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焚烧炉本体、烟气输送管道、焚烧炉底盘、垃圾投放口和水盘;
焚烧炉本体,所述焚烧炉本体用于焚烧垃圾;
烟气输送管道,所述烟气输送管道连接所述焚烧炉本体,用于垃圾焚烧后的烟气排放;
焚烧炉底盘,所述焚烧炉底盘设置在所述焚烧炉本体的底部,所述焚烧炉底盘具有圆形通孔;
垃圾投放口,所述垃圾投放口设置在所述焚烧炉本体的侧方,用于向垃圾焚烧炉填充垃圾;
水盘,所述水盘设置在所述焚烧炉本体和所述烟气输送管道之间,所述水盘内盛放有液体,用于减少垃圾焚烧后气固混合物中的二噁英的排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底盘的数量大于等于2,所述每个焚烧炉底盘之间可以相对转动,以控制从所述焚烧炉底盘得通孔内进入所述焚烧炉本体的空气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盘设置有液体投放口,通过所述液体投放口向所述水盘填充碱液。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输送管道内设置有抽风机,所述抽风机管道连接外部水箱的底部,所述外部水箱的顶部连接管道连接所述烟气输送管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水箱的上方设置有泵。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水箱内填充有碱液和絮凝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设置有二级喷水以控制垃圾焚烧炉本体内的燃烧温度控制在250℃-280℃之间,所述二级喷水包括在所述烟气输送管道内设置有喷水装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在所述烟气输送管道内缺氧的条件下,垃圾焚烧的燃烧着火点的温度为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