,如从图2与图4的比较可理解,通过折叠主体框架12,手柄50与主体框架12的两个连接位置相互分离。因此,在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保持体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动作。更具体而言,保持体55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向从摆动轴线sa分离的一侧、即上侧移动。该保持体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动作对抗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实施。因此,在该折叠动作中,第二施力部件54对保持体55朝向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施力。即,第二施力部件54在该折叠动作中,持续作用于保持体55,以维持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状态。

然而,在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之前,需要使状态维持部件45从限制位置向非限制位置移动。如上所述,设置于手柄50的操作部件60无论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哪个位置,通过相对于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均能够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而使其从限制位置移动到解除位置。

具体进行说明,首先,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如图11所示,操作部件60的第一接触面62a从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的下侧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面对。而且,如图12所示,如果操作部件60沿着轴部51a向上侧移动,则状态维持部件45被操作部件60的第一接触面62a按压,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向上方移动。其结果,通过操作部件60从图11所示的非操作位置向图12所示的操作位置移动,从而状态维持部件45从图11的限制位置向图12的解除位置移动。在手柄50位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如图13所示,操作部件60的第二接触面62b从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的下侧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支承板48面对。而且,如图14所示,如果操作部件60沿着轴部51a向上侧移动,则状态维持部件45被操作部件60的第二接触面62b按压,沿着主连杆件21的长度方向向上方移动。其结果,通过操作部件60从图13所示的非操作位置向图14所示的操作位置移动,从而状态维持部件45从图13的限制位置向图14的解除位置移动。即,无论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哪个位置,通过同样地操作远端操作装置52,能够操作操作部件60,使状态维持部件45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

