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物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7792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置物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一种运用在贩卖设备中,以直立的通道可提供控制贩卖物品是否通过的置物道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贩卖设备,其构造在一机体内设有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依不同商品横向区隔并列设有多个置物空间,各呈横向并列的置物空间可提供不同品项的物品,又置物空间的长轴向朝向机体内部延伸,在机体内相对于每一置物空间设有一驱动机构,另设有信号发送装置,例如:为一投币装置,该驱动机构可在接收到信号后作动并将物品输送至特定位置并进入位于机体底端所设的取出口。

前述贩卖设备位于机体内的置物空间提供待贩卖物品的装载,为配合贩卖不同形状大小的商品,该置物空间及安装的驱动机构必须配合设计为相对应的构造始可完成,因此现有技术的贩卖设备大部分依据所贩卖物品而生产,亦即无法适用在各种不同的商品贩卖;又由于现有技术贩卖设备为使贩卖物品可由存放处移送至取出口处,必须设置有供物品通过的输送信道,然此信道机构将占据机体的部份空间,造成可装填的物品将相对减少。再者欲对贩卖设备内的物品进行补充时,待补充物品必须逐一的装填至置物空间内,甚至必须配合驱动机构的位置进行补货,在操作上极为麻烦且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前述现有技术贩卖设备所存在的问题及缺点,提出一种置物道装置的技术方案,通过解决现有技术的缺点并可以适用在各种贩卖不同物品的贩卖设备中,另具有可提供各式不同大小形状的物品可快速装填补货及贩卖的发明目的。

为了达成前述的发明目的,本发明所运用的技术手段提供一种置物道装置,其包括有一本体、多个置物板、多个限止组、一释放组及一驱动组;

该本体为一中空体且内部形成有一通道,该中空体具有两侧壁及位于两所述侧壁之间的底壁,两所述侧壁与所述底壁围合以形成该通道,在所述底壁上间隔设有多个通孔及在所述底壁的壁面上设有一轨道;

该置物板位于所述通道内,以其两侧枢设在所述本体的两侧壁上且其一端突出设有一突片,该突片能移动的相对应位于其中一所述通孔内;

该限止组,其设置在所述本体的底壁上,所述限止组具有能被推移的作动件,该作动件位于相对应的所述通孔处且所述作动件一侧形成有一锥部,该作动件能抵顶所述置物板的突片;

该释放组,其设有一滑块,该滑块能移动的套设在所述本体的轨道上,在该滑块的一侧形成有一锥突状的作动块,锥突状的所述作动块能通过所述限止组的锥部,该作动件能离开所述本体的底壁且不抵顶所述置物板的突片;

该驱动组,其具有一电机,该电机的驱动轴与该滑块之间连接设有一拉引件。

所述的置物道装置,其中该限止组具有两导柱,该导柱一端固定在所述本体的底壁上,该作动件具有一驱动板,该驱动板的板体位于该通孔处且所述板体上设有两穿孔,两所述穿孔对应套设在两所述导柱上,在两所述导柱分别套设有一弹性件并在端头处设有一抵片,该弹性件抵顶该作动件,所述作动件能贴靠在所述本体上。

所述的置物道装置,其中该置物板在相对于所述本体的两侧分别具有一枢轴,该本体的两侧壁上相对两所述枢轴分别设有长孔,所述长孔的长轴向对应于所述通道的长轴向,两所述枢轴对应位于两所述长孔内。

所述的置物道装置,其中该本体上所设的通孔为长孔,所述通孔的长轴向对应于所述通道的长轴向。

所述的置物道装置,其中该释放组的滑块一侧形成有一导片。

所述的置物道装置,其中该电机的驱动轴上设有一卷轮,所述卷轮的外周缘形成有一卷收部,该卷收部的断面呈凹状,该拉引件为一挠性线材,该拉引件为卷绕位于该卷轮上。

本发明凭借前述技术手段的运用,利用本体的输送通道提供物品的置放及移送至取出口,不需如现有技术必须另设置移送构造占用机体内部空间,因此在相同机体尺寸之下,可提供较多物品的存放及贩卖;又由于供物品置放的置物板为枢设在本体上且由限止组定位,在装填物品时仅需简单且快速的将各置物板具斜板的一端向下拨动 即可完成可装填位置,具有装填操作简便且快速;再者凭借置物板承载物品,具有可适合各种不同形状大小的物品装载,而有较大的弹性等功效及优点。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发明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发明的外观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局部分解图。

图3是本发明的局部分解放大图。

图4是本发明的局部外观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装填有物品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的动作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所装填物品落下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的剖面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实施在贩卖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配合附图及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

参看图1及图2所示,本发明的置物道装置,其包括有一本体10、多个置物板20、多个限止组30、一释放组40及一驱动组50;

