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输管道清蜡除垢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6826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输管道清蜡除垢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集输管线清理设备,特别涉及一种集输管道清蜡除垢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集输工艺是由各种不同的集输管道来实现的,但随着油面开发的不断深入,深井、科井、定向井及水平井等特珠井的数量越来越多,在石油生产中,油田开采过程中由于石油粘稠度高,在集输过程中容易在管道内部形成沉降,导致集输管内壁形成结垢、积蜡,影响正常的输油工作,降低了输油效率。目前有的除蜡设备不适用于较长管道,不能实现有效清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集输管道清蜡除垢装置。

其技术方案是:包括驱动座、电缆保护套、传动电机、连接接头、加长连接杆、收集器、收集毛刷、二次刮蜡器、一次刮蜡器、刮蜡头,驱动座的底部设有滚轮,驱动座内设有驱动装置,驱动座上设有电缆保护套,电缆穿过电缆保护套连接驱动装置,所述的驱动座连接传动电机,传动电机的输出转轴上通过连接接头连接加长连接杆,所述的加长连接杆的后端连接收集器,收集器的末端连接二次刮蜡器,二次刮蜡器的末端连接一次刮蜡器,所述的一次刮蜡器上设有刮蜡头,所述的刮蜡头上设有出水孔,刮蜡头和一次刮蜡器的内部设有储水仓,储水仓上设有出液管,所述的收集器的两端设有连接孔,连接孔通过销轴连接加长连接杆和二次刮蜡器,收集器的前端设有收集毛刷,收集器的内部设有收集仓,收集器的外部设有进气孔,收集器的内部设有电动马达和风扇,电动马达通过转轴连接风扇,进气孔连接收集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刮蜡头为锥形圆筒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一次刮蜡器上设有螺旋刮蜡刀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二次刮蜡器上设有刮蜡钢丝毛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加长连接杆的两端上设有连接孔,通过连接孔和销轴连接连接接头和收集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清蜡工作和收集工作,省时省力,通过二次刮蜡器、一次刮蜡器和刮蜡头能有效清除管道内壁的结蜡问题。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收集器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驱动座1、电缆保护套2、传动电机3、连接接头4、加长连接杆5、收集器6、收集毛刷7、二次刮蜡器8、一次刮蜡器9、刮蜡头10,连接孔6.1、收集仓6.2、进气孔6.3、电动马达6.4和风扇6.5。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1和2,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本实用新型包括驱动座1、电缆保护套2、传动电机3、连接接头4、加长连接杆5、收集器6、收集毛刷7、二次刮蜡器8、一次刮蜡器9、刮蜡头10,驱动座1的底部设有滚轮,驱动座1内设有驱动装置,驱动座1上设有电缆保护套2,电缆穿过电缆保护套2连接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利用现有技术设计,驱动装置主要是由电机,驱动轮、轮轴、驱动桥组成,所述的驱动座1连接传动电机3,传动电机3的输出转轴上通过连接接头4连接加长连接杆5,所述的加长连接杆5的后端连接收集器6,收集器6的末端连接二次刮蜡器,二次刮蜡器的末端连接一次刮蜡器9,所述的一次刮蜡器上设有刮蜡头10,所述的刮蜡头上设有出水孔,刮蜡头和一次刮蜡器的内部设有储水仓,储水仓上设有出液管,所述的收集器6的两端设有连接孔6.1,连接孔6.1通过销轴连接加长连接杆5和二次刮蜡器8,收集器6的前端设有收集毛刷7,收集器6的内部设有收集仓6.2,收集器的外部设有进气孔6.3,收集器6的内部设有电动马达6.4和风扇6.5,电动马达6.4通过转轴连接风扇6.5,进气孔6.3连接收集仓6.2。

进一步,所述的刮蜡头10为锥形圆筒结构,方便刮蜡头10进入刮蜡。

进一步,所述的一次刮蜡器9上设有螺旋刮蜡刀片,提高刮蜡效果。

进一步,所述的二次刮蜡器8上设有刮蜡钢丝毛刷,提高清洁效果,减少对管道的损伤。

进一步,所述的加长连接杆5的两端上设有连接孔,通过连接孔和销轴连接连接接头4和收集器6。

工作原理:

工作中通过驱动装置驱动滚轮转动,实现设备的向前推进,同时启动传动电机,传动电机转动带动连接接头4、加长连接杆5、收集器6、收集毛刷7、二次刮蜡器8、一次刮蜡器9和刮蜡头10转动,二次刮蜡器8、一次刮蜡器9和刮蜡头10转动实现对管道内壁的清蜡工作,刮蜡头和一次刮蜡器的内部设有储水仓,转动过程中储水仓通过出液管将清洗液排出,收集器6的内部设有收集仓6.2,收集器的外部设有进气孔6.3,收集器6的内部设有电动马达6.4和风扇6.5,电动马达6.4驱动风扇6.5转动将清洗的积蜡进行收集,收集器可以拆开,拆开后将收集仓取出清理收集物。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能利用上述阐述的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加以修改或将其修改为等同的技术方案。因此,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任何简单修改或等同置换,尽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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