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及其多媒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1835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电梯及其多媒体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梯及其多媒体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电梯内由于受到电梯空间限制,多采用纸质广告或者小屏LCD。大尺寸广告只能用纸质媒介实现,人工替换,浪费资源和人力。小屏幕LCD虽然可以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但是由于尺寸较小,电梯内的用户基本不会看,导致播放效果不好。而采用大尺寸LCD则由于其重量以及安全问题并不适合在电梯内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轻量化、大尺寸播放且不会影响用户搭乘的性能稳定的电梯的多媒体装置,还提供一种电梯。

一种电梯的多媒体装置,包括:摄像装置,用于对电梯门进行摄像,以实时获取电梯门的图像信息;主控制器,与所述摄像装置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图像信息,并监测所述电梯门是否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所述主控制器还用于在所述电梯门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时输出播放控制电信号;投影装置,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所述投影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播放控制电信号并在所述播放控制电信号的控制下进行播放,将影像投影至所述投影装置所在侧的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以及壳体,用于容纳所述主控制器和所述投影装置;所述壳体用于固定在所述电梯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固定在所述电梯门的上方横梁的中间位置处;所述投影装置用于将影像投影至电梯门上;所述摄像装置固定在所述壳体上朝向所述电梯门的一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投影装置的镜头为反射式短焦镜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存储装置;所述存储装置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用于存储待播放的数据信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上还设置有输入装置;所述输入装置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所述输入装置用于供用户进行输入以对所述存储装置内的数据信息进行更新。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输入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壳体上的USB接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包括固定部、主体和投影部;所述固定部用于固定在所述电梯内;所述主体连接于所述固定部和所述投影部之间;所述投影部具有朝向所述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的倾斜设置的出光面;所述出光面开设有出光口;所述出光口用于将投影光线投射至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上与所述倾斜面连接的一面为曲面;所述曲面朝所述出光口凸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部还设置有散热装置。

一种电梯,包括本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内的如前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多媒体装置。

上述电梯的多媒体装置,主控制器和投影装置均设置在壳体内,可以减少整个装置的布线,提高了整个装置的电气性能的稳定性。同时,投影装置可以将影像投影至投影装置所在侧的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而无需设置对应的显示屏,有利于实现装置的轻量化。并且利用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可以进行大尺寸播放,且投影光线不容易受到用户干扰,方便用户观看,播放效果较好。再者,通过摄像装置获取电梯门的实时图像信息,能够较为准确的获得电梯门的状态,从而确保主控制器仅在监测到电梯门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时才控制投影装置进行播放,可以避免投影光线进入到进出电梯的用户眼中,不会对用户搭乘产生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另一实施例中的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多媒体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一实施例中的电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结构框图。该电梯的多媒体装置固定在电梯内,以实现电梯内的多媒体播放。多媒体装置可以进行音视频的播放。

参见图1,该多媒体装置包括壳体110、摄像装置120、主控制器130和投影装置140。其中,主控制器130和投影装置140均设置在壳体110内。通过将主控制器130和投影装置140集中设置在壳体110内,有利于减少整个装置内的布线,进而提高整个装置的电气性能的稳定性。

壳体110用于容纳主控制器130和投影装置140,并固定在电梯内。壳体110的结构参见图2和图3。图2和图3为不同视角下的多媒体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参见图2,壳体110包括固定部112、主体114和投影部116。固定部112固定在电梯内。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固定在电梯门的上方横梁的中间位置处,如图4所示。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壳体110也可以根据投影区域的设定而进行相应调整。固定部112可以通过螺钉等固定装置固定在电梯内。主体114连接于固定部112和投影部116之间。主体112和投影部116垂直于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设置。主体114可以用于放置主控制器130以及投影装置140等。投影部116具有朝向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的倾斜设置的出光面1162。出光面1162上开设有出光口1164。出光口1164用于将投影光线投射至投影装置140所在侧的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从而确保电梯内的用户不会对投影光线产生干扰,使得播放效果较好。在本实施例中,主体114上与倾斜面1162连接的一面为曲面1142。曲面1142朝出光口1164凸出,从而不会对出光口1164上射出的光线进行遮挡,进而确保投影成像的完整性。

