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的立板,在所述立板的第一侧面上设有与其转动连接的丝杠,在所述丝杠端部处设有与所述丝杠的螺杆固定连接的手轮,在所述丝杠的侧部设有与所述立板固定连接的直线滑轨,所述直线滑轨与所述丝杠平行;锁紧装置,所述锁紧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立板的第二侧面上的锁紧把手和固定设置在所述立板的第一侧面上的防转固定座,在所述防转固定座上设有供所述螺杆穿过的卡槽,在所述卡槽靠近所述立板一侧的防转固定座端部处设有通孔,在所述卡槽远离所述立板一侧的防转固定座端部处设有与所述通孔共轴线的螺纹孔,所述锁紧把手的螺纹轴穿过所述立板、所述通孔、所述卡槽与所述螺纹孔连接;以及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分别与所述丝杠的螺母、所述直线滑轨的滑块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包括贯通所述防转固定座的圆形通孔、以及设置在所述圆形通孔一侧的连通槽,所述螺杆从所述圆形通孔中穿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板的第二侧面处设有加强板,所述加强板分别与所述立板、所述底座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与所述底座焊接,所述加强板分别与所述立板、所述底座焊接;或者所述底座、所述立板及所述加强板为一体成型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与所述底座垂直,所述丝杠与所述立板平行且与所述底座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滑轨设置有两条,分别设置在所述丝杠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座的侧部设有指针,在所述立板的对应侧设有直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板的第一侧面上设有护罩,所述螺杆、所述直线滑轨的轨道设置在所述护罩与所述立板的第一侧面之间,所述支撑座设置在所述护罩的外侧,在所述护罩上对应所述丝杠、所述直线滑轨处分别设有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