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钢骨架建材原料供应的输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85984阅读: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骨架建材生产系统,具体地讲,是涉及一种应用于钢骨架建材原料供应的输料装置。



背景技术:

钢丝骨架新型环保建材产品,简称钢骨架建材,是一种用钢丝编织成产品(砖、砌块、板等)的“骨架”,然后填充相应自保温(或非自保温)材料,最后通过静压及微振动、低温复合干燥等物理技术成型的建材产品。其产品本体采用一些粉状和颗粒状材料混合复合制成,对于这些原料的盛装,为了满足生产线大批量生产需求,通常采用多个大容积储料罐分别储存各种原料,但是大容积储料罐体积大,安置高度高,在装配原料时又遇到了问题:大容积储料罐是采用上端进料方式,由于进料口与地面的相对高度差距很大,因此需要采用辅助措施进行加料,而如果采用常规的皮带输送的加料方式,加料高度越高,所采用的皮带输送装置长度越长,占地面积和空间就越大,相应的配套设施所花费的成本越高,不能满足工业化的生产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设计简单巧妙、占用空间较小的应用于钢骨架建材原料供应的输料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应用于钢骨架建材原料供应的输料装置,包括顶部带有进料口且底部带有出料口的大容积储料罐,安装于大容积储料罐的进料口处的旋风分离器,设置于旋风分离器底部的旋转供料器,与旋风分离器和旋转供料器均连接的除尘器,与除尘器连接的罗茨风机,设置于地面上的原料槽,以及连接于旋风分离器和原料槽之间的输送管道,其中,所述输送管道的进口悬置于原料槽内。

具体地,所述除尘器为脉冲布袋除尘器。

优选地,所述大容积储料罐的容量为200T-300T。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管道伸入原料槽的一端上还设有伸缩头,该伸缩头由多个同轴设置的保持圈和包覆于保持圈上的柔性管壁构成。

并且,所述原料槽的上端边缘处设有微振动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合钢骨架建材的各种颗粒状材料的轻质特点,巧妙采用负压原理进行原料输送,将主要的输送部件集中在储料罐的小范围内,相比常规的皮带输送方式,极大地缩减了设备所占用的空间,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成本,满足工业化生产需求,并且采用旋风分离器和除尘器对原料进行二次分离净化,延长了罗茨风机的使用寿命,采用旋转供料器保证稳定进料同时减少负压源溢漏损失造成输料动力降低的问题,达到高效输料的效果,并且本实用新型构思新颖,设计巧妙,结构简单,易于实现,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适合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所示,该输料装置,主要应用于钢骨架建材原料供应生产工序中,对钢骨架建材原料中的轻质颗粒状原料进行加料,其在顶部带有进料口且底部带有出料口的大容积储料罐1的基础上,还具体包括安装于大容积储料罐的进料口处的旋风分离器2,设置于旋风分离器底部的旋转供料器3,与旋风分离器和旋转供料器均连接的除尘器4,与除尘器连接的罗茨风机5,设置于地面上的原料槽7,以及连接于旋风分离器和原料槽之间的输送管道6,其中,所述输送管道的进口悬置于原料槽内。具体地,所述除尘器为脉冲布袋除尘器。优选地,所述大容积储料罐的容量为200T-300T。进一步地,所述输送管道伸入原料槽的一端上还设有伸缩头10,该伸缩头由多个同轴设置的保持圈11和包覆于保持圈上的柔性管壁12构成,以便于调节负压吸料时的管口位置,尤其是当原料槽内盛装的原料量低于输送管道口位置时。为了使原料更容易在原料槽中汇集,所述原料槽的上端边缘处设有微振动器9,通过微振动可使原料向槽内底部聚集,方便负压吸料。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外部采购回来的轻质颗粒状原料直接倒入地面上的原料槽内,大大节省了原料的搬移成本,同时原料槽作为储料中转的部件,可根据实际加料情况配置为相对应的大小,并且为了方便负压吸取时原料汇集,该原料槽的底部可设置为倒圆锥形,配合微振动器的作用,可使原料在原料槽内集中,输送管道的进口则位于倒圆锥形的中心轴线位置,并且当原料槽内原料上平面低于输送管道进口时,可通过调节伸缩头将进口位置下移,方便吸料;在原料槽内存在原料时,即可启动该输料装置进行输料,此时由罗茨风机运作,在输送管道内产生负压吸力,将原料槽内的原料从输送管道进口处吸入,同时旋风分离器和旋转供料器运作,由旋风分离器将原料和灰尘等杂物分离并由旋转供料器在保持负压基础上向大容积储料罐内加料,再由除尘器将多余的粉尘等杂物过滤净化,延长动力源罗茨风机的使用寿命,实现工业化的生产供料。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但凡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非创造性劳动而作出的变化,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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