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9912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



背景技术:

如中国专利ZL201620441431.6中所述的汽车风道板,截面结构复杂,成品表面光洁度要求高,且为了减轻整体重量,节约制造成本,便于安装搬运,其截面壁厚在1.5-3mm。这种风道板如果采用PVC原料进行挤塑生产,则生产难度较大,成品上易出现原料缺失引起的孔洞,尤其在加强筋部分,而且产品成型过程中熔融的塑料中容易混入气泡,影响成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型质量好的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包括连接在一起的分流部、成型部、出料部,成型部包括前部成型模、中部成型模、后部成型模,前部成型模和中部成型模中都设有与风道板截面外形相配合的挤塑槽口,后部成型模中设有沿送料方向逐渐收缩的挤出槽,挤出槽进料一侧与挤塑槽口外形一致,挤出槽出料一侧与风道板截面外形一致,中部成型模中在挤出孔内设有成型芯模,成型芯模的出料一侧伸至出料部的出料端面处,成型芯模的进料一侧伸至前部成型模的进料端面处,成型芯模在进料一端设有引料斜面,成型芯模在对应于风道板的加强筋处设有成型缺口,成型芯模在成型缺口底端设有直径大于成型缺口宽度的注塑通孔;分流部内设有与挤出孔相连通的分流通道,分流通道宽度沿送料方向逐渐增大至与挤塑槽口宽度一致,分流通道上出料段设有高度不大于其进料段高度2/3的收缩段;出料部设有与风道板截面外形一致的出料孔,分流部上设有与挤出机本体相连接的注塑模口,注塑模口上设有与分流通道相连通的进料孔。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所述分流部、成型部、出料部外周都设有若干温度可调的加热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成型芯模在进料一端设有引料斜面,使得物料能更顺畅地进入挤塑槽口;由于成型芯模在对应于风道板的加强筋处设有成型缺口,成型芯模在成型缺口底端设有直径大于成型缺口宽度的注塑通孔,使得物料能很好地进入成型缺口,从而使得厚度较小的加强筋能很好地成型,避免气泡或空孔的产生;由于分流通道上出料段设有高度不大于其进料段高度 2/3的收缩段,使得熔融塑料在送料过程中受收缩段阻力的作用,降低熔融塑料流速,避免空气混入熔融塑料中,影响成品质量;本模具因此可以很好地完成这种截面形状复杂、壁厚小的风道板的连续挤塑生产,且产品内部无气泡,成品质量好。

由于分流部、成型部、出料部外周都设有若干温度可调的加热板,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分流部、成型部、出料部分别进行加热,使得内部熔融塑料的流动成型、及塑化效果更好;尤其出料部的加热可避免挤出温度过低使得风道板表面质量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出料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图3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1至图4中:1.分流部,101.分流通道,1011.收缩段,2.成型部,21.前部成型模,22.中部成型模,23.后部成型模,24.成型芯模,241.引料斜面,242.成型缺口,243.注塑通孔,3.出料部,31.出料孔,4.加热板,5.注塑模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

如图1-4所示,如图1-4所示,一种PVC客车风道板的挤塑模具,包括连接在一起的分流部1、成型部2、出料部3。分流部1、成型部2、出料部3外周都设有若干温度可调的加热板4。

成型部2包括前部成型模21、中部成型模22、后部成型模23。前部成型模 21和中部成型模22中都设有与风道板截面外形相配合的挤塑槽口。后部成型模 23中设有沿送料方向逐渐收缩的挤出槽,挤出槽进料一侧与挤塑槽口外形一致,挤出槽出料一侧与风道板截面外形一致。

中部成型模22中在挤出孔内设有成型芯模24,成型芯模24的出料一侧伸至出料部3的出料端面处,成型芯模24的进料一侧伸至前部成型模21的进料端面处。成型芯模24在进料一端设有引料斜面241。成型芯模24在对应于风道板的加强筋处设有成型缺口242,成型芯模24在成型缺口242底端设有直径大于成型缺口242宽度的注塑通孔243。

分流部1内设有与挤出孔相连通的分流通道101,分流通道101宽度沿送料方向逐渐增大至与挤塑槽口宽度一致,分流通道101上出料段设有高度不大于其进料段高度2/3的收缩段1011。出料部3设有与风道板截面外形一致的出料孔31,分流部1上设有与挤出机本体相连接的注塑模口5,注塑模口5上设有与分流通道101相连通的进料孔。

上述的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创造的原理及其功效,以及部分运用的实施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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