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8948发布日期:2019-04-20 03:46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



背景技术:

抽芯铆钉是一类单面铆接用的铆钉,但须使用专用工具——拉铆枪(手动、电动、气动)进行铆接。铆接时,铆钉钉芯由专用铆枪拉动,使铆体膨胀,起到铆接作用.这类铆钉特别适用于不便采用普通铆钉(须从两面进行铆接)的铆接场合,故广泛用于建筑、汽车、船舶、飞机、机器、电器、家具等产品上。其中以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应用最广,沉头抽芯铆钉适用于表面需要平滑的铆接场合,封闭型抽芯铆钉适用于要求较高载荷和具有一定密封性能的铆接场合。抽芯钉在生产过程中芯杆的供应多为传送带批量供应,这样机械手在夹取前需要对芯杆进行排送,目前用于芯杆排送的装置结构较为复杂,制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包含一固定底板,所述固定底板的顶面上固定连接一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板体上固定连接一驱动电机,所述支撑板的板体上还设有一驱动轮,所述驱动电机带动驱动轮的旋转,所述支撑板的板体上还设有一前滚轮和一后滚轮,所述前滚轮、后滚轮和驱动轮间通过一皮带相连接,所述支撑板的板体上还设有一第一张紧轮和一第二张紧轮,所述第一张紧轮和第二张紧轮弹性压接在皮带上,所述支撑板的板体上还固定连接一托板,所述托板的板体顶面设有一对前夹块、一对后夹块和一对中间夹块,所述前夹块、后夹块和中间夹块间都留有间隙,所述前夹块、后夹块和中间夹块间的间隙在一条直线上,所述皮带的上段位于间隙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固定底板和支撑板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驱动电机为直流异步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托板为不锈钢金属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前夹块、后夹块和中间夹块为硬质橡胶块。

本实用新型的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个驱动电机,该驱动电机提供动力带动一条皮带转动,该皮带作为传送带可以将单根的芯杆不断向前排送,由于托板上设置了多个夹块且夹块间留有间隙,这样芯杆会被整齐地排送到机械手的夹持位置。该装置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且易于维护,可以有效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所示,一种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1,包含一固定底板2,所述固定底板2的顶面上固定连接一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的板体上固定连接一驱动电机4,所述支撑板3的板体上还设有一驱动轮5,所述驱动电机4带动驱动轮5的旋转,所述支撑板3的板体上还设有一前滚轮6和一后滚轮7,所述前滚轮6、后滚轮7和驱动轮5间通过一皮带10相连接,所述支撑板3的板体上还设有一第一张紧轮8和一第二张紧轮9,所述第一张紧轮8和第二张紧轮9弹性压接在皮带10上,所述支撑板3的板体上还固定连接一托板11,所述托板11的板体顶面设有一对前夹块14、一对后夹块12和一对中间夹块13,所述前夹块14、后夹块12和中间夹块13间都留有间隙,所述前夹块14、后夹块12和中间夹块13间的间隙在一条直线上,所述皮带10的上段位于间隙之间。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固定底板2和支撑板3一体成型。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驱动电机4为直流异步电机。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托板11为不锈钢金属板。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前夹块14、后夹块12和中间夹块13为硬质橡胶块。

该实用新型的简易型抽芯钉芯杆排送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个驱动电机,该驱动电机提供动力带动一条皮带转动,该皮带作为传送带可以将单根的芯杆不断向前排送,由于托板上设置了多个夹块且夹块间留有间隙,这样芯杆会被整齐地排送到机械手的夹持位置。该装置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且易于维护,可以有效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

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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