参看图3及图4所示,该本体10,其为一中空的长框体,该长框体可由一片体弯折形成,其具有两侧壁及位于两侧壁之间的一底壁,该长框体于内部中空处形成有一通道11,即两侧壁与底壁围合以形成该通道11,于其一侧形成有一侧开口101及底端形成有一下开口102,在相邻于侧开口101的本体10两侧壁上间隔设有多支可支撑侧开口101形状的长柱14及多个长孔12,在底壁上间隔设有多个通孔13,优选地,通孔13为长孔,图中所示的具体实施例,该长孔12及该通孔13的长轴向相对应于该本体10长框体的长轴向,在该长框体的底壁外侧壁面设有一轨道15,该轨道15断面为一L型。

该置物板20,其为一板体,于板体的一端突伸有一突片21,另一端弯折形成有 一斜板22,该斜板22的较佳实施例为向下弯折约45度,板体在两侧分别突出有一枢轴23,该置物板20可设置在本体10的通道11内且两枢轴23位于两侧壁相对位置的长孔12内,突片21位于对应的通孔13内,该枢轴23较佳的位置可位于该置物板20在斜板22的弯折处的延伸在线。

限止组30,为相对于每一通孔13的位置设置,其包括有两导柱31、一作动件32、两弹性件33、一抵片34及两固定件35,其中两导柱31的一端固定在本体10的底壁上,该作动件32具有一驱动板321,在该驱动板321板体的一侧设有两穿孔323,该两穿孔323套设在两导柱31上,以及在板体的另一侧形成有一锥部322,该锥部323的锥突状呈朝向本体方向突伸,在导柱31上套设有一弹性件33,该抵片34上设有孔,该固定件35一端贯穿抵片34的孔与导柱31另一端连接固定,图中所示的具体实施例,该作动件32的部分可位于通孔13处,以及受到弹性件33的弹力作用而抵靠在本体10的底壁上,该置物板20突伸位于通孔13处的突片21可受到作动件32的驱动板321顶缘抵顶定位,而呈水平状以供物品的置放。

释放组40,其具有一滑块41,在滑块41一侧形成有一导片42,该导片42可贴靠在本体10的外侧壁面移动,另一侧形成有一作动块43,该作动块43呈锥突状,其突出方向与作动件32的锥部322突出方向相反,在滑块41内配合轨道15的断面形状形成有一滑孔44,该滑孔44可套设在轨道15上,使得该滑块41可相对于轨道15移动,该作动块43的移动位置相对于限止组30的锥部322位置。

配合参看图2及图3所示,驱动组50,其具有一基座51、一电机52、一卷轮53及一拉引件54,该基座51设置在本体10上,例如,设置在本体10的顶端,该电机52安装在基座51上且其驱动轴上设有该卷轮53,卷轮53在外周缘形成有卷收部531,该卷收部531的断面呈凹状,该拉引件54为一挠性线材,其一端可卷绕于卷收部531,另一端固定在该滑块41上,凭借电机52驱动卷轮53转动以卷收拉引件54,利用拉引件54可使释放组40的滑块41沿轨道15移动。

配合参看图5所示,在本体10内的各置物板20上可承载有物品,当驱动组50接收到启动信号,以电机52驱动卷轮53转动而卷收拉引件54,则释放组40的滑块41向上移动一段距离并通过限止组30的作动件32,配合参看图6及图7所示,滑块41移动时其作动块43与作动件32的锥部322相对位移,而可利用作动块43将锥部322朝向远离本体10的方向推移,且作动件32可由两导柱31予以导引位移,在位 移一段距离后,作动件32将不再抵顶置物板20的突片21,此时置物板20将以枢轴23为轴心旋转,所承载的物品即由本体10的通道11朝向下开口102移动;当驱动组50再次接收到启动信号,释放组40的滑块41再向上移动一段距离并通过另一限止组30的作动件32,使相对于此一限止组30的置物板20不再受到作动件32的抵顶可旋转,即可使承载的物品朝向下开口102移动,重复前述动作则可使物品全部落下销售完毕。

参看图8所示,本发明置物道的本体10内部所设各置物板20所承载的物品,在全部贩卖后各置物板20具有突片21一端均呈现向下旋转状态,各置物板20另一端的斜板22反向朝向上方,当欲装填物品时,装填人员可以手部由上朝下并触及斜板22予以快速向下拨动,此时各置物板20即可朝向上旋转并以突片21进入通孔13后再推移限止组30的作动件32移动,突片21位置在高于相对的驱动板321顶端后,即可使突片21再次受到驱动板321顶缘抵顶定位,以提供再次承载物品,以达到可快速将物品装填在置物板20上。

参看图9所示,本发明的置物道装置运用在贩卖设备,可将多个呈纵向排列的置物道装置安装在贩卖设备的机体内,且各置物道本体10下方的下开口102与机体下方的取出口相通,使得物品由下开口102落下位于箱体内以提供消费者取出。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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