如以上所说明,在本实施方式中,婴儿车10具有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变形的主体框架12、和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50。主体框架12具有在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受到限制的限制位置与能够进行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的解除位置之间能够移动的状态维持部件45。手柄50具有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主体51、和以能够动作的方式支承于手柄主体51的操作部件60。操作部件60通过相对于位于第一位置的手柄50的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从而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而使其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且通过相对于位于第二位置的手柄50的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从而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而使其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根据这样的本实施方式,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个的情况下,操作部件60都能够与状态维持部件45卡合,使状态维持部件45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因此,无论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哪个位置,通过使操作部件60动作,均能够开始折叠操作。例如,在婴幼儿的月龄较小的情况下,在与婴幼儿面对的一侧配置手柄50而利用婴儿车10的情况变多,在这样的时期,能够在将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不变的状态下进行折叠。另外,在将折叠起来的婴儿车10展开时,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不变。因此,能够省去调整手柄50的位置的步骤,提高婴儿车10的便利性。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操作部件60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位置之间能够移动,且从操作位置侧朝向非操作位置被施力。状态维持部件45被从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移动的操作部件60按压,从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动。在图示的例子中,操作部件60朝向位于下方的非操作位置而被施力,并且从下方按压状态维持部件45。由此,在手柄50配置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的情况下,通过对抗作用力朝向操作位置被操作的操作部件60,使状态维持部件45动作。因此,能够有效地防止状态维持部件45进行不希望的动作。由此,能够将婴儿车10稳定地维持在展开的状态。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分离。因此,在手柄50配置于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将婴儿车10从折叠状态展开时,在状态维持部件45与操作部件60之间形成间隙。因此,在展开婴儿车10时,能够有效地防止在状态维持部件45与操作部件60之间夹住衣服等。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操作部件60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位置之间能够移动。操作部件60包括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能够接触到状态维持部件45的第一接触面62a、和在手柄50位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能够接触到状态维持部件45的第二接触面62b。根据这样的操作部件60,通过简易的构成,无论手柄50的摆动位置如何,均能够稳定地确保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卡合。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操作部件60具有相对于手柄50能够滑动的操作基部61、和向相对于手柄50中设置有操作基部61的部分的长度方向交叉的方向突出的操作突出部62。操作突出部62包括第一接触面62a以及第二接触面62b。根据这样的操作部件60,通过简易的构成,无论手柄50的摆动位置如何,均能够稳定地确保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卡合。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操作部件60能够在非操作位置与操作位置之间沿着手柄主体51中设置有操作部件60的部分的长度方向移动。第二接触面62b包括相对于操作部件60从非操作位置朝向操作位置的移动方向倾斜的倾斜面。倾斜面从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的前侧朝向后侧与手柄主体51分离,所述操作部件的移动方向是从非操作位置朝向操作位置的方向。根据这样的操作部件60,通过简易的构成,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这两个位置的情况下,能够稳定地确保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卡合。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操作部件60还具有位于第一接触面62a与第二接触面62b之间的凸起面62c。从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摆动轴线sa到凸起面62c为止的距离dx比从该摆动轴线sa到第一接触面62a中与凸起面62c邻接的部分62a1为止的距离dy长且比从摆动轴线sa到第二接触面62b中与凸起面62c邻接的部分62b1为止的距离dz长。根据该构成,在手柄50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摆动时,操作部件60的凸起面62c能够与状态维持部件45接触。在该情况下,操作手柄50的操作者(保护者)通过感知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接触,能够掌握操作顺利进行这一情形。另外,在状态维持部件45朝向操作部件60一侧施力的情况下,通过操作部件60与状态维持部件45的卡合,能够将手柄50引导到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婴儿车10具有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变形的主体框架12、和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50。手柄50具有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主体51、以相对于手柄主体51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于该手柄主体51的保持体55、以及对保持体55进行施力的第二施力部件54。主体框架12具有与保持体55卡合而将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与保持体55卡合而将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保持体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主体框架12变形而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且在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使主体框架12变形而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第二施力部件54朝向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或者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按压保持体55而作用于保持体55,以维持保持体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或者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状态。在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保持体55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维持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并且对抗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相对于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即,根据本实施方式,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况下,都能够折叠婴儿车10。特别是在将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开始折叠操作的情况下,用于将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保持于第二位置的保持体5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此时,保持体55对抗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相对于手柄主体51进行动作,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维持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因此,由于手柄50与主体框架12的卡合被维持,所以操作者(保护者)能够在把持手柄50的同时稳定地实施婴儿车10的折叠操作。另外,为了将手柄50维持在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而使用的第二施力部件54也能够用作在从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状态的折叠时用于维持保持体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的施力部件。因此,能够简易地构成便利性高的婴儿车。

进而,在本实施方式中,手柄50还具有设置在手柄主体51上且在与该手柄主体51之间形成收纳第二施力部件54的收纳空间rs的盖板53。盖板53形成有沿着手柄主体51的长度方向延伸且与收纳空间rs相通的槽53a。保持体55具有经由槽53a伸入收纳空间rs内的突出部56a。根据这样的构成,能够简易地构成便利性高的婴儿车10。另外,通过对于以往的婴儿车,更换保持体55,并且额外设置盖板53以及第二施力部件54,能够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况下都可进行婴儿车10的折叠。

应予说明,关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能够在本发明的宗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变更。以下,参照附图对变更的一个例子进行说明。在以下的说明以及以下的说明所使用的附图中,对于可与上述的实施方式同样地构成的部分,使用与对上述的实施方式中对应部分使用的符号相同的符号,并且省略重复的说明。

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说明的保持体55以及第二施力部件54只不过是例示。例如,第二施力部件54可以具有压缩弹簧以外的结构。作为第二施力部件54,如图17所示也可以使用拉伸弹簧。如图18所示,也可以将丝状部件54a的一端安装于保持体55的突出部56a,将卷绕该丝状部件54a的装置54b设置于手柄50。另外,在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在手柄主体51设置盖板53,在手柄主体51与盖板53之间形成收纳空间rs的例子,但不限于此。如图17所示,也可以在手柄主体51的内部,设置分隔部件153,在分隔部件153与手柄主体51之间形成收纳空间rs。进而,如图18所示,手柄主体51的内部空间也可以形成收纳空间rs。应予说明,在图17以及图18所示的例子中,在手柄主体51,形成有沿着手柄主体51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51d。保持体55的卡合部58通过长槽51d,伸入收纳空间rs。

