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钢分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74217发布日期:2019-08-31 01:38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磁钢分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工件分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磁钢分料装置。



背景技术:

在工件加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分料,传统技术中多采用振动盘进行分料,其虽然可以实现分料操作,但是其无法有效的将有磁性或者容易相互粘结在一起的工件顺利分料,从而会影响分料的效率与分料的质量,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磁钢分料装置。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磁钢分料装置,包括分料平台,在所述分料平台中部设置有两个相平行的滑轨安装板,在两个滑轨安装板之间设置有取料通槽,在所述滑轨安装板上设置有滑轨,在所述滑轨内设置有滑块,在所述分料平台上还设置有处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丝杆模组底板,在所述丝杆模组底板上设置有丝杆模组,在所述丝杆模组上固定有分料推杆,所述丝杆模组底板的连线与所述滑轨安装板相垂直且处于滑轨安装板的中心线上,在所述滑块的顶面设置有换位板,在所述换位板的两端固定有压紧气缸,在所述换位板上设置有与所述压紧气缸的活塞轴相连接的压紧抵板,在所述换位板的顶面设置有用于放置排列零件的托盘。

所述丝杆模组包括传动丝杆、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驱动电机、设置在所述传动丝杆上并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移动块,所述分料推杆固定在所述移动块上。

在所述分料平台的侧部固定有无杆气缸,所述无杆气缸与所述换位板相连接,所述换位板在所述无杆气缸的作用下实现换位板的平移。

在所述丝杆模组底板的两端均固定有限位开关,所述移动块设置在限位开关之间。

在所述取料通槽的中部固定有限位挡块,在所述限位挡块上固定有传感器。

所述分料推杆为塑胶材料推杆结构。

在所述压紧气缸和无杆气缸上设置有进气和出气连接端子,在所述分料平台上设置有电源接口和驱动电机开关。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操作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实现工件的分料排列,解决了传统技术中因磁吸或粘合在一起的工件无法分料的技术不足,大大提高了分料的稳定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磁钢分料装置,包括分料平台1,在所述分料平台中部设置有两个相平行的滑轨安装板2,在两个滑轨安装板2之间设置有取料通槽3,在所述滑轨安装板上设置有滑轨4,在所述滑轨内设置有滑块5,在所述分料平台上还设置有处于同一直线上的两个丝杆模组底板6,在所述丝杆模组底板上设置有丝杆模组7,在所述丝杆模组上固定有分料推杆8,所述丝杆模组底板的连线与所述滑轨安装板相垂直且处于滑轨安装板的中心线上,在所述滑块的顶面设置有换位板9,在所述换位板的两端固定有压紧气缸10,在所述换位板上设置有与所述压紧气缸的活塞轴相连接的压紧抵板11,在所述换位板的顶面设置有用于放置排列零件的托盘12。在使用时,将排列的工件放置在托盘上。

所述丝杆模组7包括传动丝杆71、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驱动电机72、设置在所述传动丝杆上并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移动块73,所述分料推杆固定在所述移动块上。

在所述分料平台的侧部固定有无杆气缸13,所述无杆气缸与所述换位板相连接,所述换位板在所述无杆气缸的作用下实现换位板的平移。

在所述丝杆模组底板的两端均固定有限位开关14,所述移动块设置在限位开关之间。

在所述取料通槽的中部固定有限位挡块15,在所述限位挡块上固定有传感器16。

所述分料推杆为塑胶材料推杆结构。

在所述压紧气缸和无杆气缸上设置有进气和出气连接端子,在所述分料平台上设置有电源接口17和驱动电机开关18。此为现有技术的结构,且连接方式也为现有技术的常规方式。

工作时,压紧气缸将零件前推压紧,驱动电机带动传动丝杆转动,传动丝杆上的移动块带动分料推杆前进,将零件依次推送到取件位。并设置有限位挡块及传感器。零件接触限位挡块后,传感器被触发,取料箱即可将四个零件同时取走。零件被取走后,传感器被触发,分料推杆前进,将下一个零件推送至取件位。当分料推杆推送的四个托盘料空时,无杆气缸动作,拉动换位板运动,将另外四个托盘运送至分料推杆的可推送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操作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实现工件的分料排列,解决了传统技术中因磁吸或粘合在一起的工件无法分料的技术不足,大大提高了分料的稳定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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