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曝气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9994发布日期:2019-05-21 21:10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曝气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曝气器。



背景技术:

在好氧污水处理工艺中,利用微生物对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分解,以达到水质的净化目的。而微生物的生物化学活动必须要有氧源,曝气器的作用就是将鼓风机经进气管道输送的空气,向水体中扩散以提供微生物所需要的氧源。气泡在与水体接触时将气泡中的氧气溶解于水中。气泡与水体的接触面是发生氧传递作用的场所。单位体积的气量扩散产生的气泡越多,气体与液体的接触面就越大,氧传递的效率也就越高。

目前国内外的微孔曝气器都是采用微小孔隙扩散法的技术,空气经微小孔隙向水体中排出时可以产生细小的气泡。但这种微小孔隙扩散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排气阻力损耗大;

2、孔隙容易堵塞;

3、对进入曝气系统的气源有严格的除尘过滤要求;

4、曝气器的耐用性与可靠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出气均匀、混合效果好的曝气器,解决以上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曝气器,包括曝气器本体、气孔和连接口,所述气孔分布在曝气器本体上,所述连接口设置于所述曝气器本体的一端,所述气孔包括两种不同孔径的气孔,分别为大孔径气孔和小孔径气孔。

所述曝气器本体的内腔分为上腔室和下腔室,所述气孔设置于上腔室,所述下腔室内设有射流器和扩散器。

所述大孔径气孔设置于近下腔室端,小孔径气孔设置于远下腔室端。以便于本实用新型工作时,利于不同直径的气泡分批且及时地从曝气器内排出。

所述上腔室与所述下腔室之间设有一中空排水面。

所述两种不同孔径的气孔沿所述曝气器本体的长度方向交替分布,且相同孔径的气孔位于同一直线。

优选的,大孔径气孔所在的直线和小孔径气孔所在直线相互平行。

更优选的,大孔径气孔分布于两条相互平行的直线上。

所述曝气器本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曝气器本体,优选的,所述曝气器本体采用304不锈钢或者316不锈钢制成的曝气器本体。

所述连接口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连接口,优选的,所述连接口采用304不锈钢或者316不锈钢制成的连接口。

所述曝气器本体和所述连接口为一体成型结构。

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解决了排气阻力损耗大,孔隙容易堵塞和使用寿命短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中:1、气孔,2、上腔室,3、下腔室,4、排水面,5、连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一种曝气器,包括曝气器本体和设置于其一端的连接口5。曝气器本体的内腔由上腔室2和下腔室3组成。曝气器本体上设有多个气孔1,包括两种不同孔径的气孔,分别为大孔径气孔和小孔径气孔,且每一种孔径的气孔均沿着曝气器本体的长度方向间隔一定距离排列开。两种不同孔径的气孔1沿曝气器本体的长度方向采用交替式分布。优选的,大孔径气孔所在的直线和小孔径气孔所在直线相互平行,且大孔径气孔所在直线位于小孔径气孔所在直线和下腔室之间。上腔室2与下腔室3仅在两端焊接,中间形成排水面4,用于将腔室内堆积的泥水及时排出。在下腔室3中安装有射流器和扩散器。上腔室2的前端设有连接口5,连接口5与曝气器本体一体成型,用于连接气管通入空气于曝气器中。任一小孔径气孔至排水面的最短距离为上腔室高度的1/2~2/3。

实施例1:

在曝气器本体上设置两排大孔径气孔和一排小孔径气孔。具体设置时,曝气器本体的上腔室2上距离下腔室3较近的一端设置两排孔径为8.0mm的气孔1,第一排任意两个气孔1的间隔距离为105mm,第二排气孔位于第一排气孔之上。在沿着曝气器本体的长度方向上,第二排气孔的任一气孔1设置于第一排两个气孔1之间,且第二排气孔中的任意两个气孔1之间间隔距离也为105mm。在两排8.0mm气孔1的上方设有第三排气孔,第三排气孔中任一气孔1的孔径为5.5mm,且在沿着曝气器本体长度方向上,其一侧为第一排气孔中的一个气孔1,另一侧为第二排气孔中的一个气孔1。第三排气孔中任意两个气孔1之间的间隔距离为52mm。排水面4的高度为100mm。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潜水泵将泥水打入到曝气器内,并同时应用鼓风机将空气通过曝气器连接口打入到曝气器中,变流器和扩散器同时工作将气,水,泥搅拌均匀,迫使气体剪切,粉碎,乳化,在射流器的压力下小的气泡先从5.5mm孔径的气孔溢出,而后随着压力加大气泡变大再从8.0mm的气孔溢出,达到为水体输送氧气的目的。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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