另外,在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示出了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固定于第一连杆20的主连杆件21的例子,但不限于该例,例如也可以在第一连杆20的上连接件22、扶手19、后腿16等固定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另外,在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示出了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固定于扶手19的例子,但不限于该例,例如也可以在前腿14和/或后腿16固定有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进而,从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摆动轴线sa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为止的距离与从摆动轴线sa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为止的距离也可以不同。在从摆动轴线sa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为止的距离与从摆动轴线sa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为止的距离不同的情况下,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的保持体55在手柄主体51上的位置与手柄50位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的保持体55在手柄主体51上的位置不同。

进而,在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示出了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与保持体55卡合的状态下,相对于保持体55不能相对移动的例子。然而,如图19~图28所示的多个例子那样,位置保持部件35、36也可以以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保持体55能够相对移动的方式与保持体卡合。

作为保持体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能够相对移动地卡合的第一例,图19~图21示出了保持体255,图22以及图23示出了婴儿车10,图24以及图25示出了保持体255的动作。另外,作为保持体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能够相对移动地卡合的第二例,图26以及图27示出了婴儿车10,图28示出了保持体355的动作。图19~图25所示的第一例的保持体255以及图26~图28所示的第二例的保持体355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的保持体55同样地能够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保持体255、355通过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从而在图示的例子中,在手柄主体51上向下方移动,从而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另一方面,图19~图25所示的第一例的保持体255以及图26~图28所示的第二例的保持体355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的保持体55不同,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变得更长。首先,这样的保持体255、355由于位于操作者(保护者)的手边附近,所以具有易于操作之类的优点。另外,还具有使保持体255、355沿着手柄50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相对移动稳定之类的优点。以下,以与上述一个实施方式的不同点作为中心,对第一例以及第二例进行说明。

首先,在第一例中,保持体255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的保持体55同样地具有保持于轴部51a的筒状主体部56、能够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卡合的卡合部58、以及配置于卡合部58的两侧的引导部57。其中,引导部57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同样地构成。

另一方面,筒状主体部56与上述的一个实施方式比较,变得更长。如图24以及图25所示,在筒状主体部56的内面,形成有作为沿着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空间的收纳槽部56c。收纳槽部56c的上端开放,但收纳槽部56c的下端由支承底部56d封闭。另外,在安装筒状主体部56的手柄50的轴部51a,设置有向径向外侧突出的保持突起51e。保持突起51e的从轴部51a的突出量小于收纳槽部56c的深度。通过保持突起51e位于收纳槽部56c内,从而保持突起51e不阻碍保持体255的在手柄主体51上的移动。在收纳槽部56c内,收纳第二施力部件54。换句话说,收纳槽部56c形成第二施力部件54的收纳空间rs。第二施力部件54配置于保持突起51e与支承底部56d之间。第二施力部件54例如由压缩弹簧构成,对保持体255朝向位置保持部件35、36施力。另外,在筒状主体部56,在其外表面的上侧端,设置有直径扩大的凸缘部56b。操作者(保护者)能够把持该凸缘部56b而操作保持体255。

