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球转运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7280发布日期:2018-06-12 21:40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转运车,具体是涉及一种钢球转运车。



背景技术:

在钢球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钢球进行搬运,传统的搬运方式是通过转运框人工搬运,但是这种搬运方式效率低,而且由于钢球较重,很容易造成脱手,最终会使工人受伤。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球转运车,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钢球搬运方式效率低、危险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钢球转运车,包括:底板、万向轮、推把、电路控制器、支撑架一、支撑架二、转运箱、存储间、进料桶、出料桶、震动器、气缸,所述的底板下平面固定安装四个万向轮,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右端固定安装一个推把,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中间固定安装一个电路控制器,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左端固定安装两个支撑架一,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右端固定安装两个支撑架二,所述的两个支撑架一上转动安装一个转运箱,所述的转运箱内开设一个存储间,所述的转运箱上固定安装一个进料桶,所述的进料桶正对存储间的左平面,所述的转运箱的左平面固定安装一个倾斜的出料桶,所述的出料桶与存储间连通,所述的存储间的下平面固定安装一个震动器,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右端转动安装一个气缸,所述的气缸的活塞杆与转运箱转动连接,所述的震动器和气缸分别与电路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进料桶与水平面夹30°角。

进一步的:所述的存储间底板的左端向上倾斜15°角,所述的存储间的左平面与竖直平面夹30°角。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钢球转运车,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使用方便;

2、提高搬运效率;

3、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钢球转运车的主视图。

其中:底板1、万向轮2、推把3、电路控制器4、支撑架一5、支撑架二6、转运箱7、存储间8、进料桶9、出料桶10、震动器11、气缸1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钢球转运车,包括:底板1、万向轮2、推把3、电路控制器4、支撑架一5、支撑架二6、转运箱7、存储间8、进料桶9、出料桶10、震动器11、气缸12,所述的底板1下平面固定安装四个万向轮2,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右端固定安装一个推把3,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左端固定安装两个支撑架一5,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中间固定安装一个电路控制器4,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右端固定安装两个支撑架二6,所述的两个支撑架一5上转动安装一个转运箱7,所述的转运箱7内开设一个存储间8,所述的转运箱7上固定安装一个进料桶9,所述的进料桶9正对存储间8的左平面,所述的转运箱7的左平面固定安装一个倾斜的出料桶10,所述的出料桶10与存储间8连通,所述的存储间8的下平面固定安装一个震动器11,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右端转动安装一个气缸12,所述的气缸12的活塞杆与转运箱7转动连接,所述的震动器11和气缸12分别与电路控制器4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进料桶与水平面夹30°角。

进一步的:所述的存储间底板的左端向上倾斜15°角,所述的存储间的左平面与竖直平面夹30°角。

具体实施方式:在使用的过程中,将需要搬运的钢球从进料桶放入存储间内,转运到目的地后通过启动气缸使得转运箱逆时针旋转,并启动振动器,通过震动器提高钢球从出料桶流出的流畅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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