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3214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升降支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车辆运输中,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将成品包装好的物品进行整齐堆放,然后再进行物流的运输,堆放过程一般是由操作人员手动完成,随着堆放高度的不断增加,劳动强度也不断提升,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包括车厢底板,所述车厢底板的顶部左右两端分别插接有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支架的外壁安装有控制装置,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的顶部均套接有调节套筒,且两组调节套筒的相对外壁分别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和红外线接收器,所述车厢底板上开有槽体,且槽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有支撑横板和固定底板,所述支撑横板和固定底板之间安装有剪叉式升降支架,且剪叉式升降支架的顶部和底部的左侧支架上安装有固定板片,述支撑横板上开有滑动通槽,所述滑动通槽的内腔设置有滑块,且滑块的底部与剪叉式升降支架的顶部右侧支架固定,所述剪叉式升降支架的底部右侧支架设置有动力滑块,所述动力滑块设置在动力滑槽的内腔,所述动力滑块为相同的两组,且两组动力滑块的外壁均固定在连接直杆的两端,所述连接直杆插接在液压杆的内腔,所述液压杆的一端连接到液压装置的动力输出端上,所述红外线发射器、红外线接收器和液压装置均电性连接控制装置。

优选的,所述剪叉式升降支架为相同的两组升降支架。

优选的,所述红外线发射器与红外线接收器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运输车内的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操作简单,有效的提高了运输车内的物品堆放效率,具有较好的实用性,通过控制装置的开合来启停液压装置、和红外线发射器和红外线接收器,物品依次的堆放在支撑横板上,通过液压杆的推拉操作,开带动剪叉式升降支架的升高和降低,通过红外发线射器和红外线接收器的配合工作,使得自动升降平台能自行调节堆放高度,便于操作人员始终在同一个最佳操作平面进行堆放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A-A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厢底板、2左支架、3右支架、4控制装置、5调节套筒、6红外线发射器、7红外线接收器、8支撑横板、9固定底板、10滑动通槽、11剪叉式升降支架、12固定板片、13滑块、14动力滑块、15液压装置、16液压杆、17连接直杆、18动力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运输车内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包括车厢底板1,车厢底板1的顶部左右两端分别插接有左支架2和右支架3,左支架2的外壁安装有控制装置4,左支架2和右支架3的顶部均套接有调节套筒5,且两组调节套筒5的相对外壁分别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6和红外线接收器7,红外线发射器6与红外线接收器7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车厢底板1上开有槽体,且槽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有支撑横板8和固定底板9,支撑横板8和固定底板9之间安装有剪叉式升降支架11,剪叉式升降支架11为相同的两组升降支架,且剪叉式升降支架11的顶部和底部的左侧支架上安装有固定板片12,述支撑横板8上开有滑动通槽10,滑动通槽10的内腔设置有滑块13,且滑块13的底部与剪叉式升降支架11的顶部右侧支架固定,剪叉式升降支架11的底部右侧支架设置有动力滑块14,动力滑块14设置在动力滑槽18的内腔,动力滑块14为相同的两组,且两组动力滑块14的外壁均固定在连接直杆17的两端,连接直杆17插接在液压杆16的内腔,液压杆16的一端连接到液压装置15的动力输出端上,红外线发射器6、红外线接收器7和液压装置15均电性连接控制装置4,该运输车内的自动感应的升降支架,操作简单,有效的提高了运输车内的物品堆放效率,具有较好的实用性,通过控制装置4的开合来启停液压装置15、和红外线发射器6和红外线接收器7,物品依次的堆放在支撑横板8上,通过液压杆16的推拉操作,开带动剪叉式升降支架11的升高和降低,通过红外发线射器6和红外线接收器7的配合工作,使得自动升降平台能自行调节堆放高度,便于操作人员始终在同一个最佳操作平面进行堆放操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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