接下来,卡合部58如图23~图25所示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延伸。卡合部58能够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与保持体255的卡合部58卡合的状态下,沿着卡合部58的长度方向、即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能够相对于卡合部58相对移动。作为具体的构成,如图20所示,保持体255的卡合部58形成为沿着卡合部58的长度方向、即沿着手柄主体51的轴部51a的长度方向延伸的槽58b。如图20以及图21所示,槽58b在成为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时的保持体255的移动方向前侧的端部,在该移动方向的前方开口。即,槽58b在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的情况下,朝向位置保持部件35、36开口。在图示的例子中,槽58b在下方开口。因此,保持体255通过在手柄主体51上向下方移动而与位置保持部件35、36接近,从而保持体255的卡合部58收纳位置保持部件35、36。此时,位置保持部件35、36通过与槽58b的卡合,向与槽58b的长度方向非平行的方向的相对于槽58b的相对移动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槽58b在沿着其长度方向的各位置具有恒定的截面形状。因此,位置保持部件35、36能够在槽58b内沿着槽58b的长度方向移动。即,位置保持部件35、36在与保持体255卡合而限制手柄50的摆动的状态下,被允许沿着槽58b的长度方向的相对移动。

应予说明,位置保持部件35、36在可位于槽58b的前端部具有直径扩大部分。另一方面,保持体255、355的卡合部58具有限制直径扩大部分从槽58b的拔出的限制凸缘58c。因此,在图示的例子中,位置保持部件35、36能够仅从开口部58ba进入槽58b内。而且,在位置保持部件35、36位于槽58b内的状态下,位置保持部件35、36相对于保持体255、355仅沿着保持体255、355的长度方向(轴部51a的长度方向)能够相对移动,换言之,向与保持体255、355的长度方向(轴部51a的长度方向)非平行的方向的相对移动受到限制。

对于图23以及图24所示的婴儿车10,也能够在保持体2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的状态下,使主体框架12变形,开始折叠动作。如上已述,在手柄50保持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主体框架12在手柄50的摆动轴线sa上的位置和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的两个位置连接到手柄50。而且,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固定于划定摆动轴线sa的第一连杆20上。因此,即使在折叠动作中主体框架12发生变形,从摆动轴线sa到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为止的距离也不变化。即,在保持体2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不会相对于手柄主体51上的保持体255移动。另外,保持体255在折叠动作中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不会相对于手柄主体51相对移动。

另一方面,在手柄50保持于第二位置的状态下,保持体55通过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而连接到主体框架12。而且,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不固定于第一连杆20以及第二连杆25中的任一方,而是固定于扶手19。如由图22与图23的比较可知,在折叠动作中,伴随着折叠动作中的主体框架12的变形,从摆动轴线sa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为止的距离逐渐变长。因此,在保持体2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折叠动作中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保持体255相对移动。此时,保持体255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不会相对于手柄主体51相对移动。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沿着手柄主体51朝向从摆动轴线sa分离的方向,相对于保持体255移动。具体而言,如图24所示,从在保持体255的槽58b内位于下方的开口部58ba一侧,朝向位于上方的最里部58bb移动。

在图示的例子中,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如图24中以双点划线所示到达槽58b内的最里部58bb之后,进而沿着手柄主体51向从摆动轴线sa分离的方向移动。此时,如图25所示,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与保持体255一起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此时的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动作对抗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实施。因此,在该折叠动作中,第二施力部件54朝向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对保持体255进行施力。即,第二施力部件54在该折叠动作中,持续作用于保持体255以维持保持体2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状态。应予说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保持体255的相对移动的方向沿着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相对移动的方向。因此,能够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保持体255相对移动的动作顺畅地切换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以及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相对移动的动作。

接下来,对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与保持体以能够相对移动的方式卡合的第二例,参照图26~图28进行说明。对于图26以及图28所示的第二例,不同点在于保持体355的长度以及卡合部58的长度比图19~图25所示的第一例更长,其他可采用相同的构成。

在图26~图28所示的例子中,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在主体框架12变形为折叠状态时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最初在槽58b内到达最里部58bb,或在上述保持体与上述第二位置保持部件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的折叠动作,即使主体框架12变形为折叠状态,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也不到达槽58b内的最里部58bb。因此,在保持体355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的情况、以及在保持体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的情况中的任一方,保持体355均不被位置保持部件35、36按压,因此,保持体355不通过来自第二施力部件54的作用力而相对于手柄主体51动作。

