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7043阅读:662来源:国知局
翻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管材生产装置,用于把已经制造成型的、割成一定长度的管材段向翻料架方向送运,只待所述管材段离开该管材切管生产装置的翻管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管材切管生产中,管材翻管装置均采用气缸活动杆回缩,拉动翻板,倾倒刚切割好的的管材落到管材收集处,整个过程需要接入气源气管和控制气缸动作的电磁阀,电磁阀一般接到PLC上,控制比较复杂且耗电耗气。用PLC控制,气路和电路的维护、维修等日常工作带来人员和管理成本增高。另外气缸内的密封圈是易损件,时间长了会自然老化,所以寿命有限。因此传统管材翻管装置存在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的问题。

申请号 201420750766.7,授权公告号 CN 204310470 U,名称为“翻管装置”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专利技术:“包括支架、导向柱、翻料板、翻料板上下驱动机构和接料板,所述支架设有两个,前后间隔设置,所述接料板位于两个支架之间;所述翻料板上下驱动机构固定在支架上,所述导向柱的一端以及翻料板上下驱动机构的动力输出端与翻料板固定连接,导向柱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支架形成自由端;所述接料板上设有开口向上的接料槽。”其发明目的,在于在管道焊接和防腐作业中能够稳定、高效地在某个有落差的工位上进行定点作业,以便将管子准确地落入某个定点工位。因此,其使用目的和场合与本申请不同,其结构对本申请也少有启示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运行管理成本低的翻管装置。

本发明所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翻管装置,包括底座,支架,底座上设有钢管收集机构,支架的下端设有若干根横断面为L形的钢管移动轨道,钢管移动轨道与钢管接触的两个表面均处于倾斜状态,以保证钢管不会在移动过程中从钢管移动轨道上滚落;所述钢管移动轨道在远离钢管进入钢管移动轨道的一端设有档料板,当钢管的端部受到档料板的阻挡后,钢管会在后续钢管的推动下从钢管移动轨道上滚落到钢管收集机构中。

以上所述的翻管装置是和切管装置相连的,而切管装置上设有拉管机构。本发明利用拉管机构拉动的待切管顶移切好的钢管,在移动切好管的钢管过程中,无需额外设置其它气动装置。因此,整个装置具有结构简单、运行管理成本低的优点。

作为优选,支架的下端还包括有若干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所述钢管移动轨道有四个,每两个钢管移动轨道成对固定在若干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的前后端。此外还包括有翻料固定架和若干支撑杆;所述翻料固定架包括矩形的外框和若干连接矩形外框的长边的加强连杆;支撑杆的上端和加强连杆相连,支撑杆的下端和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固连。本优选方案,便于钢管移动轨道的安装,有利于提高翻管装置的生产效率。

作为优选,钢管移动轨道在钢管进入钢管移动轨道的一端设有翻料板。本优选方案,有利于防止钢管在进入翻管装置时出现掉落意外。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利用切管装置上所设的拉管机构拉动的待切管顶移切好的钢管,在移动切好管的钢管过程中,无需额外设置其它气动装置。因此,本发明整个装置具有结构简单、运行管理成本低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的主视简图;

图2:本发明的俯视简图;

图3:本发明的左视简图。

图中:钢管移动轨道1,档料板2,翻料固定架3,外框3.1,加强连杆3.12,支撑杆4,翻料板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发明包括底座【图中未示出】,支架,底座上设有图中未示出的钢管收集机构。支架的下端设有若干根横断面为L形的钢管移动轨道1,钢管移动轨道1与钢管接触的两个表面均处于倾斜状态,以保证钢管不会在移动过程中从钢管移动轨道1上滚落;所述钢管移动轨道1在远离钢管进入钢管移动轨道1的一端设有档料板2,当钢管的端部受到档料板2的阻挡后,钢管会在后续钢管的推动下从钢管移动轨道1上滚落到钢管收集机构中。所述钢管移动轨道1在钢管进入钢管移动轨道1的一端设有翻料板4,以防止钢管在进入翻管装置时出现掉落意外。

作为优选,支架的下端还包括有若干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所述钢管移动轨道1有四个,每两个钢管移动轨道1成对固定在若干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的前后端。此外,还包括有翻料固定架3和若干支撑杆4;所述翻料固定架3包括矩形的外框3.1和若干连接矩形外框的长边的加强连杆3.12;支撑杆4的上端和加强连杆3.12相连,支撑杆4的下端和钢管移动轨道连接杆固连。翻料固定架3的左右端分别固定在钢管分段生产线的相应设备上。

该结构可用于一出四管材生产线,一出二管材生产线和其他小型管类生产用的翻料工位上。需要指出的是,挡料板与翻料板与钢管移动轨道相应侧壁的夹角可在30°~70°内调节,以使对不同管径的材料均能实现翻料功能。本发明也可用于钢管以外材料的管材的翻管之用。

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例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范围。事实上,依据本发明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也可以作出一些等效的变化。因此,凡依照本发明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所作出的一些等效变化理应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也即这些等效变化都应该受到本发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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