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9638阅读:608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



背景技术:

热风炉作为热动力机械的热风炉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开始广泛应用,它在许多行业已成为电热源和传统蒸汽动力热源的换代产品。热风炉顾名思义就是为工艺需要提供热气流的集燃烧与传热过程于一体的热工设备,一般有两个大的类型,即间歇式工作的蓄热式热风炉和连续换热式热风炉。随着化工行业的大力发展,热风炉已经逐渐应用于化工和制药行业化学制品、化工产品和药品的制备和干燥。

但是目前化工行业中所使用的热风炉,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热风温度不稳定,切换机构多,容易出问题,蓄热体寿命短,加热成本高等缺点。针对这些缺点,因此我们需要设计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热风温度不稳定,切换机构多,容易出问题,蓄热体寿命短,加热成本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包括侧热出风口、主热出风口、控温盒和固定篮筐,所述侧热出风口之间设置有炉体,且炉体的上端安装有烟囱,所述烟囱的左 右两侧固定有进水口,所述主热出风口的上方连接有烟囱,所述主热出风口的下方固定有温度表,所述控温盒的上端设置有温度表,所述控温盒的下端安装有进煤口,所述炉体的左侧固定有出水口,所述炉体的右侧安装有辅助进气口,所述炉体的底部连接有炉灰出口,所述炉体的内部设置有加热室,且加热室的下方安装有节能风机,所述加热室的上端固定有水箱,所述固定篮筐的外侧连接有加热室。

优选的,所述侧热出风口设置有2个,以炉体为对称,且均为Z字形。

优选的,所述烟囱的上端安装有烟囱密封盖。

优选的,所述进煤口的外侧连接有隔热把手。

优选的,所述固定篮筐的内部凹槽深度为0.8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化工用的热风炉,内层采用陶瓷进行构造,能够很好的进行蓄热,且使用的寿命长,内燃式的加热方法,在控温盒的作用下,热风温度稳定,通过主热出风口和侧热出风口进行热风的传递,切换机构少,不容易出问题,采用煤炭作为加热的材料,加热成本低,热风既可用于供暖也可在自身的加热室中进行物品的干燥,固定篮筐内部凹槽的深度为0.8m,干燥的容量大,内置水箱进行冷却,避免了温度过高造成零件的损坏,进煤口外侧连接有隔热把手,确保添加煤炭时不会造成烫伤,整体结构稳定,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外部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内部示意图。

图中:1、出水口,2、侧热出风口,3、炉体,4、炉灰出口,5、烟囱,6、主热出风口,7、进水口,8、温度表,9、控温盒,10、进煤口,11、辅助进气口,12、水箱,13、固定篮筐,14、节能风机,15、加热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化工用的热风炉,包括侧热出风口2、主热出风口6、控温盒9和固定篮筐13,侧热出风口2之间设置有炉体3,侧热出风口2设置有2个,以炉体3为对称,且均为Z字形,且炉体3的上端安装有烟囱5,烟囱5的上端安装有烟囱密封盖,烟囱5的左右两侧固定有进水口7,主热出风口6的上方连接有烟囱5,主热出风口6的下方固定有温度表8,控温盒9的上端设置有温度表8,控温盒9的下端安装有进煤口10,进煤口10的外侧连接有隔热把手,炉体3的左侧固定有出水口1,炉体3的右侧安装有辅助进气口11,炉体3的底部连接有炉灰出口4,炉体3的内部设置有加热室15,且加热室15的下方安装有节能风机14,加热室15的上端固定有水箱12,固定篮筐13的外侧连接有加 热室15,固定篮筐13的内部凹槽深度为0.8m。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化工用的热风炉时,整体结构较为简单,首先将待干燥的物品放入固定篮筐13中,然后操作隔热把手将煤炭从进煤口10放入到炉体3中,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传递至加热室15中,而固定篮筐13内的物品在加热室15的高温环境下进行干燥,同时节能风机14开始高速运转,产生向内的风,从辅助进气口11进入,产生的风与热量混合在一起成了热风,热风从主热出风口6和侧热出风口2排出,用于取暖,在这一过程中水箱12中的水进行冷却作用,而煤炭产生的烟从烟囱5排出,当温度表8显示温度较低时,可通过操作温控盒9来保证加热室15中温度的稳定,这就是该化工用的热风炉的工作原理。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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