在参照图19~图28而说明的例子中,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10具有能够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变形的主体框架12、和以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能够摆动的方式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50。手柄50具有连接到主体框架12的手柄主体51、和以相对于手柄主体51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于该手柄主体51的保持体255、355。主体框架12具有与保持体255、355卡合而限制手柄50从第一位置的摆动的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和与保持体255、355卡合而限制手柄50从第二位置的摆动的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而且,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以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保持体255、355能够相对移动的方式与保持体255、355卡合。另一方面,在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之间,主体框架12变形,主体框架12与手柄50的相对位置变化。此时,成为主体框架12与手柄50的卡合位置的保持体255、35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能够相对移动,对应于展开动作或者折叠动作中的主体框架12的变形。因此,即使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到手柄50的摆动轴线sa为止的距离在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之间变化的情况下,也能够边通过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限制手柄50相对于主体框架12的自由的摆动,边折叠婴儿车10。换言之,无论手柄50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哪个位置,均能够开始折叠操作。例如,在婴幼儿的月龄较小的情况下,在与婴幼儿面对的一侧配置手柄5而利用婴儿车10的情况变多,在这样的时期,能够在将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不变的状态下进行折叠。另外,在将折叠起来的婴儿车10展开时,手柄50配置于第二位置不变。因此,能够省去调整手柄50的位置的步骤,提高婴儿车10的便利性。另外,关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设置位置的制约变少,婴儿车10的设计的自由度增加,也能够实现婴儿车10的小型轻型化。进而,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在折叠动作中能够形成更深的卡合。因此,即使在折叠动作中,也能够稳定地维持在将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

另外,在图19~图28所示的例子中,在保持体255、355在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折叠动作中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保持体255、355相对移动。因此,即使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到手柄50的摆动轴线sa为止的距离在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之间变化的情况下,成为主体框架12与手柄50的卡合位置的保持体255、35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也能够追随展开动作或者折叠动作中的主体框架12的变形而更顺畅地相对移动。由此,在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时,能够稳定且顺畅地进行折叠。

进而,在图19~图28所示的例子中,在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保持体255、355相对移动的期间,保持体255、355在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位于固定的位置,换言之,保持体255、355不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355的部分上的的长度方向在手柄主体51上移动。因此,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相对移动可稳定且顺畅地实现。由此,在保持体255、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时,能够稳定且顺畅地进行折叠。

另外,在图19~图25所示的例子中,在保持体2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2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相对于保持体255相对移动,之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停止相对于保持体255的相对移动,与保持体255一起相对于手柄主体51移动。根据这样的例子,能够缩短保持体255的长度,并且同时减少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移动量。由此,在保持体2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时,能够稳定且顺畅地进行折叠,同时能够实现婴儿车10的小型轻型化。

特别是在图19~图25所示的例子中,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保持体255的相对移动的方向沿着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相对移动的方向。因此,能够更有效地缩短保持体255的长度,并且同时减少保持体2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移动量。由此,在保持体2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时,能够稳定且顺畅地进行折叠,同时能够实现婴儿车10的小型轻型化。

根据图26~图28所示的例子,在保持体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保持体355在从展开状态到折叠状态为止的期间,在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位于固定的位置,换言之,不会沿着手柄主体51在设置有保持体355的部分上的长度方向在手柄主体51上移动。另一方面,在保持体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折叠动作的情况下,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在从展开状态到折叠状态为止的期间,持续相对于保持体355的相对移动。即,根据这样的例子,在折叠动作中,仅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相对于保持体355相对移动,能够将保持体3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维持在静止的状态不变。因此,在保持体355与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卡合的状态下开始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时,能够稳定且顺畅地进行折叠。另外,保持体355相对于手柄主体51的移动量可以是专门与第一位置保持部件35以及第二位置保持部件36的卡合以及脱离所必须的量。由此,能够有效地实现婴儿车10的小型轻型化。

应予说明,以上说明了针对上述的实施方式的一些变形例,当然也可以适当地组合多个变形例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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