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安全性的槽钢起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30393发布日期:2018-10-23 17:09阅读:11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吊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安全性的槽钢起吊装置。



背景技术:

在钢铁厂经常需要吊装运送槽钢,作业工作量大,吊运频繁,吊装前需要先使用钢索捆绑槽钢,再用吊钩勾起钢索进行吊运,但是,在吊运的过程中易出现槽钢倾斜侧滑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使用钢索捆绑的步骤较为繁琐,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和能有效防止侧滑的一种高安全性的槽钢起吊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高安全性的槽钢起吊装置,包括起吊架组件1和夹紧组件2;所述夹紧组件2设置在起吊架组件1内部,所述夹紧组件2与吊架组件1铰接;所述起吊架组件1包括吊环11、直角挡板12、铰链13、分度销14、卡板15和止挡销16;所述直角挡板12竖直设置,所述吊环11设置在直角挡板12的上端,所述卡板15上端与直角挡板12一侧通过铰链13铰接,在所述铰链13下方、卡板15上部设置分度销14,所述止挡销16设置在卡板15下部;所述夹紧组件2包括拉簧21、连杆22和压轮23;所述连杆22下端与卡板15下部铰接,所述连杆22上端与压轮23转动连接,所述拉簧21分别连接连杆22中部和卡板15中部。

进一步的,所述压轮23由内往外依次设置内轮毂232、弹性套233和外轮毂231;在所述外轮毂231外圆上沿轴向依次并排设有若干沟槽2311。

进一步的,所述沟槽2311为三角形。

进一步的,所述弹性套233为弹性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把卡板上端与直角挡板铰接,在铰链下方设置分度销,止挡销设置在卡板下部,连杆下端与卡板下部铰接,连杆上端与压轮转动连接,拉簧分别连接连杆中部和卡板中部,使得直角挡板被吊起时压轮能依靠槽钢的重力压紧槽钢,压轮能从槽钢上端直接扣在槽钢上,有效地提高了吊装效率。通过在压轮中由内往外依次设置内轮毂、弹性套和外轮毂,在外轮毂外圆上沿轴向依次并排设有若干沟槽,使得压轮能够依靠弹性套的弹性变形与槽钢紧密贴合,同时沟槽能防止槽钢轴向滑动,有效地提高了吊装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压轮的正视图;

图中:起吊架组件1、夹紧组件2、槽钢3、吊环11、直角挡板12、铰链13、分度销14、卡板15、止挡销16、拉簧21、连杆22、压轮23、外轮毂231、内轮毂232、弹性套233、沟槽23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较佳实施例,该高安全性的槽钢起吊装置,包括起吊架组件1和夹紧组件2;夹紧组件2设置在起吊架组件1内部,夹紧组件2与吊架组件1铰接;起吊架组件1包括吊环11、直角挡板12、铰链13、分度销14、卡板15和止挡销16;直角挡板12竖直设置,吊环11设置在直角挡板12的上端,卡板15上端与直角挡板12一侧通过铰链13铰接,在铰链13下方、卡板15上部设置分度销14,止挡销16设置在卡板15下部;夹紧组件2包括拉簧21、连杆22和压轮23;连杆22下端与卡板15下部铰接,连杆22上端与压轮23转动连接,拉簧21分别连接连杆22中部和卡板15中部。压轮23由内往外依次设置内轮毂232、弹性套233和外轮毂231;在外轮毂231外圆上沿轴向依次并排设有若干沟槽2311。沟槽2311为三角形,弹性套233为弹性材料。

工作原理如下:

先把直角挡板靠在槽钢的直角边,接着转动卡板,直至卡板竖直,接着将分度销插入,通过吊环将压轮抬起,压轮先被槽钢内壁上端压下,压轮带动连接杆向槽钢内壁侧面偏转,直至压轮压在槽钢内壁侧面上,在槽钢的重力作用下,压轮紧紧压住槽钢。此时弹性套发生弹性变形,将压轮紧密贴合在槽钢内壁侧面和上端,同时外轮毂上的沟槽防止槽钢轴向滑动。当吊装结束时,在弹簧的拉动下,压轮与槽钢内壁侧面脱离。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把卡板上端与直角挡板铰接,在铰链下方设置分度销,止挡销设置在卡板下部,连杆下端与卡板下部铰接,连杆上端与压轮转动连接,拉簧分别连接连杆中部和卡板中部,使得直角挡板被吊起时压轮能依靠槽钢的重力压紧槽钢,压轮能从槽钢上端直接扣在槽钢上,有效地提高了吊装效率。通过在压轮中由内往外依次设置内轮毂、弹性套和外轮毂,在外轮毂外圆上沿轴向依次并排设有若干沟槽,使得压轮能够依靠弹性套的弹性变形与槽钢紧密贴合,同时沟槽能防止槽钢轴向滑动,有效地提高了吊装安全性。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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