摄像装置120用于对电梯门进行摄像,以实时获取电梯门的图像信息。因此根据获取到的图像信息即可获取到当前电梯门的状态。摄像装置120设置在电梯门附近,以便准确的获取到电梯门的图像信息。在本实施例中,摄像装置120固定在主体114的曲面1142上,从而方便摄像装置120获取电梯门的图像信息。并且,将摄像装置120固定在壳体110上,可以进一步减少整个装置的布线,提高装置的整体电气性能的稳定性。由于摄像装置120为非接触式的检测装置,从而具有使用寿命长的优点,且能够精确获取电梯门的各状态,从而确保主控制器130不出现误判。

主控制器130用于接收摄像装置120输出的检测信号,并根据该检测信号监测电梯门是否处于完全闭合状态。具体地,主控制器130可以将获取到的图像信息与目标图像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判断电梯门的状态。主控制器130的判断过程可以通过常用的图像比对技术来实现。主控制器130对获得的图像信息进行判断,从而实现对电梯门的状态的监测,并在监测到电梯门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时输出播放控制电信号。

投影装置140用于在主控制器130输出的播放控制电信号的控制下进行播放,将影像投影至投影装置140所在侧的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投影装置140仅在电梯门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时才进行播放,可以避免投影光线摄入进出电梯的用户眼中,进而确保不会对用户搭乘产生影响。同时,直接利用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进行投影,可以减少设置投影屏幕或者显示屏幕的重量,有利于实现装置的轻量化以及大尺寸播放,播放效果较好。在本实施例中,投影装置140的镜头为反射式短焦镜头,从而可以在短距离内实现大尺寸投影效果,满足电梯内投影需要,且不会受到电梯内用户的干扰。

上述电梯的多媒体装置还包括设置在壳体110内的存储装置150和输入装置160。存储装置150与主控制器130连接。存储装置150用于存储待播放的数据信息。输入装置160与主控制器130连接,用于对存储装置150内的数据信息进行更新,从而根据需要更新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播放内容。输入装置160可以包括固定在壳体110上的USB接口162。USB接口162用于实现外部设备与电梯的多媒体装置之间的数据通信,从而通过外部设备对存储装置150内的数据进行删除、增加或者修改等更新操作。外部设备可以为U盘,便携式移动终端如手机、平板等。在其他的实施例中,输入装置160还可以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因此管理者可以远程对存储装置150内的数据进行更新。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电梯的多媒体装置还包括散热装置。散热装置设置在主体114上。散热装置用于确保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温度在允许范围内。散热装置包括设置在主体114上的散热孔170。散热装置还可以包括用于促进内部空气流动性的风扇等设备。散热装置还包括用于对温度进行感应的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对电梯的多媒体装置的温度进行检测并输出给主控制器130。主控制器130对检测结果进行监测,在检测温度超过给定范围时,控制散热装置工作,进行散热,并在检测温度低于给定值时控制散热装置停止工作。

上述电梯的多媒体装置,主控制器130和投影装置140均设置在壳体110内,可以减少整个装置的布线,提高了整个装置的电气性能的稳定性。同时,投影装置140可以将影像投影至投影装置140所在侧的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上,而无需设置对应的显示屏,有利于实现装置的轻量化。并且利用电梯内壁或者电梯门可以进行大尺寸播放,且投影光线不容易受到用户干扰,方便用户观看,播放效果较好。再者,通过摄像装置120获取电梯门的实时图像信息,能够较为准确的获得电梯门的开关状态,从而确保主控制器130仅在监测到电梯门处于完全闭合状态时才控制投影装置140进行播放,从而可以避免投影光线进入到进出电梯的用户眼中,不会对用户搭乘产生影响。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梯,包括电梯本体,还包括设置在本体内的如前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多媒体装置,如图4所示。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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