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9343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属于罐抓取机构领域。



背景技术:

在自动化罐包装设备中,负压吸取罐子的方式,对于空罐罐口朝上的情况,不合适,对罐子内腔可能造成污染,且深入到罐底,吸罐不稳固。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320866172.8的一种在包装设备的机械手或其他移料装置中用来抓取和移动铁质包装罐的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该机构包括有一个基座,基座通过底部边缘的连接杆与下方的隔板固定连接;隔板与基座之间设置有固定安装在基座底面上的驱动装置和由驱动装置驱动的磁吸板,所述磁吸板由驱动装置驱动其垂直升降并远离或靠近隔板;磁吸板底面上安装有磁体。本实用新型采用磁吸方式进行罐体的抓取,能够适应各种罐体表面,适用范围广,同时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动作可靠。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未设有双液压缸装置,无法较有力的抬起罐子,降低罐抓取机构的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以解决现有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未设有双液压缸装置,无法较有力的抓起罐子,降低罐抓取机构的实用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其结构包括传送带、旋转盘、固定板、磁吸板、活动臂、定臂、双液压缸装置、拱形架、摇动器、电线、脚架、转盘、配电箱、电机、传动机、挡板、升降杆、导轮,所述传送带与挡板相连接,所述磁吸板设在活动臂上,所述活动臂与定臂相连接,所述定臂固定连接固定板,所述双液压缸装置设在定臂内,所述双液压缸装置由连接口、缸筒、耳环、活塞杆、活塞、液压缸组成,所述连接口设在缸筒上,所述缸筒固定连接液压缸,所述耳环与活塞杆相连接,所述活塞杆固定连接活塞,所述液压缸通过缸筒与活塞杆相连接,所述电线设在转盘上,所述脚架与挡板相连接,所述转盘与配电箱相连接,所述电机设在配电箱内,所述传动机与传送带相连接,所述升降杆与挡板相连接,所述导轮设在升降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盘活动连接固定板。

进一步地,所述拱形架活动连接摇动器。

进一步地,所述挡板固定连接拱形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双液压缸装置,使抓取机构较有力的抬起罐子,提高罐抓取机构的实用性,安装简单,可灵活拆卸与更换。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双液压缸装置示意图。

图中:传送带-1、旋转盘-2、固定板-3、磁吸板-4、活动臂-5、定臂-6、双液压缸装置-7、连接口-701、缸筒-702、耳环-703、活塞杆-704、活塞-705、液压缸-706、拱形架-8、摇动器-9、电线-10、脚架-11、转盘-12、配电箱-13、电机-14、传动机-15、挡板-16、升降杆-17、导轮-1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包装设备的罐抓取机构,其结构包括传送带1、旋转盘2、固定板3、磁吸板4、活动臂5、定臂6、双液压缸装置7、拱形架8、摇动器9、电线10、脚架11、转盘12、配电箱13、电机14、传动机15、挡板16、升降杆17、导轮18,所述传送带1与挡板16相连接,所述磁吸板4设在活动臂5上,所述活动臂5与定臂6相连接,所述定臂6固定连接固定板3,所述双液压缸装置7设在定臂6内,所述双液压缸装置7由连接口701、缸筒702、耳环703、活塞杆704、活塞705、液压缸706组成,所述连接口701设在缸筒702上,所述缸筒702固定连接液压缸706,所述耳环703与活塞杆704相连接,所述活塞杆704固定连接活塞705,所述液压缸706通过缸筒702与活塞杆704相连接,所述电线10设在转盘12上,所述脚架11与挡板16相连接,所述转盘12与配电箱13相连接,所述电机14设在配电箱13内,所述传动机15与传送带1相连接,所述升降杆17与挡板16相连接,所述导轮18设在升降杆17上。所述旋转盘2活动连接固定板3。所述拱形架8活动连接摇动器9。所述挡板16固定连接拱形架8。

在进行使用时,先将双液压缸装置7安装在定臂6内,启动电机14转动,通过电线10带动液压缸706对活塞705增压,使活塞杆704运作,从而增加抓取机构的力度,提高罐抓取机构的实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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