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3292发布日期:2018-09-18 23:11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货梯,具体是一种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筑工地现场,为方便向高楼层运送材料、货物,会搭建一些临时的简易货梯,这种简易货梯在货梯底板与建筑楼板之间往往存在较大的缝隙,该缝隙给施工人员进出货梯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施工人员从货梯向楼层搬卸货物时也存在诸多不便,有可能导致货物从缝隙处掉落,尤其在运送货物当中有推车等运输工具时,更是难以顺利通过货梯与建筑之间的缝隙,同时简易的货梯一般稳定性较差,安全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安全稳定方便卸货的货梯,包括货箱,所述货箱的两侧均设置有两个立柱,位于同一侧的两个立柱顶部通过固定板相连接,两个固定板之间设置有横轴,横轴的一端与设置在固定板上的提升电机相连接,所述横轴上设置有两个卷绳轮,两个卷绳轮上均缠绕有钢丝绳,两个钢丝绳的一端分别与设置在货箱顶部的两个吊钩相连接,位于同一侧的两个立柱相对面均设置有竖直的滑槽,且同一侧的两个立柱之间设置有两个滑杆,两个所述滑杆的两端与滑槽滑动连接,货箱的两侧壁均通过连接杆与滑杆相连接,所述货箱的侧边设置有倾斜门,倾斜门的顶端安装有磁铁,货箱顶部靠近磁铁一侧设置有电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轴的两端与两个固定板通过轴承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货箱还设置有定滑轮和牵引绳,牵引绳一端与设置在倾斜门上的牵引架相连接,牵引绳的另一端设置有挂环,牵引绳绕过定滑轮,货箱内部还设置有导向筒,牵引绳穿过导向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挂环的外径大于导向筒的内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倾斜门外侧还设置有把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滑槽和滑竿的设置可以使得货箱始终保持竖直上下移动,从而保证货箱上下移动的稳定性,通过倾斜门的设置可以在货箱和建筑楼板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从而便于工作人员进行卸料。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全稳定,方便卸料,操作简便,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中货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其中:货箱1、立柱2、滑槽3、固定板4、横轴5、提升电机6、卷绳轮7、钢丝绳8、吊钩9、连接杆10、滑杆11、倾斜门12、把手13、牵引架14、磁铁15、电磁铁16、牵引绳17、定滑轮18、导向筒19、挂环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安全稳定且方便卸货的货梯,包括货箱1,所述货箱1的两侧均设置有两个立柱2,位于同一侧的两个立柱2顶部通过固定板4相连接,两个固定板4之间设置有横轴5,横轴5的两端与两个固定板4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横轴5的一端与设置在固定板4上的提升电机6相连接,所述横轴5上设置有两个卷绳轮 7,两个卷绳轮7上均缠绕有钢丝绳8,两个钢丝绳8的一端分别与设置在货箱1顶部的两个吊钩9相连接,位于同一侧的两个立柱2相对面均设置有竖直的滑槽3,且同一侧的两个立柱2之间设置有两个滑杆11,两个所述滑杆11的两端与滑槽3滑动连接,货箱1的两侧壁均通过连接杆10与滑杆11相连接,所述货箱1的侧边设置有倾斜门12,倾斜门 12的顶端安装有磁铁15,货箱1顶部靠近磁铁15一侧设置有电磁铁16,所述货箱1还设置有定滑轮18和牵引绳17,牵引绳17一端与设置在倾斜门12上的牵引架14相连接,牵引绳17的另一端设置有挂环20,牵引绳17绕过定滑轮18,货箱1内部还设置有导向筒 19,牵引绳17穿过导向筒19,挂环20的外径大于导向筒19的内径,倾斜门12外侧还设置有把手13。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首先将建筑底层人员在地面上将货物置于货箱1内,然后关闭倾斜门12,给电磁铁16通电使得电磁铁16牢牢吸住磁铁15,从而使得倾斜门12关闭,然后启动提升电机6,提升电机6带动横轴5转动,从而使得卷绳轮7对钢丝绳8收卷,钢丝绳8将货箱1沿滑槽3竖直向上移动,当移动至特定高度时,使电磁铁16断电,故而倾斜门12在重力的作用下转动,从而使得倾斜门12一端搭接在建筑楼板上,而导向筒19可以避免牵引绳17从定滑轮18上脱落,同时可以对倾斜门12起到固定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