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手带的驱动模块,其用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梯级链驱动扶手带,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驱动链轮、至少两个摩擦轮、至少两个压紧轮组和至少一个涨紧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驱动链轮与所述梯级链配合,并且沿着平行于所述梯级链的方向彼此之间相距一定距离布置,所述至少两个摩擦轮与所述至少两个驱动链轮同轴安装,在每两个相邻的所述摩擦轮之间布置有一个涨紧装置,所述扶手带绕过所述至少两个摩擦轮,所述至少两个压紧轮组布置在所述至少两个摩擦轮正下方,所述至少两个压紧轮组和所述至少一个涨紧装置分别安装在桁架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摩擦轮的直径与所述至少两个驱动链轮的分度圆直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驱动模块,其还包括:至少两个压紧轮组支架,其用于支撑所述至少两个压紧轮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驱动模块,其还包括:至少一个涨紧装置支架,其用于支撑所述至少一个涨紧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驱动模块,其中相邻的两个所述摩擦轮之间的所述扶手带通过布置在所述相邻的两个所述摩擦轮之间的所述涨紧装置被拉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驱动模块,其中当所述至少两个压紧轮组压紧后,所述扶手带会被压紧在所述至少两个摩擦轮上。
7.自动扶梯,其包括桁架、梯级链、扶手带以及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模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扶梯,其中所述自动扶梯根据驱动扶手带所需的动力来确定需要安装的所述驱动模块的数量。
9.自动人行道,其包括桁架、梯级链、扶手带以及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动人行道,其中所述自动人行道根据驱动扶手带所需的动力来确定需要安装的所述驱动模块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