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气化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13296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垃圾气化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垃圾气化炉。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垃圾焚烧的技术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传统使用中的垃圾焚烧装置,通常只是简单的将垃圾点着,任由其燃烧,这样的处理方法存在以下问题:(I)大型垃圾焚烧不完全;(2)垃圾焚烧容易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气味,污染环境;(3)有用的金属垃圾得不到回收,造成资源浪费;(4)焚烧装置内腔清理十分困难。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垃圾焚烧完全,清理简单方便,且能有效回收金属的垃圾气化炉。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垃圾气化炉,包括壳体,及设置在壳体上部的进料口、排烟口和鼓风口,及设置壳体下部的排渣口,及设置在壳体外侧的燃烧炉,及设置在壳体下方的支撑架,所述壳体设有连接燃烧炉的供热孔,所述进料口上端设有垃圾破碎机,所述排烟口设有空气净化装置,所述鼓风口设有向下输出的鼓风电机,所述排洛口设有可移动抽出的滤网。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壳体为锥形壳体,通过采用锥形的壳体,可以方便垃圾向下堆积,以便燃烧。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滤网设有把手,通过所设的把手,可以方便操作工人抽拉滤网。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滤网底部设有滚轮,所述壳体设有与滚轮配合连接的导轨,通过所设的滚轮和导轨,使得滤网移动更加方便。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所设的破碎机和鼓风电机,使得垃圾的体积得以减小,方便焚烧,通过所设的空气净化装置,保证了空气质量,避免环境污染,通过所设的鼓风电机,可以有效清除垃圾残渣,通过所设的滤网,使得有用的金属得以回收利用。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图1为本实用新型垃圾气化炉的外部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垃圾气化炉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中,壳体1、进料口 2、排烟口 3、鼓风口 4、排渣口 5、燃烧炉6、支撑架7、供热孔8、垃圾破碎机9、空气净化装置10、鼓风电机11、滤网12、把手13、滚轮14、导轨15。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垃圾气化炉,包括壳体1,及设置在壳体I上部的进料口 2、排烟口 3和鼓风口 4,及设置壳体I下部的排渣口 5,及设置在壳体I外侧的燃烧炉6,及设置在壳体I下方的支撑架7,所述壳体I设有连接燃烧炉6的供热孔8,所述进料口 2上端设有垃圾破碎机9,所述排烟口 3设有空气净化装置10,所述鼓风口 4设有向下输出的鼓风电机11,所述排渣口 5设有可移动抽出的滤网12。其中,所述壳体I为锥形壳体,通过采用锥形的壳体,可以方便垃圾向下堆积,以便燃烧。所述滤网12设有把手13,通过所设的把手13,可以方便操作工人抽拉滤网。所述滤网12底部设有滚轮14,所述壳体I设有与滚轮14配合连接的导轨15,通过所设的滚轮14和导轨15,使得滤网移动更加方便。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所设的破碎机和鼓风电机,使得垃圾的体积得以减小,方便焚烧,通过所设的空气净化装置,保证了空气质量,避免环境污染,通过所设的鼓风电机,可以有效清除垃圾残渣,通过所设的滤网,使得有用的金属得以回收利用。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垃圾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及设置在壳体上部的进料口、排烟口和鼓风口,及设置壳体下部的排渣口,及设置在壳体外侧的燃烧炉,及设置在壳体下方的支撑架,所述壳体设有连接燃烧炉的供热孔,所述进料口上端设有垃圾破碎机,所述排烟口设有空气净化装置,所述鼓风口设有向下输出的鼓风电机,所述排渣口设有可移动抽出的滤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为锥形壳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滤网设有把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滤网底部设有滚轮,所述壳体设有与滚轮配合连接的导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垃圾气化炉,包括壳体,及设置在壳体上部的进料口、排烟口和鼓风口,及设置壳体下部的排渣口,及设置在壳体外侧的燃烧炉,及设置在壳体下方的支撑架,所述壳体设有连接燃烧炉的供热孔,所述进料口上端设有垃圾破碎机,所述排烟口设有空气净化装置,所述鼓风口设有向下输出的鼓风电机,所述排渣口设有可移动抽出的滤网;通过所设的破碎机和鼓风电机,使得垃圾的体积得以减小,方便焚烧,通过所设的空气净化装置,保证了空气质量,避免环境污染,通过所设的鼓风电机,可以有效清除垃圾残渣,通过所设的滤网,使得有用的金属得以回收利用。
文档编号F23G5/44GK202993219SQ20122074549
公开日2013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0日
发明者任科杰 申请人:任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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