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7758发布日期:2019-09-13 22:44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搬运装置,属于运输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设备在室内的运输基本采用的是液压搬运车,设备放置在托盘上,用液压搬运车完成设备的运输,液压搬运车的使用必须依赖托盘,或搬运带有类似托盘机构的底座的设备,对于需要落地安装的设备,仍需要借助其他工具将设备从托盘或底座上卸下,使用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液压搬运车存在的上述缺陷,提出了一种搬运装置,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搬运装置,包括连接座,连接座两端对称固定设置有挡板,连接座的两端还对称设置有支撑装置,支撑装置与挡板滑动连接,挡板顶部设置有与支撑装置相适应的插销;所述的支撑装置包括支撑臂,支撑臂贯穿设置在挡板内并与挡板滑动连接,支撑臂顶部设置有多个插孔,插孔与插销相适应,支撑臂的外端连接角板的侧面,角板上面固定连接有螺母,螺母与丝杆相适应,丝杆贯穿角板并与底部的脚轮相连。

将要搬运的物品通过现有的夹紧装置固定在连接座上或直接放置在连接座上,(夹紧装置可以是螺栓螺母、固定夹子或者锁扣中的一种或多种)然后通过旋转丝杆,从而使得螺母带动连接座上升,使物品脱离地面,前后设置的脚轮使得搬运更顺畅,通常搬运装置需要两个同时使用,两个搬运装置分别压紧在物品两端进行搬运。

进一步的优选,所述的连接座为L形设置,连接座的侧面和底面设置有多个长通孔。连接座侧面和底面的通孔将要搬运物品通过螺丝螺母固定在连接座上。

进一步的优选,所述的挡板有四块分别平行对称设置在连接座的两端,外端挡板与连接座的外端平齐。四块挡板使得支撑臂更平稳,承载力更大。

进一步的优选,所述的丝杆的顶部设置有把手,便于丝杆的旋转。

进一步的优选,所述的插销底部为螺纹,支撑臂顶部的插孔为螺纹孔,插孔的间距与挡板的间距相适应,设置螺纹可以使支撑臂和连接座的连接更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搬运装置,设置有丝杆配合螺母可以提升连接座,可以将要搬运的物品抬起,不需要托盘的辅助;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搬运装置,搬运时通过连接座的通孔固定物品,减少物品晃动,搬运更平稳。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搬运装置,可在不借用托盘的情况下完成设备的搬运,对室内设备或物品的转运及室内设备安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支撑臂缩回时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支撑臂伸出时的立体图;

图中:1、连接座;2、支撑臂;3、丝杆;4、螺母;5、把手;6、脚轮;7、插销;8、挡板;9、角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搬运装置,包括连接座1,连接座1两端对称固定设置有挡板8,连接座1的两端还对称设置有支撑装置,支撑装置与挡板8滑动连接,挡板8顶部设置有与支撑装置相适应的插销7;所述的支撑装置包括支撑臂2,支撑臂2贯穿设置在挡板8内并与挡板8滑动连接,支撑臂2顶部设置有多个插孔,插孔与插销7相适应,支撑臂2的外端连接角板9的侧面,角板9上面固定连接有螺母4,螺母4与丝杆3相适应,丝杆3贯穿角板9并与底部的脚轮6相连。所述的连接座1为L形设置,连接座1的侧面和底面设置有多个长通孔。所述的挡板8有四块分别平行对称设置在连接座1的两端,外端挡板8与连接座1的外端平齐。所述的丝杆3的顶部设置有把手5。所述的插销7底部为螺纹,支撑臂2顶部的插孔为螺纹孔,插孔的间距与挡板8的间距相适应。

丝杆3配合螺母4可以提升连接座1,可以将要搬运的物品抬起,不需要托盘的辅助;搬运时通过连接座1上的侧面或底面的通孔固定物品,减少物品晃动,搬运更平稳。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如下所述:通常搬运装置需要两个同时使用,两个搬运装置分别通过连接座1的长通孔固定搬运物品两端,利用把手5带动丝杆3旋转,通过螺母4带动角板9提升,从而带动连接座1和搬运物品升起,搬运物品完全升起时,再配合脚轮6实现设备的搬运,运输到位后,反向旋转丝杆3,将搬运物品落下,将连接座1和搬运物品脱离,完成物品的运输。当搬运物品放置在较宽的平台(平台宽度大于支撑臂2缩回时两脚轮6之间的宽度,小于伸出后脚轮6之间的宽度)上,需要拉出支撑臂2使用,目的是为了前后脚轮6之间的距离大于放置平台的宽度,将支撑臂2拉出后,然后将插销7压紧支撑臂2,方便脚轮6接触地面,旋转丝杆3使搬运的物品升起,进行搬运,扩大了使用范围。

本实用新型主要运用于搬运设备或物品的场所。

当然,上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范围。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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