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79088阅读:601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裁切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



背景技术:

裁切机是用于各行各业的片材的分割与裁切,它不需要任何模具;通过系统软件来控制,然后直接对产品进行裁切,只要在操作平台上设置好相应的参数,电脑传输相应的指令给裁切机;裁切机就根据接受的设计图稿进行快速裁切,自动化程序高;操作简单,是目前很多行业所采用的裁切设备;可以切割全段产品,也可以切割半段产品,还可以在材料上绘制精准的图稿;可以压线,在一些特殊产品上,比如PVC胶盒卡纸包装盒上可以进行压线;可以切割虚线,最小切割圆可以到R=0.7mm的圆直径。

在现有的裁切装置的技术条件基础上,在裁切装置的使用的范围性以及便捷性上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大部裁切装置操作的时候切割精度比较低,并且工作的时候裁切装置的噪音比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可以有效地提高裁切装置的切割精度比较高,并且工作的时候噪音也会减小,可以达到相对于静音的工作状态。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包括裁切装置本体,所述裁切装置本体的表面设置有开关槽,所述开关槽的顶部设置有未裁切的塑料板,所述塑料板的顶部设置有激光切割头,所述激光切割头的顶部设置有移动接杆,所述激光切割头的一侧设置有电源连接线,所述电源连接线的顶端设置有裁切装置翻盖,所述开关槽的内部设置有开机按钮,所述开机按钮的一侧设置有关机按钮,所述关机按钮的一侧设置有暂停按钮,所述裁切装置本体的本 体内部设置有静铖环保吸音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移动接杆与激光切割头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激光切割头和电源连接线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裁切装置翻盖可以关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可以有效地提高裁切装置的切割精度比较高,并且工作的时候噪音也会减小,可以达到相对于静音的工作状态。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中:1、裁切装置本体;2、裁切装置翻盖;3、电源连接线;4、移动接杆;5、激光切割头;6、塑料板;7、开关槽;8、开机按钮;9、关机按钮;10、暂停按钮;11、静铖环保吸音棉。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速吸塑机裁切装置,包括裁切装 置本体1,裁切装置本体1的表面设置有开关槽7,开关槽7的顶部设置有未裁切的塑料板6,塑料板6的顶部设置有激光切割头5,激光切割头5的顶部设置有移动接杆4,激光切割头5的一侧设置有电源连接线3,电源连接线3的顶端设置有裁切装置翻盖2,开关槽7的内部设置有开机按钮8,开机按钮8的一侧设置有关机按钮9,关机按钮9的一侧设置有暂停按钮10,裁切装置本体1的本体内部设置有静铖环保吸音棉11。

进一步的,移动接杆4与激光切割头5固定连接,这样移动接杆4在工作的时候可以带动激光切割头5移动。

激光切割头5和电源连接线3电性连接,可以保证激光切割头5在工作时所需要的电量。

裁切装置翻盖2可以关闭,这样裁切装置在不使用的时候可以关闭,避免灰尘进入。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可通过打开该设备进行工作,按下开机按钮8,裁切装置本体1启动,电源连接线3跟激光切割头5连接,移动接杆4带动激光切割头5移动开始工作,对塑料板6进行切割,在切割的过程中,由于裁切装置本体1的内部设置有静铖环保吸音棉11,这样一来,工作中带来的噪音就可以通过静铖环保吸音棉11可以吸收掉一部分,同时静铖环保吸音棉11又环保安全,这样这种高速吸塑机的裁切装置可以在安静又安全的环境下进行运作,如果需要暂停或者结束工作的话,可以按下暂停按钮10或者关机按钮9。

该设备可以有效的提高焊接工作台的使用范围以及便捷性,可以有效地提高裁切装置的切割精度比较高,并且工作的时候噪音也会减小,可以达到相对于静音的工作状态。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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