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艾条灭火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851965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一种艾条灭火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艾条灭火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内设有密封空间,所述本体上设有至少一个开孔,所述开孔与密封空间相连通,至少一个所述开孔用于插入艾条,所述艾条能够将所述开孔密封,以使得点燃后的艾条通过所述开孔伸入所述密封空间后能够因密封空间的缺氧而熄灭。本实用新型在艾条燃烧过程中的艾灰可通过开口收集在密封空间中,当不使用艾条时,将燃烧中的艾条放入该装置的开口处,艾条与开口处紧密挤在一起,与装置内的密封空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燃烧的艾条处于封闭的空间中,当燃烧完封闭的空间的空气后,艾条自然熄灭,艾灰收集在密封空间中,自然熄灭的艾条方便再次点燃,也不会因艾灰而弄脏环境,具有干净整洁的优点。
【专利说明】
一种艾条灭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器具,具体涉及一种艾条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如今在家庭,医院以及相关的养生场所使用艾条越来越多。艾条通常需要点燃使用,对于一次未使用完的艾条,可以熄灭火后,下次再点燃使用。熄灭的方式中,如果用水来熄灭,再次点燃的话,有水分难再点燃,现在较多的是用沙子来灭,但存在不干净整洁的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艾条熄灭火后难再次点燃及不干净整洁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方便再次点燃且干净整洁的艾条灭火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种艾条灭火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内设有密封空间,所述本体上设有至少一个开孔,所述开孔与密封空间相连通,至少一个所述开孔用于插入艾条,所述艾条能够将所述开孔密封,以使得点燃后的艾条通过所述开孔伸入所述密封空间后能够因密封空间的缺氧而媳灭。
[0006]所述本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上壳体的下部连接下壳体,所述上壳体形成一容置空间,所述下壳体内设有密封空间,所述开孔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的底部。
[0007]所述上壳体为喇叭状。
[0008]所述下壳体为圆台形。
[0009]所述上壳体与所述下壳体为一体结构。
[0010]所述开孔的直径为2.5-4cm。
[0011]所述开孔为两个以上,每个所述开孔用于插入相应的艾条。
[0012]所述本体为陶瓷本体、玻璃本体或木制本体。
[0013]本实用新型为一半密封装置,在艾条燃烧过程中的艾灰可通过开口收集在密封空间中,避免散落地上,而进一步进行艾灸过程,当不使用艾条时,将燃烧中的艾条放入该装置的开口处,艾条与开口处紧密挤在一起,与装置内的密封空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燃烧的艾条处于封闭的空间中,当燃烧完封闭的空间的空气后,没有了氧气,艾条自然熄灭,艾灰收集在密封空间中,自然熄灭的艾条方便再次点燃,也不会因艾灰而弄脏环境,具有干净整洁的优点。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0015]图中:I本体,2密封空间,3开孔,4上壳体,5下壳体,6容置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0017]参见图1,一种艾条灭火装置,包括本体I,本体I内设有密封空间2,本体I上设有至少一个开孔3,开孔3与密封空间2相连通,至少一个开孔3用于插入艾条,所述艾条能够将开孔3密封,以使得点燃后的艾条通过开孔3伸入密封空间2后能够因密封空间2的缺氧而熄灭。
[0018]本实用新型可方便高效的将燃烧的艾条熄灭,方便再次点燃熄灭的艾条,且具有干净整洁的优点。
[0019]本实施例中,本体I包括上壳体4和下壳体5,上壳体4下部连接下壳体5,上壳体4形成一容置空间6,下壳体5内设有密封空间2,开孔3设置在容置空间6的底部。
[0020]本实用新型通过上壳体上的容置空间可以方便收集散落的艾灰,收集的艾灰再通过开孔收集到密封空间中,具有使用方便,避免艾灰到处散落的优点。
[0021]本实施例中,上壳体4为喇叭状。上壳体为喇叭口形状,便于艾灰的收集。
[0022]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摆放和挪移。下壳体5为圆台形。
[0023]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制作,上壳体4与下壳体5为一体结构。
[0024]本实施例中,开孔3的直径为2.5-4cm。优选2.5cm和4cm,与艾条的直径相一致,便于艾条插入开孔后起到很好的密封作用,而迅速将燃烧的艾条熄灭。
[0025]本实施例中,开孔3为两个以上,每个开孔3用于插入相应的艾条。
[0026]本实用新型的装置也可以同时插入两个以上的艾条,当插入的艾条数少于开口数时,可以用其它东西将未插入艾条的开口密封上,这样可以提高使用率。
[0027]本实施例中,本体I为陶瓷本体、玻璃本体或木制本体。本体的材质可以选用陶瓷、玻璃或木材,也可以选用铁质。
[0028]以上所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较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进行的通常变化和替换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内设有密封空间,所述本体上设有至少一个开孔,所述开孔与密封空间相连通,至少一个所述开孔用于插入艾条,所述艾条能够将所述开孔密封,以使得点燃后的艾条通过所述开孔伸入所述密封空间后能够因密封空间的缺氧而熄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上壳体的下部连接下壳体,所述上壳体形成一容置空间,所述下壳体内设有密封空间,所述开孔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的底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体为喇叭状。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壳体为圆台形。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体与所述下壳体为一体结构。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的直径为2.5-4cm ο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为两个以上,每个所述开孔用于插入相应的艾条。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艾条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为陶瓷本体、玻璃本体或木制本体。
【文档编号】F23Q25/00GK205535955SQ201620055941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0日
【发明人】刘基林
【申请人】刘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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