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架和至少一个滚轮,所述滚轮与所述主体架连接以支撑所述主体架和带动所述主体架移动,所述主体架包括立架、用于放置灭火器的底架和至少一个用于固定灭火器的限位件,其中,所述底架和所述限位件分别与所述立架相连接且位于所述立架的同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的顶部设置有手推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推杆上设置有防滑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的底部设置有连接轴,所述底架与所述连接轴相连接;所述滚轮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滚轮分别连接在所述连接轴的两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与所述立架之间形成夹角,所述夹角的角度为70°~8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远离所述立架的一端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主体架的支撑杆。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上设置有用于支撑灭火器的底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第一限位架,所述第一限位架设置为弧形架,所述弧形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立架相连接,以围成用于固定灭火器主体的第一限位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第二限位架,所述第二限位架设置为弧形架,所述弧形架两端分别与所述立架相连接,以围成用于固定灭火器的喷嘴的第二限位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器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器移动装置还包括收纳盒,所述收纳盒设置在所述立架背离所述底架的一侧,并与所述立架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